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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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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發布

更新日期:109-09-04

發布單位:警政署法制室

修正「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並修正名稱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自即日生效
壹、目的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原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位於原臺北縣土城市青雲路138號,為確保司法獨立,進而實現正義及保障人權,前經內政部於86年1月22日以台86內警字第8670026號公告「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以下簡稱本禁制區)在案。茲為因應該院於102年1月1日正式更名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且原地址整編為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並參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執行經驗與建議,管制區範圍有小幅調整之必要,爰公告修正本禁制區。
貳、意旨
本次集會遊行禁制區公告重點內容,說明如下:
一、公告表
以文字敘明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之修正範圍,並修正名稱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
二、公告圖
以圖示標明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之修正範圍,並修正名稱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
參、預告期間人民意見之處理:
無人民陳述意見。
行政院公報刊登網頁: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18201&log=de
tailLog
發表人:侯博文
聯絡電話:02-23215974
聯絡人:陳承浩
聯絡電話:02-23962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