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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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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更新日期:115-08-13

分類:警政

發布單位:警政署秘書室

如何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申請人可透過下列方式申辦:
一、臨櫃申請:備妥應備文件就近前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辦理,部分警察局授權分局服務,可參考各縣市受理單位及服務資訊,獲取相關訊息。
二、網路申請:透過網頁申辦,並經由MyData(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完成身分驗證,填寫申請資料及選擇領件方式(郵寄或自取),並以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完成線上繳費,由受理之警察機關以掛號郵寄送達(僅適用在臺有戶籍國民,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請循臨櫃申辦方式辦理)。
三、郵寄申請(限海外申請件):申請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費用及回郵信封,郵寄至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100001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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