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與職掌
更新日期:113-05-01
發布單位:警政署國際組
一、
本署國際組:(一)
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非法活動調查之規劃、督導。(二)
涉外治安案件預防及查察之規劃、督導。(三)
外事治安資訊蒐集分析之規劃、督導。(四)
促進國際警察合作、交流及訪問之規劃、督導。(五)
兩岸交流有關警察事務之規劃、督導。(六)
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之規劃、督導。(七)
協助執行外國元首、重要官員、特殊人士訪華及國際性會議安全維護之規劃、督導。(八)
協助執行外國駐華使領館、機構、國際機構、官員及官邸安全維護之規劃、督導。(九)
協助查緝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居民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非法入境之規劃、督導、聯繫。
(十)
其他有關外事警察事項。二、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三、
其他專業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