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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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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更新日期:112-11-16

發布單位:警政署後勤組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公墓使用注意事項修正
警察公墓使用注意事項
  1. 本公墓開放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遺族可自由參拜。
  2. 本署已派專人每日早晚各上一柱貢香,請遺族以臥香(勿點燃)祭拜後放入香爐,於每月農曆初一、十五,統一由專人處理,請勿使用火燭及點香。
  3. 忠靈祠禁止將個人靈位牌自牆面上取下及挪動供桌。
  4. 納骨塔櫃外,請勿黏貼任何圖案或裝飾品,以維櫃位之整潔。
  5. 祭祀後,請將供品及花束帶走,本署不提供香爐、花瓶及托盤。
  6. 舉行大規模祭祀或焚化大量紙品冥錢,應事前向本署申請核准。
  7. 土葬及樹葬區,嚴禁焚化紙品冥錢及焚燒其他物品。
  8. 舉行春、秋祭典期間,本署將公告封閉香爐,紙品冥錢統一送環保單位焚化。
  9. 禁止吸菸、飲酒、嚼食檳榔及餵養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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