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在本(110)年新增設置2處固定式測速照相桿,進行超速違規採證,目前設備已於3月29日驗收完成,預計在4月6日起正式「開拍」。
彰化縣警察局每年都會視交通安全需求,編列年度經費預算,購置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今年持續針對轄內易肇事、易超速路段,選定2處地點增設,考量原因主要包括車速過快、交通事故頻傳等,期能達到降低事故發生率。此次新增設的2處地點,其一為彰化市縣道139線20.153公里處,該路段路型較為起伏且多彎道,行駛速率過快容易使車輛失控偏移車道,產生肇事危險,並配合路段速限已調降至40公里/小時,原本在縣道139線20.99公里處已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再擇另一易肇事地點增設,以密集式加強取締縣道139線易肇事路段超速違規;其二為埤頭鄉縣道152線16.5公里處,該路段為新拓寬完成的道路,由於拓寬後雙向計有4個快車道,道路寬敞筆直,為避免車速過快,因此增設測速照相桿,以提升行車安全,路段速限為60公里/小時。
警察局交通隊表示,新增2處固定式測速照相取締設備預計4月6日正式啟用,啟用執法前會運用網路媒體加強宣導,目前轄內固定式超速及闖紅燈違規照相桿總計64處,設置地點均依規定公布於警政署及警察局官網,並提醒民眾超速部分一般道路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闖紅燈部分處1,800元至5,400元罰鍰。交通隊隊長林世明再次強調,取締處罰並不是目的,最重要是希望駕駛人都能遵守速限規定行駛,落實交通安全為首要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