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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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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警察機關新聞發布

更新日期:115-09-08

分類:刑事警察局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懲詐加堵詐 刑事局偵破假投資詐團 再溯源查獲LINE帳號網路交易平臺!
一、偵辦單位: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列股)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 新竹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 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二、查獲時間:114年3月至115年6月間。
三、查獲地點:臺北市、新竹市及彰化縣等地。
四、查獲嫌犯:林○○(91年次)、李○○(90年次)等29人。
五、查獲贓證物:加密貨幣〔市值約新臺幣(以下同)750萬元]、現金12萬4,200元、禮劵36萬元、手機59支、電腦主機3臺、筆電1臺、貓池設備13臺及SIM卡304張等。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於114年初分析「165反詐騙資料庫」,發現詐騙集團誘騙民眾加入假投資APP進行股票投資,再以「抽購股票」及「專案補助」等話術,誘使民眾投入大筆資金,待民眾獲利欲出金時,屢遭刁難,始發覺遭詐騙。初步清查共有26名被害人遭詐騙,財損金額高達7,909萬元,經專案小組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擴大偵辦。
(二)專案小組歷經1年多追查蒐證,掌握相關涉案事證,於114年3月至115年6月期間,發動數波查緝行動,陸續將面交車手、提款車手、收水犯嫌及控盤主嫌等25人查緝到案。後續溯源擴大追查,再循線將負責收購人頭門號創設LINE帳號之吳嫌、倪嫌及幕後架設不法網站販賣LINE帳號之林嫌及李嫌等4人查緝到案。全案依違反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林嫌等人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本案詐欺集團為取得大量LINE帳號詐騙民眾,由吳嫌及倪嫌以每筆300至500元收購人頭門號,再以貓池設備創設LINE帳號後,另以每筆6至40 顆泰達幣價格,販賣予林嫌及李嫌並上傳至其架設之交易網站,再由柬埔寨等境外詐欺機房至該網站以每筆LINE帳號30至70顆泰達幣價格購買下載使用,林嫌等2人並從中以每筆抽2顆泰達幣牟利;經清查該網站共計有16萬8,281組LINE帳號,其中2,279組已有涉詐事實,財損金額高達上億元。
(四)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應慎選合法投資管道,切勿輕信來源不明之投資平臺及「穩賺不賠」、「保證獲利」等話術,亦勿販售或提供個人門號及通訊帳號(如LINE及IG)供他人使用,以免淪為詐欺共犯,背負刑事與民事責任。如有疑慮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求證,刑事警察局將持續打擊詐欺犯罪,確保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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