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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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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更新日期:115-09-04

發布單位:警政署資訊室資訊安全科

內政部警政署資訊室約僱人員2缺招僱
內政部警政署資訊室約僱人員2缺招僱案
一、招僱資格條件:
(一)具有以下資格之一者: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三)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無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四)具資訊學歷或具資訊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熟稔Windows作業系統及解決個人電腦軟、硬體等相關問題,並具溝通能力及熟悉公務採購等行政業務者優先考量。
二、工作項目:
(一)辦理系統設備、伺服器、網路設備及個人電腦之軟硬體維護管理及服務監控。
(二)辦理資通訊安全設備與系統之操作、維護管理與警訊監控及樣本分析。
(三)辦理資訊行政公文、資訊資產管理、資料外洩防護、資安稽核及其他交辦事項。
(四)協辦系統虛擬化、效能監控、網路規劃及各項警政資訊應用系統之操作與維護管理等。
(五)協辦資料介接交換、情資分析與稽核及資通訊安全事件處理分析。
(六)協辦資訊系統開發及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相關工作。
三、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四、工作地址:內政部警政署資訊室(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五、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9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紙本郵寄「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內政部警政署資訊室」。
(二)檢附資料:內政部警政署資訊室約僱人員師報名表(如附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相關證照(書)影本。
(三)報名表請附上彩色近照,務必填寫簡要自述。
(四)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資訊室約僱人員」。
(五)月酬標準以約僱人員之最低薪點280(折合金額新臺幣3萬8,948元)起支;如曾於公立機關(構)擔任與擬任工作性質及職稱相當之工作,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扣除該職務所需知能條件之工作年資後,賸餘年資每滿2年(當年1月至12月皆在職方得採計),得提敘一階,並以提至約僱人員之最高薪點330(折合金額新臺幣4萬5,903元)為限。
(六)聯絡人:王小姐
聯絡電話:(02)2393-1791分機6154
  • 聯絡人
    王小姐
  • 聯絡電話
    (02)2393-1791轉6154
相關附件:
  • 內政部警政署資訊室約僱人員報名表
    • 內政部警政署資訊室約僱人員報名表
  • 內政部警政署資訊室約僱人員職缺公告表
    • 內政部警政署資訊室約僱人員職缺公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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