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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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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更新日期:114-12-19

發布單位:警政署公共關係室

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係由銓敘部依警察條例第35條審定,如有疑義應洽相關機關求證,勿將錯誤訊息以訛傳訛
有關網載「銓敘部審定退休警察人員年資26年之退休所得替代率為62.5%有所錯誤,應為65%才正確」等情,查依114年4月27日生效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及附表3規定,任職年資26年之退休所得替代率為62.5%,銓敘部依前開規定審定62.5%為正確內容,非網路誤傳之65%。

警政署表示,銓敘部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規定審定退休所得替代率,籲請如有疑義應洽相關機關求證,勿將錯誤訊息以訛傳訛,造成不必要的誤解。
  • 聯絡人
    主任許淑貞
  • 聯絡電話
    02-2321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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