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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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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馨情

更新日期:114-04-09

分類:警馨情

發布單位:警政署督察室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警員鄭禧凡-113年11月好人好事事蹟
  • 事蹟摘要
    男子輕生跳溪中,員警冒險下水拉回
  • 事實經過
    一、警員鄭禧凡113年11月7日擔服15至18時巡邏勤務,於16時許接獲通報稱有民眾報案指其家人欲跳河輕生,需警協助。
    二、鄭員立即趕赴現場,沿著外雙溪畔仔細搜索是否有民眾落水,隨即發現民眾於北側溪流中,頭部沒入水面載浮載沉,距離岸邊越來越遠,其手機放置於石堤磚上與家人視訊直播輕生過程,立即通報勤務指揮中心聯繫救護單位前來救援,惟等待救護人員到場前,員警擔心輕生民眾可能滯留水中過久,導致發生生命危險,見四周並無長物可使用,遂決定奮不顧身跳入水中,從後方接近並將民眾頭部抬高於水面,側泳帶向岸邊拉回岸上安全處,民眾獲救後意識清楚,後續由救護人員到場將其送往臺北榮民總醫院治療,家屬對於員警積極拯救生命,避免憾事發生,深表感謝。
    三、鄭員奮不顧身,冒險下水將輕生民眾拉回,避免憾事發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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