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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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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爭議訊息澄清

更新日期:110-08-22

發布單位:警政署公共關係室

警署:疫情期間未要求酒駕勤務績效
近來疫情警戒降級、店家開放內用,外傳基層抱怨長官要求取締酒駕績效,警政署強調,疫情期間並未要求酒駕勤務績效,且為保障民眾及員警健康,避免酒測棒成為防疫破口,特別通令各警察機關,不論公發還是私購的酒測棒,都在禁止之列。

警政署表示,酒測棒只是酒測輔助器材,就算沒有疫情時,員警也不可在酒測點一攔下駕駛人,就要求對酒測棒吐氣,必須發現駕駛人有行車不穩、臉色泛紅,或搖下車窗車內飄出疑似酒味等喝酒徵兆,才可要求對酒測棒吐氣,一旦出現喝酒警示,再進行酒測。雖然禁止使用酒測棒,員警仍可使用警用酒測器,不會影響酒駕取締勤務。

至於坊間流傳,民眾若發現警方使用無合格標章,或沒通過國家標準的酒測棒,可不用受罰。警方澄清,這是謠言,就算員警使用劣質酒測棒,頂多只減少揪出酒駕者機率,警方是以警用酒測器做為取締酒駕的開罰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