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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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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更新日期:115-01-09

發布單位:警政署人事室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特考班結業等人員分配實務訓練名冊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含歷年補訓)

請於1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分配之實務訓練機關報到並接受為期6個月之實務訓練(自115年1月16日起至同年7月15日止);自願放棄受訓資格、未於規定之時間內報到接受訓練、訓練期間中途退訓、離訓者,將由本署函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廢止受訓資格。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
請於1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分配之實務訓練機關報到並接受為期2個月之實務訓練(自115年1月16日起至同年3月15日止);自願放棄受訓資格、未於規定之時間內報到接受訓練、訓練期間中途退訓、離訓者,將由本署函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廢止受訓資格。

  • 聯絡人
    警務正徐靖淳
  • 聯絡電話
    02-23945584
相關附件:
  •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節錄)
    •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節錄)
  • 113年警察人員考試四等特考班學員分配實務訓練名冊(6人)
    • 113年警察人員考試四等特考班學員分配實務訓練名冊(6人)
  • 113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特考正額錄取學員分配實務訓練名冊(1170人)
    • 113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特考正額錄取學員分配實務訓練名冊(11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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