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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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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事項及電子表單

更新日期:113-01-08

分類:行政類

警械執照毀損、遺失或滅失補發許可之申請
警械執照毀損、遺失或滅失補發許可之申請

附送文件:

一、 申請書(格式如附件)
二、 許可文件影本(蓋章註明與正本相符)
三、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蓋章註明與正本相符)
四、製造廠商另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蓋章註明與正本相符)

受理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

核轉機關:

核辦機關:核定權責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

辦理事項:

一、 補發警械執照。
二、 副知警政署。
審核事項:附送文件資料是否完整、正確及符合規定。
相關附件:
  • 警械執照毀損遺失或滅失補發許可申請書(DOC)
    • 警械執照毀損遺失或滅失補發許可申請書(DOC)
  • 警械執照毀損遺失或滅失補發許可申請書(ODF)
    • 警械執照毀損遺失或滅失補發許可申請書(ODF)
  • 警械執照毀損遺失或滅失補發許可申請書(PDF)
    • 警械執照毀損遺失或滅失補發許可申請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