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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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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馨情

更新日期:109-06-17

分類:警馨情

發布單位:警政署督察室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海佃派出所警員方建智-109年2月1日忠勤事蹟
  • 姓名
    方建智
  • 職別
    警員
  • 出生年次
    61年次
  • 學歷
    警專142期警員班
  • 服務單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安佃派出所
  • 事蹟摘要
    母攜子燒炭服藥輕生,警及時尋獲救回
  • 事實經過
    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安佃所警員方建智109年2月1日20時至22時擔服勤區查察勤務,於20時38分許接獲民眾黃○○報稱渠妻林○○(患有憂鬱症)與渠在電話中爭吵後,駕駛自小客車攜子(患有自閉症)外出,揚言自殺。
    二、方員旋即於轄內各鄉村道路及偏僻處所搜尋,惟皆未尋獲該車,經輔以車辨系統及擴大搜尋範圍後,於21時30分許在鹿耳門聖母廟旁停車場內尋獲該車。方員上前查看,林女及其子均在車內,惟2人似陷入神志不清、昏迷狀態,且車門遭反鎖,方員隨即通知救護車到場,並破窗救人,開門後發現,車後座有正在燃燒的木炭盆,方員趕緊將火盆移出車外。待救護人員到場,該2人經急救清醒後,林女表示,除在車內燒炭外,自己已服用25顆安眠藥,並餵服其子20顆安眠藥,員警及家屬得知後,皆捏了一把冷汗,家屬對於警方及時救援深表感激。
    三、方員工作積極認真,及時救回尋短民眾,阻止天倫悲劇發生,為警察樹立良好形象及標竿,忠勤事蹟,足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