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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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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預告

更新日期:110-04-16

發布單位:警政署法制室

預告廢止「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
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六條第四項規定,由內政部會同法務部、教育部定之。嗣因少事法於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九日修正第八十六條第四項為「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本辦法之訂定依據業已刪除,致失所附麗,且本辦法之規定,業已增訂至「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廢止本辦法。

發表人:侯博文
聯絡電話:02-23215974
聯絡人:王則富
聯絡電話:02-23672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