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揮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水股)
二、偵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三、偵破時間:114年7月21日
四、破獲地點:桃園市
五、相關嫌犯:主嫌阮○○(男、90年次)、潘○○(男、89年次)、陳○○○(女、88年次)等3人。
六、查獲贓證物:國際包裹包裝2個【分別夾藏第二級毒品大麻花毛重2,205公克、第二級毒品大麻膏毛重2,000公克】、手機3支。
七、案情摘要:
本(114)年7月間,刑事局偵查第三大隊接獲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通報表示有自馬來西亞寄出內含餅乾之國際包裹中,藏有第二級毒品大麻花(總毛重2.205公斤)及第二級毒品大麻膏(總毛重2公斤),刑事局偵三大隊立即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上游買家。
經專案小組埋伏、蒐證後,先逮捕收件人阮○○,現場查扣第二級毒品大麻膏及大麻花、國際包裹2個。復經彙整分析情資後,另循線逮捕潘○○、陳○○○等2名犯嫌。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潘○○統籌策劃本次運毒計畫,指揮手下2名逃逸外勞情侶阮○○、陳○○○以埋包的方式設置層層斷點,企圖躲避查緝,然專案小組鍥而不捨,仍將本案3名運毒集團成員查緝到案,詢後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阮姓主嫌羈押禁見。
刑事局為落實行政院訂頒之「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二期「溯毒、追人、斷金流」之「斷絕毒三流」反毒總目標;本案專案人員以「人」為中心追緝運毒網絡成員及源頭,展現刑事局截毒關口、溯源斷根之決心。
毒品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國人身心健康甚鉅,參與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更為刑事重罪,一經查獲恐將面臨終生牢獄,在此特別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刑事局會持續強力掃蕩不法黑幫及毒品集團,精準溯源斷根,全力打擊瓦解製、運、販毒組織,以維護國民安居樂業之生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