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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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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類

更新日期:109-03-31

發布單位:警政署人事室

「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中「特考警察人員行政警察人員」備註欄所提「綜合行政」是否為適用一般縣(市)政府、鄉鎮公所等行政人員
  依「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規定,應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行政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於一般行政機關得適用司法行政、廉政、安全保防、海巡行政、警察行政職務,在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任職者,尚得適用綜合行政(原一般行政)、人事行政及法制職系。是以,上開「綜合行政」職系,係指在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任職者,並非指一般縣(市)政府、鄉鎮公所等行政機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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