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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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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更新日期:111-11-01

分類:刑事

發布單位:警政署秘書室

遺失簽證、臺胞證及入境證明要如何辦理?
簽證、臺胞證及入境證明遺失者,請至各地方警察分局分駐(派出)所臨櫃報案,填寫受(處)理案件證明單為遺失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