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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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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警察機關新聞發布

更新日期:115-03-11

分類:刑事警察局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臺菲合作,赴菲押解我國毒品通緝犯張○○ 返國服刑接受法律制裁
一、偵辦單位:
(一)我方:外交部駐菲律賓代表處、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
(二)菲方:菲律賓緝毒署、菲律賓移民局
二、查獲時間:107年10月1日 (在菲律賓查獲)、115年3月11 日 (執行遣返)
三、查獲地點:菲律賓大馬尼拉地區
四、查獲犯嫌:張○○(男,35年次) 五、通緝罪名: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期徒刑5年6個月)
六、案件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駐菲律賓聯絡組(下稱駐菲組)於107年10月1日接獲菲律賓緝毒署通報,於大馬尼拉地區查獲我國籍人士持有毒品安非他命,經清查、比對資料後發現真實身分為我國籍張姓毒品要犯,有鑑於張嫌涉及重大運輸毒品案件遭通緝,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於通緝前潛逃菲律賓,且刑事警察局前已請菲律賓執法機關協助緝捕,為防止張嫌潛逃他國,駐菲組迅速提供張嫌相關資訊,並請求菲律賓移民局於偵審後遣返我國避免潛逃。
(二)張嫌因持有毒品在菲律賓服刑,至115年2月服刑完畢,經駐菲律賓代表處積極敦促菲方儘速完成驅逐出境作業,菲方爰同意安排於115年3月11日配合我國執行人犯遣返作業,由移民秘書協助遣送,刑事警察局派員偕同法務部調查局駐菲律賓聯絡官,共同押解張嫌回臺歸案。
(三)刑事警察局針對我國外逃通緝犯強化合作查緝作為,臺菲雙方在本案中展現出高度執法默契與跨境合作能量,除雙方提供情資提供國內外各執法機關以加強攔查外,各駐外警察聯絡官亦積極與駐在國執法單位保持友好合作關係、密切聯繫交流。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基於打擊犯罪無國界之決心,與各國執法機關緊密合作,未來期能透過更多的執法交流,跨境合作以維護法律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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