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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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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訊息

更新日期:110-02-25

發布單位:警政署交通組

開春後首起酒駕肇禍 肇事駕駛人酒測值0.56 被撞騎士重傷 一度休克
19日深夜約11時30分左右,馬公市文光路與四維路口發生1起重大車禍,現場有肇事者數名友人與現場民眾發生口角,經警方動員保安隊、偵查隊、啟明所、光明所、文澳所、交通分隊等單位12名警力趕赴現場,以優勢警力勸阻圍觀民眾陸續離去,才未發生事故。

21日晚間11時30分,馬公警分局長廖修鴻出面說明處置狀況,指出肇事者為余姓男子(67年次),駕駛租賃來的賓士小客車,由文光路北向南的方位行駛;行至肇事地點,與許姓男子(91年次)騎乘普重機車發生碰撞,時值深夜撞擊聲響大,引發附近住戶出來察看。

已經疑似酒醉的余姓男子與圍觀居民發生口角,隨後余男即以電話找來友人到場聲援;而聞訊到場處理事故的警方為避免雙方發生事端,立即以無線電呼叫分局勤指中心,發動快打警力支援維持秩序,經警方勸阻,圍觀民眾陸續離去,才未發生事故。

消防局亦於獲報後派出救護車,將重傷的許姓騎士送往衛福部澎湖醫院;由於傷勢嚴重,到院前一度休克,救護員使用電擊器救命,且院方發現傷者脾臟破裂,立即進行緊急手術。

余姓男子則送往三總澎湖分院,於20日凌晨0時51分對其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檢測,測得酒測值0.56MG/L,警方以公共危險罪將他函送澎湖地檢署,另許姓男子則委由衛福部澎湖醫院抽血代驗,查明有無酒駕公共危險刑責中。

縣警局呼籲民眾,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報案並保持冷靜,由警方秉公依法處理,切勿邀集親友圍觀、助勢,或有激進行為;如有違法行徑,警方定依法處置,執法決心絕不容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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