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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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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警察機關新聞發布

更新日期:115-09-11

分類:刑事警察局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有債務整合需求嗎?」小心都是詐騙 刑事局偵破詐騙集團假冒銀行專員刷爆民眾信用卡
一、偵辦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調股)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二隊)
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苗栗分局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一分局、大甲分局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二、查獲時間:114年8月20日、11月13、20日。
三、查獲地點:高雄市苓雅區。
四、查獲嫌犯:莊○○(男,49歲)等33人。
五、查獲贓證物:新臺幣(下同)150萬餘元、現金禮券136萬餘元、話務主機、NAS雲端硬碟、電腦、手機、詐騙話術講稿及客戶資料等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本案係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接獲多起民眾遭詐提告案件,稱接獲假冒銀行行員或特約中心行銷電話,告知可協助被害人進行債務整合,如有意願則相約面談,並在詐欺話術引導下,將名下信用卡額度刷爆,佯稱可併入債務整合無須再繳卡款;該署研判有詐騙集團操縱涉案,遂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及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共組專案小組擴大偵辦。
(二)專案小組經蒐證發現,詐欺集團於高雄市共有群○、達○等2家行銷公司,在高雄市商辦大樓內設有電信詐欺機房,招攬第一線機手假冒國內知名銀行專員,對不特定民眾大量撥打債務整合之行銷電話,如民眾有意願則轉接由二線幹部以話術宣稱債務整合好處,並與被害人約定住家或工作地附近便利商店簽約,於現場將被害人名下信用卡刷爆購買知名餐廳及公司有價餐券,再將餐券轉售獲利,但如遇被害人起疑要求退費或報警,則由公司幹部出面,利用話術敷衍被害人及拖延退款;全案經蒐證完備後,於114年8月20日起共分3波查緝行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上揭2家行銷公司之詐欺機房,查獲侯姓負責人及機房內幹部及成員共33人到案,並查扣上述贓證物,於警詢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侯姓負責人及幹部5名犯嫌均遭法院裁定羈押,全案已於115年8月18日偵結後將侯姓負責人等9人以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詐欺等罪嫌起訴。
(三)刑事警察局呼籲,金管會已明令約束各銀行,不得受理代辦公司轉來的貸款案,一旦發現,銀行端應直接拒絕,金管會並強調,銀行是不能受理坊間代辦公司轉送的貸款申請案(受銀行委託簽約的行銷貸款業者,與坊間代辦業者不同,是不能向民眾收取任何費用的),特此提醒民眾防範注意,如有貸款及債務整合需求應直接洽詢銀行辦理,以防遭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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