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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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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警察機關新聞發布

更新日期:115-11-06

分類:刑事警察局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瓦解「鍋爐式詐欺」!刑事局斬斷地下股票黑金鏈
一、偵辦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崑股)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九大隊(第二隊)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
二、查獲時間:115年3月10日、5月7日、6月17日及 8月19日。 三、查獲地點: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彰化縣等地。
四、查獲嫌犯:主嫌張○○(男、79年次)、謝○○(男、71年次)及楊○○(男、78年次)等共計35名。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手機40支、現金新臺幣(以下同)140餘萬元、賓士自小客車1輛(市價約200萬元)、假投資公司匾額2面、詐欺話術稿、詐欺客戶名單、電腦主機4臺及市內電話話機4臺等相關贓證物,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扣押款項286餘萬元。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破獲以張姓主嫌為首之未上市股票電信詐欺集團。該集團自112年起,以「鍋爐式」之高壓推銷話術及分工模式,假冒證券商、投顧公司人員等專業身分取信民眾,以「預計登錄興櫃,股價可望大漲」、「上市釋股申購踴躍,一票難求」及「獲利後才收取服務費」等話術為誘餌,將晨O光電、藍O科技等公司之未上市股票包裝為熱門投資標的(112至115年入帳約3億餘元),透過電話及LINE向不特定民眾推銷。該集團先以低價大量收購股票,再以高於市價5至10倍之價格,誘騙被害人以面交或匯款方式購買難以登錄興櫃或上市之股票,並利用人頭帳戶及股票交易掩飾、隱匿犯罪所得,待款項到手後,假冒之業務人員即封鎖被害人聯繫管道、失去音訊,致被害人蒙受重大財產損失。
(二)該集團組織嚴密、分工明確,由詐欺話務機房與業務人員相互配合,透過電話、通訊軟體聯繫及實體接觸等方式遂行詐騙,並勾結違法地下股票盤商,利用多名人頭身分及偽刻印章辦理股票過戶,藉由層層轉移製造偵查斷點,規避警方查緝。警方貫徹「向下刨根、向上溯源」之打擊策略,歷經數月深入追查,除搗破詐欺話務機房外,亦一舉瓦解其違法地下股票產業鏈,合計查獲張姓主嫌等35人到案,查扣現金140餘萬元、自小客車1輛、假投資匾額2面,以及手機、電腦等相關贓證物一批,並聲請法院裁定扣押款項286餘萬元。初步清查被害人18人,財損5千餘萬元;全案依涉嫌違反刑法加重詐欺罪、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證券交易法及洗錢防制法等規定,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刑事警察局呼籲,投資未上市股票風險極高,切勿輕信「保證獲利」、「上市前搶先布局」或「即將興櫃暴漲」等詐騙話術,民眾進行任何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與經核准之金融機構,切勿加入來路不明的投資群組或聽信陌生推銷。如有任何疑慮,請隨時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報案專線查詢,以免落入詐騙圈套,維護自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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