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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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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更新日期:113-07-03

分類:交通

發布單位:警政署秘書室

民眾駕駛車輛或行走在道路上是否需服從義交指揮交通?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 條規定,駕駛人駕駛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服從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人員之指揮。另依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第10條第3項規定,交通義勇警察大隊執行指定之協助整理交通秩序、交通指揮、疏導與管制、交通事故處理、交通設施損壞通報及維護、空襲及戰時交通指揮、疏導與管制及其他經指定之警察勤務。
二、義交係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之人員,故民眾駕駛車輛或行走在道路上應服從其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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