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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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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更新日期:113-03-06

發布單位:警政署秘書室

【規劃科】重要業務職掌
  • 辦理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中長程個案計畫、國家發展計畫。
  • 辦理行政院治安會報秘書業務、署務會報、主管會報綜合業務。
  • 編撰警政工作年報。
  • 推動警察機關政府服務品質工作。
  • 辦理警察文化資產保存及警察史蹟館管理維運工作。
  • 辦理人權綜合業務。
  • 辦理警政工作提案改善業務。

【研考科】重要業務職掌
  • 辦理研究發展工作。
  • 辦理人民陳情案件之追蹤管制。
  • 辦理重要方案、施政計畫列管、追蹤、考核。
  • 辦理風險管理業務規劃與管制、內部稽核及內部控制自行評估作業綜合業務。
  • 辦理上級機關交辦事項、重要指示、決議事項列管、追蹤、考核。
  • 辦理性別平等業務

【事務科】重要業務職掌
  • 辦理環境清潔、園藝景觀維護與管理。
  • 辦理辦公、事務用品、設備及文書印製之採購業務。
  • 辦理會議室、水電、辦公處所管理、維護業務。
  • 辦理工友管理考核業務。
  • 辦理各款項收支、公有帳戶及有價證券之管理。

【檔案科】重要業務職掌
  • 辦理檔案編訂及管理維護工作。
  • 編修檔案分類及保存年限基準表。
  • 辦理檔案調閱工作。
  • 受理人民調卷申請。

【文書科】重要業務職掌
  • 辦理 e 公務電子交換。
  • 辦理公文登錄、分繕(發)、監印、 郵寄等業務。
  • 辦理公文製作、時效、品質管制、 稽催查考及講習。
  • 審核刊登行政院公報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