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進入內容區塊

內政部警政署

:::

公告

更新日期:112-12-29

發布單位:警政署人事室

111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特考班學員分配實務訓練名冊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
請於113年1月4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分配之實務訓練機關報到並接受為期6個月之實務訓練(自113年1月4日起至同年7月3日止);自願放棄受訓資格、未於規定之時間內報到接受訓練、訓練期間中途退訓、離訓者,將由本署函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廢止受訓資格。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
請於113年1月4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分配之實務訓練機關報到並接受為期2個月之實務訓練(自113年1月4日起至同年3月3日止);自願放棄受訓資格、未於規定之時間內報到接受訓練、訓練期間中途退訓、離訓者,將由本署函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廢止受訓資格。
  • 聯絡人
    警務正王為淦
  • 聯絡電話
    02-23945584
相關附件:
  • 111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特考班學員分配實務訓練名冊
    • 111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特考班學員分配實務訓練名冊
  •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節錄)
    •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節錄)
  • 111年警察人員考試四等特考班學員分配實務訓練名冊
    • 111年警察人員考試四等特考班學員分配實務訓練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