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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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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爭議訊息澄清

更新日期:110-01-30

發布單位:警政署公共關係室

警察開道送醫要層層報備?警政署:整合救助資源
有關媒體報導「警政署下令若遇請求協助開道送醫要層層報備 基層大罵」,警政署表示,對於民眾遇有急難救助須協助處理,本於為民服務精神,向為警察機關責無旁貸之事,惟為落實掌握急難救助狀況,以提供諸如跨轄整合等協助,警政署要求應落實報告紀律,第一線員警於接獲請求時,得以無線電或電話報告直屬正副主管後即可執行,後續再通報勤務指揮中心及分局長,以利案件管控及警力調度。

警政署已通報各警察機關,執行相關急難救助案件,應本於為民服務精神及人道救援為原則,但勤務紀律與警力出勤之管理亦應兼顧,兩者並不衝突,亦不會影響救人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