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進入內容區塊

內政部警政署

:::

常見問答

更新日期:113-08-02

分類:警察教育

發布單位:警政署秘書室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及地點為何?
一、二等、三等考試錄取人員:教育訓練22個月,於中央警察大學實施;實務訓練2個月,於教育訓練結業後1週內實施,合計24個月。
二、四等考試錄取人員:教育訓練12個月,於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實施;實務訓練6個月,於教育訓練結業後1週內實施,合計18個月。
展開/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