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雨股)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忠股)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
雲林縣警局斗六分局
二、查獲時間:114年6月12日及9月11日。
三、查獲地點:雲林縣斗六市及桃園市平鎮區等地。
四、查獲嫌犯:沈○○(男、89年次)、邱○○(男、94年次)及吳○ ○(男、92年次)等3人。
五、查獲證物:第一級毒品依托咪酯6包(毛重608.62公克)、第三 級毒品愷他命3包(毛重188公克)、含依托咪酯成分液體2瓶(淨重206公克)、電子煙主機1個、煙彈底座及空殼1批、電子磅秤4臺、燒杯、攪拌棒、電磁爐(加熱設備)及溫度計(溫控設備)等加工設備1批、土製爆裂物1個、分裝袋1批、點鈔機1臺、綁鈔機1臺、印有「天道盟同心會」幫派識別徽章背心2件、行動電話17支及新臺幣6,300元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因偵辦詐欺案件,於114年6月12日 執行搜索時,另案查獲沈嫌以民宅做為掩護加工分裝製造依托咪酯電子煙彈(俗稱「喪屍煙彈」),查扣電子煙主機、煙彈底座空殼、電磁爐、溫度計等加工設備及多瓶不明液體,經送驗後其中2瓶液體檢出毒品依托咪酯成分,另查扣土製爆裂物1個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包等證物,並將沈嫌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二)案經溯源追查,鎖定由邱嫌與吳嫌等桃園地區幫派分子掌控之毒品供應管道,即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於114年9月11日前往桃園市平鎮區與楊梅區等地之幫派據點執行查緝,並將邱嫌等2人拘提到案,於受搜索處所起出毒品依托咪酯6包、愷他命2包、電子磅秤及夾鏈袋等分裝工具等證物,現場並查扣印有「天道盟同心會」識別徽章之背心,全案經桃園地檢署賴瀅羽檢察官與雲林地檢署林柏宇檢察官分別偵查終結,將沈嫌、邱嫌及吳嫌等3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三)刑事警察局呼籲,依托咪酯原為醫療用麻醉鎮靜藥物,近年遭不法分子加工混合香精、甘油等原料製成電子煙油或煙彈非法販售,施用後易導致意識恍惚、步態不穩,對呼吸道、心血管及中樞神經系統均有嚴重危害,長期施用更有成癮及猝死風險。參與製造、運輸及販賣毒品亦為刑事重罪,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刑事警察局將持續貫徹政府對毒品「零容忍」態度,強力掃蕩製造及販毒集團,如發現施用、持有、製造或販售毒品情事,請撥打110專線檢舉,共同守護社會治安與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