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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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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爭議訊息澄清

更新日期:108-12-24

發布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媒體報導「警察濫權查個資,他告到督察組還被吃案」信義分局澄清說明
有關媒體報導本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警員偵辦詐欺案件,疑任意調查陳姓民眾個資,並恐嚇到場接受調查,以及向羅姓督察人員投訴未獲處理等情。
經查本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員警因偵辦竊盜案件,循線掌握犯嫌使用交通工具,惟聯繫車主未果,故於108年11月1日以電話通知車主丈夫陳民詢問車輛使用情形及協助提供車主聯繫方式,期能約定時間寄發通知書共同至本分局釐清案情,惟不為陳民接受而拒絕提供。復致電本分局督察組反映無故接獲員警通知至信義分局製作筆錄,員警疑涉犯恐嚇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經督察人員查明後向陳民說明,員警偵辦刑事案件程序符合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尚無違誤,並無報導所指督察人員受理投訴案件未處理等情。
信義分局業循線掌握該案竊盜犯嫌身分,並通知到案移送法辦,對於該媒體未經查證之不實報導內容深表遺憾。未來仍將持續要求各單位主管,利用各項時機加強員警法紀教育及溝通技巧等教育訓練,避免致生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