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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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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更新日期:114-04-30

發布單位:警政署人事室

警察人員服務證於114年5月1日換發,公告事項
一、新換發之警察人員服務證為橫式(規格8公分X4.8公分),樣式如下(詳如附件):
(一)正面樣式正紅色底、鑲金邊(邊框四角採圓弧設計),並印製警徽圖樣,警徽上方由左至右印刷白字「警察」(「警察機關」),下方印刷英文白字「POLICE」(「CIVILIAN EMPLOYEE」);正面相片欄下方由左至右橫式印刷白字「服務證」。
(二)背面為白色底加防偽標章,填寫服務機關、職別、姓名、出生日期、證號、發證日期及有效期限,並加蓋服務機關主官職章等項,字體正楷黑色。
二、新換發之警察人員服務證於114年5月1日起使用,舊證同時作廢。
 
相關附件:
  • 新換發之警察人員服務證
    • 新換發之警察人員服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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