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職掌
更新日期:114-01-17
發布單位:警政署教育組
一、
警察學制之釐訂及學籍之管理。二、
警察教育訓練、進修、考察及研習之規劃、督導。三、
警察教師資格、教學方法、課程、教材之審核及警察學業成績之管理。四、
警察常年訓練術科執勤技能與學科講習之規劃、督導、考核及研發。五、
警察常年訓練教官、助教之遴選、訓練、儲備、派任及考核。六、
警察常年訓練設施及反恐訓練基地之建置、管理。七、
外國交換警察人員訓練及外國政府委託訓練之規劃、辦理。八、
警察人員心理諮商及輔導之規劃、督導、考核。九、
其他有關警察教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