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和股)謝檢察官孟芳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第一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第五分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二、查獲時間:114年9月24日等日
三、查獲地點:新北市等
四、查獲嫌犯:黃○○(47歲)及黃○○(45歲)等4名
五、查獲贓證物:525萬顆泰達幣、現金及存款共2,100萬餘元、餐券及禮券共2,900餘張、手機、金融存摺及金融卡等
六、案情摘要:
(一) 刑事警察局鎖定某詐欺集團,頻繁推出假投資軟體實施詐騙。當被害人積蓄遭掏空後,詐團成員即引介黃姓犯嫌經營之刷卡換現金管道,誘使被害人預支高額信用卡額度加碼投入。被害人刷卡並入金後,假投資軟體即顯示不實數字,營造賺錢假象。黃嫌將被害人刷卡購得餐券及禮券等物品轉賣回收資金,再供不同假投資軟體被害人刷卡換現金投入。被害人直到發現遭詐騙,才驚覺不僅積蓄全無,更陷入龐大卡債循環,初步清查已有50名民眾受害。
(二) 案經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謝孟芳檢察官指揮偵辦。專案小組分別於 114年9月24日等日,針對新北市中和區及新莊區等據點執行多波查緝行動。經搜索後並向法院聲請扣押裁定,總計查扣現金及存款共 2,100 萬餘元、餐券及禮券共 2,900餘張,以及該集團電子錢包內525萬顆泰達幣,總計不法資產市值高達1億7,000餘萬元。全案訊後依涉嫌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刑事警察局提醒,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切勿輕信「高報酬、保證獲利」等誇大言論。若遇要求不明刷卡、代付資金之情形,極可能為詐騙陷阱,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避免積蓄與信用毀於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