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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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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預告

更新日期:110-01-22

發布單位:警政署法制室

預告「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修正草案
壹、 修正目的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於89年7月18日發布施行,於101年7月4日修正一次。茲為配合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內政部移民署及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等機關組織改造,爰擬具本細則第3條修正草案,修正相關司法警察機關名稱,以符實際。
貳、 修正意旨
配合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內政部移民署及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等機關組織改造,機關名稱變更而修正。
參、 重大政策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
一、 重大政策
本次修正案未涉及重大政策之變革。
二、 人民權利義務
本次修正案未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

行政院公報刊登網頁: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21337&log=detailLog
草案預告論壇: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4495dd0b-c787-4d3b-b680-bd2295605f62

發表人:侯博文
聯絡電話:02-23215974
聯絡人:官元揚
聯絡電話:02-27697399轉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