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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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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更新日期:110-10-22

發布單位:警政署人事室

問題8:若於本方案實施期間適用身分變更,是否給予補助?
  適用對象若於本方案未實施前就醫,而於實施日108年5月1日後繳費離(出)院;或例如於實施日108年5月1日就醫,而於同年5月3日辭職(已非適用對象),其該次醫療照護均從優從寬認定適用本方案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