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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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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預告

更新日期:112-03-21

發布單位:警政署法制室

預告「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第5條修正草案
壹、修正目的
  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殘廢或半殘廢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係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6條之1第5項規定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於94年2月22日訂定發布,歷經2次修正,最後一次修正日期為109年10月23日,名稱並修正為「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為應經濟情勢變更,以符合受教養人員實際需求,爰辦理修正調整本辦法第5條之補助基準。
貳、修正意旨
 本次係修正第5條所定子女教養補助基準。
参、重大政策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
一、重大政策
 本次修正案未涉及重大政策之變革。
二、人民權利義務事項
 本次修正子女教養補助基準,係考量該基準自94年訂定迄今未曾修正,為應經濟情勢變遷及符合受教養人員實際需求,爰予修正。


行政院公報刊登網頁: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39330&log=detailLog

草案預告論壇: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84803653-334f-413c-9585-44e6856ef2a1



發表人:渠正慈
聯絡電話:02-23215974
聯絡人:游振中
聯絡電話:02-23415733
相關附件:
  • 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 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