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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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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編制

更新日期:110-02-05

發布單位:警政署會計室

本署會計室,置主任1人、專門委員兼副主任1人,下設4科,辦理歲計、會計業務。
編制員額37人(含主任1人、專門委員兼副主任1人(一般行政職系)、科長4人、專員7人、科員19人、辦事員3人、書記2人)。
§主要業務分工
【歲計科】
  1. 本署暨所屬機關年度概(預)算之籌劃、審編及報核。
  2. 本署暨所屬機關分配預算、追加(減)預算之審編、報核及預備金之動支事宜。
  3. 直轄市及台灣省各縣市警察局會計事務之會核事項。
  4. 其他專案業務之審查及報核。
【會計科】
  1. 本署年度預算記帳憑證編製、帳簿登載及會計報告編製、保管與歸檔事宜。
  2. 本署年度預算會計憑證整理、保存及銷毀事宜。
  3. 本署財產統制帳之登載及核對。
  4. 本署現金、票據、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物之查核。
  5. 主辦本署所屬機關預算執行績效、財務收支查核事項。
  6. 本署所屬機關公務預算會計報告、預算收支執行狀況月報表之審核並彙編本署單位預算會計報告及預算收支執行狀況月報表。
  7. 本署單位決算表報之彙編及報核。
  8. 所屬分預算機關決算之審核及彙整。
  9. 相關會計制度之設計及訂定。
【審核科】
  1. 本署歲入預算、歲出預算及歲出應付款等相關經費(一般行政-人事費、其他設備費、教育訓練及資訊業務除外)之執行審核。
  2. 統籌科目(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經費、專案經費及預備金支出之審核。
  3. 協辦署本部分決算。
  4. 本署各項工程、財物、勞務及變賣財物案件之監辦事宜。
  5. 本署執行月報、績效報告及進度檢討表等之編報。
  6. 彙報本署暨所屬機關歲出應付款保留之申請及分配。
【綜計科】
  1. 本室公文收發、登記事項。
  2. 本署暨所屬機關主計人事案件之簽(會)核。
  3. 警察機關控案之會辦。
  4. 本署一般行政-人事費、其他設備費、教育訓練及資訊業務之歲出預算、歲出應付款等相關經費執行審核。
  5. 統籌科目(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經費支出之審核。
  6. 航警局會計報告審核及預算執行會辦。
  7. 所屬機關信託基金之預決算審核。
  8. 所屬機關上級機關派員監辦案件。
  9. 各基金(含獎學金)之執行、控制、審核及帳務處理與會計檔案之整理、保管事項。
  10. 本署暨所屬機關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等事項。
  11. 本室一般性及事務性綜合業務。
  12. 警察機關會計業務座談會、本室業務座談會(讀書會)。
  13. 本室主計節活動、文康活動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