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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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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統計主題專區

更新日期:113-04-30

分類:一一三年度

發布單位:警政署統計室

路口停讓慢看停,用路行人好安心!
      112年立法院修法通過,針對汽機車未停讓行人加重處罰,提高罰鍰至新臺幣6,000元,並自同年6月30日起實施。本署配合強力執法,以維護行人安全,112年舉發「路口不停讓行人」13萬9,086件,較111年增加8萬8,254件(+173.62%),也較108年增加11萬684件(+389.70%)。
      為維護路口安全,籲請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慢看停」,「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此外,路口汽機車及行人應相互尊重,也請行人切勿一邊過馬路、一邊滑手機,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降低行人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