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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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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警察機關新聞發布

更新日期:115-03-09

分類:刑事警察局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破獲連鎖餐飲集團涉及詐欺、洗錢案
一、偵辦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列股)、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臺北市政府中正一分局及中山分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大偵五隊、臺南市政府永康分局、 南投刑大科偵隊等單位。
二、查獲時間:114年11月11日、115年1月20日。
三、查獲地點: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新竹縣、嘉義縣等6個地區。
四、查獲犯嫌:蔡〇〇(女,48歲)、雷〇〇(男,36歲)、何〇〇(男,43歲)、牟〇〇(女,57歲)、莊〇〇(男,67歲)、詹〇〇(男,57歲)、張〇〇(男,48歲)等主嫌、控盤首腦及其他共犯共27人。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手機39支、平板2臺、電腦6臺、翡翠飾品48件、存摺1箱、公司章數袋、發票1批、公司帳冊數批等贓證物,查扣現金新臺幣(以下同)47萬餘元。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二隊接獲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情資交辦,發現多位被害人遭假投資及假檢警手法詐騙,並有16名被害人詐欺贓款流向知名餐飲企業相關帳戶,洗錢金額逾新臺幣5,000萬元,刑事局隨即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一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列股檢察官陳雅詩指揮偵辦。
(二)案經擴大過濾相關金流,掌握蔡姓主嫌及相關人頭公司負責人經營據點,於114年11月份執行第一波拘搜行動,逮捕蔡姓主嫌、人頭公司帳戶負責人以及負責至銀行提領大額贓款之車手共計20人到案,其中涉案公司何姓、詹姓負責人及潘姓員工具有竹O幫身分、另雷姓提領車手具地政士身分。
(三)專案小組經溯源發現,蔡嫌主嫌另聘請黃姓會計師設置公司內帳,並聘請張姓出納以相關公司帳戶開立假發票洗錢,擴大清查涉詐帳戶達88個,詐騙總金額高達5億8,790萬元;警方於115年1月份發動第二波拘搜行動,其中包含6位公司負責人,經深入瞭解,蔡嫌遊說其他公司負責人提供公司帳戶,除可以抽取千分之1佣金以外,並可美化公司金流以利申請企業貸款,透過開立不實發票及製作假合約誘騙銀行放行大額金流,讓其他公司金融帳戶成為蔡嫌的洗錢產業鏈,經統計共有14家公司銀行帳戶在蔡嫌掌控下參與洗錢。
(四)專案小組經2波行動計查扣手機39支、平板2臺、電腦6臺、翡翠飾品48件、存摺一箱、公司章數袋、發票一批、公司帳冊數批、現金 47萬餘元等贓證物,全案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稅捐稽徵法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刑事警察局在此呼籲不擔任人頭公司負責人,不開立不實發票,不聽信詐團協助提領不明金流,以免落入詐騙集團之圈套,如果有疑慮要先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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