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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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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馨情

更新日期:113-10-17

分類:警馨情

發布單位:警政署督察室

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警員張方瑜-113年5月忠義事蹟
  • 事蹟摘要
    民眾跳河尋短,警及時搶救人命
  • 事實經過
    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所警員張方瑜,113年5月2日擔服巡邏勤務,於0時8分接獲民眾報案稱於苑裡鎮00溪有民眾疑似欲尋短,到達現場後,立即沿溪畔尋找,靠近台1線房裡橋上發現一雙鞋子,遂在周圍擴大尋找,在溪中發現有一顆頭露出,張員遂沿石階下溪營救,並立即查看該民生命體徵,確認尚有意識,張員先用雙手支撐該民頭部及身體,避免口鼻遭水嗆入,等待苑裡消防分隊警消到達後,警方協助救護人員將該民移上擔架並送往苑裡鎮李綜合醫院急救,所幸該民經過醫院治療後並無大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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