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臺灣高等檢察署、各地方檢察署、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各直轄市政府警察局、各縣(市)(政府)警察局
二、查獲時間:115年4月27日至30日。
三、查獲地點:全國。
四、查獲嫌犯:蔡○○(男、74年次)等117人
五、查獲贓證物:行動電話、APPLE App Store及國內遊戲點數繳費憑證(小白單)、現金等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詐欺偵查隊)透過165反詐騙資料分析,發現自115年3月起,利用電子支付之「新型態詐欺洗錢模式」異常暴增。詐騙集團利用大眾對新興支付工具之不熟悉,串聯社群平臺、偽冒物流連結及動態螢幕共享等複合式社交工程手段,誘騙被害人提供「TWQR付款碼」進行取款與洗錢,嚴重危害民眾財產安全。
經剖析詐騙手法,詐騙集團多於Threads等熱門社群平臺張貼「小農販售農產品」、「贈送演唱會門票」、「白沙屯媽祖結緣品」等詐騙貼文,吸引民眾主動聯繫,並以「自付運費」等話術,誘使民眾點擊偽冒之「7-11賣貨便」等物流或電商連結。隨後,再以「未完成實名認證」、「帳戶異常」、「需金流驗證」等理由,引導民眾加入假LINE客服,並要求同時開啟LINE派對功能(即螢幕共享),詐騙集團即透過螢幕共享、截圖或翻拍等方式取得民眾TWQR付款碼,再指示取款車手前往超商機臺列印遊戲點數繳費單,持取得之付款碼畫面進行付款,藉此完成贓款轉移及變現。
案經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詐欺偵查隊)彙整相關異常交易情資並精準分析「掃碼車手」具體情資後,隨即通報全國各警察局進行聯合查緝,並報請各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於115年4月27日至30日發動全國同步掃蕩行動,兵分多路強勢出擊,共計拘捕犯嫌117名到案,其中41人經法院裁定羈押,並查扣涉案手機33支、現金新臺幣27萬元等贓證物。經初步清查,受害人數高達1,341人,總財損金額高達新臺幣1.3億元。
為從源頭阻斷詐騙集團利用TWQR付款碼之手法,刑事警察局同步將此一高發詐騙態樣反映予金管會銀行局及各金融機構,促請銀行端強化付款碼之安全控管措施,,包括限制付款碼畫面截圖及螢幕分享、縮短付款碼有效時效等防制作為。在警銀聯防下,詐騙集團利用TWQR付款碼取款之案件數,已由單日約300件驟降至約10件,降幅達96.7%,本次行動透過「前端源頭防制」與「後端強勢查緝」雙軌並進,已對詐騙集團藉由TWQR付款碼之新興洗錢手法產生具體遏止效果。
刑事局呼籲,不論是「金流驗證」或「實名制認證」,金融機構與電商客服絕對不會要求民眾開啟「螢幕共享」功能,「TWQR付款碼」等同於個人錢包,切勿將QRcode截圖或傳送給他人。一經發現可疑情況,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上網透過165打詐儀錶板查證,共同守護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