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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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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類

更新日期:113-11-11

發布單位:警政署人事室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可否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依銓敘部110年8月24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1號令略以,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是以,員警於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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