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ject":"內政部警政署113年3月28日網路設備維護公告","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資訊室系統管理科","posterDate":"113-03-27","updateDate":"113-03-27","detail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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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行本署網路設備維護工作,於113年3月28日12時30分至13時暫停警政服務APP、全球資訊網、全球資訊網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拾得遺失物、重大刑案線索上傳、協助維護治安查詢、交通事故資料申請、計程車駕駛人服務網、165全民防騙網、人事管理資訊平臺、測速執法點及拖吊保管場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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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2024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打擊跨境詐欺犯罪國際研習營 臺美日澳英實現共同打擊詐欺犯罪多邊合作","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3-03-25","updateDate":"113-03-25","detailContent":"\r\n
為因應詐欺案件日趨組織化與國際化,以及有效應處新型態詐欺犯罪結合高科技進行之犯罪模式,外交部、美國在台協會、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澳洲辦事處及英國在台辦事處共同主辦、行政院打擊詐欺辦公室指導各打詐相關部會辦理,並由內政部警政署承辦之「2024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打擊跨境詐欺犯罪國際研習營」,於今(2024)年3月25日至27日在台北萬豪酒店隆重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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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此次研習營邀請來自全球24國、近40位國際講者與學員,以及我國打擊詐欺事務相關部會人員與專家參加,計270人與會,共同探討防制詐欺犯罪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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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開幕典禮由行政院院長陳建仁、美國在台協會處長孫曉雅、日本台灣交流協會代表片山和之、澳洲辦事處副代表司徒安及英國在台辦事處副代表嚴濤暮分別致詞,現場除了與會國際講者及學員,並有駐臺使節及我國打擊詐欺事務相關部會人員與專家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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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行政院院長陳建仁致詞時表示,詐騙集團走向專業化,以各種詐騙手法,無孔不入地影響民眾生活,並造成民眾財產鉅大損失。根據全球防詐聯盟GASA與資料服務供應商ScamAdviser在去 (2023) 年發表的調查報告中指出,全球有高達25.5%人口被詐騙,損失總金額超過1兆美元,顯示詐欺犯罪不僅威脅著個人財產安全,也嚴重損害國際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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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詐騙問題一直是政府關注的重點,在2022年下半年,政府推動「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0」,分別由「識詐—教育宣導面」、「堵詐—電信網路面」、「阻詐—贓款流向面」及「懲詐—偵查打擊面」等四大面向,提升政府防制詐欺犯罪能量。去年,政府精進研訂「打詐綱領1.5版」,加強與金融、電信、網路等業者公私協力合作,透過「減少接觸」、「減少誤信」、「減少損害」的3減策略,避免民眾遭受詐欺,將損害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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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說明,本次研習營聚焦各國打詐經驗交流分享,研討主題包括「詐欺犯罪現況、發展與防制對策」、「金融業防制詐騙之成效及作為」、「打擊詐欺電信網路措施」、「數位信任科技於打擊詐欺犯罪之應用」及「打擊跨境詐欺犯罪之困境與解方」,涵蓋電信、金融、數位、執法等領域議題,進行各場專題研討,期能透過與國內外學員互動交流,共同探討打詐因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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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昨(12)日受臺北地檢署指揮,持該署檢察官所核發拘票,至兒福聯盟拘提陳姓社工到案說明,解送北檢複訊過程中曝露戒具並遭媒體拍攝,引發各界對於警方使用警械涉違反比例原則之質疑,警政署至為重視,已責成該局檢討策進、精進執法作為,並由該局張榮興局長親自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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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重申,已通令各警察機關,依法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職務時,應遵守《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恪遵偵查不公開及比例原則,審酌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精神狀況、所犯罪名及相對戒護能力妥適使用戒具,並應避免犯嫌遭受媒體拍攝、直接採訪,以保障執勤安全,並兼顧人權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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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慶祝婦女節 署長感謝女性同仁辛勞奉獻","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3-03-08","updateDate":"113-03-08","detailContent":"\r\n
欣逢3月8日國際婦女節,警政署黃明昭署長特別至警政署內各單位,向署內300餘位女性同仁逐一獻上精心挑選的護髮禮盒及玫瑰花,對全體女性同仁及全國婦女朋友傳遞祝福,希望提升國人對於婦女人身安全的關注與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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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為邁向性騷擾防治新世紀,行政院跨院、跨部會團隊共同研修「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性平三法,目標是「有效」打擊加害人、「友善」保護被害人並建立「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性平三法經總統於112年8月16日公布,因修法範圍較大,部分條文自公布日施行,其餘條文於今天國際婦女節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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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性騷擾受害者中,大部分是婦女。這些都在在提醒我們,婦女人身安全確為政府部門、警察機關致力維護的要務,也更需社會大眾的重視。民眾如有遭到性騷擾情事,可以撥打110報案專線或113保護專線,或至就近之警察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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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重視婦女人身安全已是國際趨勢及普世價值,婦女人身安全保護工作的良窳,向為先進國家所重視的進步指標,近期我國婦幼保護法令相繼增修(訂)公布施行,對人權保障、被害人保護及犯罪防治等都有進一步的規範,也賦予警察在婦女人身安全保護上,更大的責任及更積極的角色,未來我們警察將持續與婦幼保護網絡單位共同協力,賡續推動及落實各項婦幼保護政策及措施,為全國婦女創造一個綿密的安全生活空間,以確保婦女朋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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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國際自由車環臺公路大賽將於3月10日至14日分5站舉行,今年賽事列為國際自由車總會(UCI) 2.1級頂尖賽事,為亞洲規模最大且具指標性之公路大賽,亦為我國舉辦重要國際級運動賽會之一,屆時將有來自全球24支頂尖國家隊及職業隊菁英選手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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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表示,今年的競賽路線將自臺北市揭開序幕後由北向南進行各站競賽,各站競賽時間、地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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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1站-臺北市站(113年3月10日9時):臺北市仁愛路繞圈賽,全程83.2公里。
\r\n二、第2站-桃園市站(113年3月11日10時):桃園市政府至桃園市復興區角板山公園,全程115.55公里。
\r\n三、第3站-浪漫台三線站(113年3月12日10時):新竹縣新埔枋寮褒忠亭義民廟至臺中市石岡旅客服務中心,全程154.3公里。
\r\n四、 第4站-南投縣站(113年3月13日9時30分): 南投縣政府至日月潭向山遊客中心,全程167.15公里。
\r\n五、 第5站-高雄市站(113年3月14日10時):佛光山佛陀紀念館至高雄國家體育場,全程146.44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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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強調,為確保各站競賽賽道行車順暢,維護交通秩序及選手安全,已通報各相關警察局落實執行交通管制勤務。另特別呼籲用路人在各站賽會期間,請隨時收聽警察廣播電臺路況報導,配合提前改道行駛,避開競賽管制區域,並遵守賽道各路口員警之指揮疏導,以免增加管制區域周邊道路車流延滯及耽誤行車時間,共同維護交通順暢與賽事安全。環臺賽相關活動資訊可上2024環臺賽官方網站www.tourdetaiwan.org.tw或各站所轄警察局全球資訊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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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八堵分駐所昨(29)日晚間遭1名男子,駕駛小貨車直接衝撞,造成2位執勤員警受傷送醫,警政署黃明昭署長獲悉後第一時間趕赴基隆長庚醫院探視、慰問受傷員警及家屬,其中蘇姓員警經院方搶救仍宣告不治,黃署長獲悉後深感哀慟與不捨,除立即指示基隆市警察局全力協助家屬治喪事宜,並從優爭取撫恤,另也請求院方全力救治受傷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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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表示,案後發警政署已即時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強化各駐地安全防護,並請執勤同仁提高警覺,随時注意駐地內、外狀況以為應變,確保執勤安全。另也責請基隆市警察局翁群能局長整合團隊力量,務必於最短時間內釐清案情及犯案動機,以安定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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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中華民國113年春祭歷年因公殉職暨病故警察人員典禮公告事項","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人事室","posterDate":"113-03-01","updateDate":"113-03-01","detailContent":"\r\n
中華民國113年春祭歷年因公殉職暨病故警察人員典禮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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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春祭典禮訂於113年4月2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臺北市內湖警察公墓舉行,竭誠邀請遺族自由參加。
\r\n二、因警察公墓腹地有限,以停放公務車輛為主,且往昔借用之停車場已無法使用,請多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或當日至本署搭乘往返交通車(上午8時30分起陸續開車,末班車為上午9時整發車,逾時勞請自行前往),如欲自行開車前往者,請利用附近收費停車場停車。
\r\n三、本次祭典承辦人楊先生,聯絡電話:自動(02)2321-9011轉6595、(02)2341-5733。
\r\n四、警察公墓交通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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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捷運:文湖線--「內湖站」1號出口,步行至金龍路47巷底警察公墓約7分鐘。
\r\n二、公車:247、256、267、552、553、677、紅31、小3至「金龍路口」;222、247、256、267、521、551、552、553、677、藍27、紅31、小2至「貿商三村」,步行約3分鐘。
\r\n三、開車:路線圖如上,附近收費停車場計有,CITYLINK內湖店停車場(金龍路22號)、Times CITYLINK內湖店停車場(成功路4段188號)、台灣聯通車場(成功路4段161號),請自行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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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楊景淵","liaisontel":"02-23415733","liaisonfax":"02-23219011","liaisonemail":"cypd0820@npa.gov.tw","doc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doc?module=headnews&detailNo=1212959421152366592&type=s","pdffileurl":null,"odffileurl":null,"expFile":"中華民國113年春祭歷年因公殉職暨病故警察人員典禮公告事項"}],"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和平紀念日逢元宵燈會節慶 警署強化各地交通疏導量能","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3-02-27","updateDate":"113-02-27","detailContent":"\r\n
今年和平紀念日假期雖僅1天,但適逢各地因元宵節舉辦之燈會節慶,預期各燈會活動、都會區周邊景點會出現短途賞燈及旅遊之人車潮,為維護交通順暢與國人行車安全,警政署已責成各警察機關加強規劃各項疏導工作,就轄內燈會會場周邊、觀光旅遊景點等易壅塞之地點,期前妥適規劃解決方案及疏導管制勤務,落實執行,並加強突發路況處置及縮短交通事故排除時程,以實現行車順暢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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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統計113年2月1日至2月15日春節期間,警察機關取締酒駕件數達2,676件(其中移送法辦1,727件),取締車輛行經路口未禮讓行人之件數達4,495件,顯示節慶假期,酒後駕車及車輛未禮讓行人之違規(法)行為仍時有所見。警政署呼籲駕駛人,酒駕零容忍,請勿存有僥倖心理違規酒駕;另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時,應先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警察機關將持續防制酒後駕車及維護行人路口通行路權等執法作為,以保障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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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最後提醒用路人,此次和平紀念日當日,高速公路雖無實施高乘載管制,但仍實施單一費率收費(即採長途折扣費率,無每日20公里優惠里程),及匝道儀控措施等疏導措施,駕駛人可收聽警察廣播電臺或多利用1968服務網或「幸福公路」APP,掌握即時路況報導,使用出遊替代道路避開易壅塞路段,另欲觀賞各地燈會活動時,請先查詢各縣(市)交通管制及疏運措施,讓旅途更順暢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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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便民服務再升級,警政署「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線上申請系統自去(112)年4月11日起,整合「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平臺,提供「網路申請、郵寄領證」的服務,民眾只要透過MyData平臺線上驗證身分,網路系統將自動帶入個人資料,再於線上刷卡繳費,不到10分鐘即可完成申請,並由收件的縣(市)警察局審核製證後,即以掛號郵件寄達,從申辦到領件都免臨櫃超便利,歡迎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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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統計,線上申辦良民證以來至112年12月底止,短短不到8個月的時間,已核發網路申請郵寄領件3萬8,961件,使用量占MyData平臺「線上服務」類第4名,具有相當實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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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民眾如對良民證申領便民措施有任何疑問者,可至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www.npa.gov.tw)「線上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項下問答集查詢申請方式,或逕向鄰近縣(市)警察局外事科(連江縣、金門縣警察局請向行政科)洽詢。另如對MyData服務有相關問題,請至數位發展部「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平臺」(https://mydata.nat.gov.tw/)查詢或撥打客服電話0800-009-86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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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4年商業景氣調查」報告(Business Climate Survey 2024 Report)有關工作環境(Work Environment)面向評估,美國商會會員一致認為「人身安全」是最吸引外商前來臺灣定居、工作的要素,顯見臺灣治安滿意度獲外商一致好評。值得一提的是,「人身安全」自2017年之年度報告起,已連續8年獲選為吸引外商在臺生活及工作品質最滿意項目,會員普遍認為臺灣是一個友善的工作及居住環境,高度肯定我國警方在打擊犯罪層面之成效,認為我國社會有良好的人身安全保障環境及機制,足見我國警政治安深獲國際肯定,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孫曉雅近期也公開盛讚:「臺灣是我生活過最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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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臺灣美國商會(The 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Taiwan)為了解我國投資環境優勢以作為外商前來我國投資之建議,於去(112)年11月20日至12月15日針對臺灣居住生活品質列出19項吸引因素,對所屬444名企業會員代表進行問卷調查,該項調查自2011年起每年辦理迄今,其中今(113)年共有223名(約占會員總額50%)會員完成問卷。除人身安全之外,對外國人的友善態度、社會安全穩定、健保制度及進步蓬勃的民主法治等居住生活品質面向,亦列為吸引外商前來我國發展之前5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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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此外,近期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公布「112年全年度臺灣民眾對司法與犯罪防制滿意度之調查研究」顯示,民眾對「住家治安」滿意度達88.8%,為近10年次高,另對「警察維護治安工作」滿意度較前期大幅提升9個百分點,達到82.86%,顯示國內民眾亦對整體治安感到滿意,並肯定警察維護治安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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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依據該署最新委外調查結果,112年下半年有90.61%民眾對居住社區(或住家附近)整體治安表示滿意,近4年均維持9成以上;81.21%民眾對居住縣市整體治安表示滿意;86.50%民眾夜晚獨自走在居住的城市或鄰近地區覺得安全;89.31%民眾對居住鄉鎮市區警察整體服務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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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強調,各項調查均顯示臺灣治安環境已獲國內、外各界高度支持與肯定,惟治安維護是長期且持續性的工作,警政署仍將衡酌社會型態轉變,適時調整警政策略與治安作為,持續精進各項偵防犯罪策略、充實科技犯罪偵查能量及強化跨國打擊犯罪合作,並結合政府各部會力量,強化法制面、管理面、技術面及打擊面等各項精進措施,讓臺灣治安穩定、良好,建構優質的居住及經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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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下半年警政署查處警察機關發布刑案新聞違反偵查不公開案件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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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 的:促進各機關團體單身員工交誼,藉舉辦聯誼活動方式,增進單身男女互動認識交往機會,以擇佳偶,締結良緣,為我國結婚率及生育率注入新契機。
\r\n二、主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
\r\n三、協辦單位:中央警察大學、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r\n四、承辦單位:貳叁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r\n更多資訊,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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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警察史蹟館自即日起恢復開放預約參觀,本館為免費參觀,歡迎各級學校、機關或團體登記預約,參觀申請書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警察史蹟館專區下載,並請最遲於3個工作天前完成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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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於網路留言謠傳執政黨要砍基層員警的年終獎金,讓渠等對執政黨不滿1事,警政署特提出說明,警察人員的年終獎金發給的依據,係依行政院所訂頒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基層員警與一般公務人員相同均依上開注意事項規定,1月31日以前已在職人員,至12月1日仍在職,且無不發或減發情形者,發給1.5個月俸給之年終工作獎金。該注意事項並無針對基層員警的年終獎金另作特別規定,有關外傳要砍基層員警的年終獎金,應屬誤解,警政署特別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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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行政院為照顧勞苦功高的警察人員,已於去年7月核定將30年未調整的警勤加給一次調高15%,第一線外勤員警每月至少增加1,265元,全國近7萬名員警受惠加薪。警政署強調,未來將持續秉持照顧基層員警立場,積極爭取福利措施,改善警察工作條件及待遇,維護警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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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警署春節全力疏導交通 強力取締酒駕讓民眾平安過好年","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3-02-06","updateDate":"113-02-06","detailContent":"\r\n
今年農曆春節連續7天假期,國人駕車返鄉、旅遊將大增,為維護春節交通順暢與國人行車安全,警政署自2月1日起即執行「113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責成各警察機關加強規劃連假各項疏導工作,就轄內年貨大街、觀光旅遊景點及易壅塞路段,妥適規劃解決方案及疏導勤務,並對轄內交通瓶頸路段進行盤點,落實管制作為,加強突發路況處置及縮短交通事故排除時程,以實現行車順暢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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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依交通部道路交通事故統計資訊分析,112年1月至11月發生36萬7,311件交通事故,其中小型車事故肇因,仍以「未依規定讓車」為首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次之;而同期機車事故肇因部分,則以「未注意車前狀況」為首因,「未依規定讓車」次之,「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再次之。提醒駕駛人,行車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避免疲勞駕駛,養足精神再上路,確實注意車前狀況,以維護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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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鑒於連假期間國人餐敘飲酒機會大增,警政署特與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於113年1月31日共同舉辦防制酒駕年度宣導記者會,並邀請交通部、衛生福利部及法務部等機關,一同向大眾宣誓政府打擊酒駕的決心。呼籲駕駛人不要存有僥倖心理,酒駕零容忍,警察機關會持續強力執法,嚴防酒駕違規及肇事,確保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而餐廳、販酒業者也應與計程車、代駕業者合作,提供「酒後代駕」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措施,共同防制酒後駕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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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呼籲用路人,本次春節連續假期國道實施高乘載管制及匝道封閉等疏導措施,上路前請先確認實施路段及時段,提早規劃替代道路,彈性調整,讓行車更順暢。連假期間,可收聽警察廣播電臺或多利用1968服務網或「幸福公路」APP,掌握各項交通疏導管制措施與國道即時路況報導,以有效避開塞車路段及時段,讓春節連續假期行車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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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打擊酒駕、平安回家」防制酒駕年度宣導記者會警、醫共同宣示打擊酒駕、全面啟動","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3-01-31","updateDate":"113-01-31","detailContent":"\r\n
有鑑於冬令時節天氣轉冷,國人喜好飲用酒類與食用含有酒精成分之料理,容易發生酒駕情形。因此,警政署與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於今(31)日共同舉辦「打擊酒駕、平安回家-警、醫共同防制酒駕年度宣導記者會」,由警政署長黃明昭與協會理事長許以霖共同主持,並邀請衛生福利部、交通部、法務部、馬偕紀念醫院、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台灣外傷醫學會、台灣酒害防治協會、台灣酒精不耐症衛教協會、台灣成癮協會、台灣精神醫學會、台灣急診醫學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及相關署屬警察機關參與,共同加入113年度酒駕防制宣導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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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記者會開始,首先播放酒駕防制成果宣導影片,影片內之取締酒後駕車實例,展現警察認真取締酒駕辛勞及臨場機智反應,根據本署統計資料,112年酒駕舉發5萬9,854件、酒駕移送法辦3萬3,439件、酒駕查扣車輛牌照2萬7,107件、酒駕處罰同車乘客舉發3,176件,也因為全國警察強力執法,統計112年1至10月酒駕交通事故6,675件、造成217人死亡、8,457人受傷,與103年相比,交通事故減少7,147件(-51.71%)、死亡人數減少317人(-59.36%)、受傷人數減少9,106人(-51.84%),可見防制酒駕已有顯著成效。另警政署為肯定員警執勤辛勞並鼓舞士氣,特別於記者會中表揚112年防制酒後駕車工作督導考核績優單位,並由警政署長黃明昭頒發獎勵金以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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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署長黃明昭表示,除交通執法外,也特別感謝交通部針對酒駕相關的罰則修法加重處罰,法務部重懲酒駕犯行、嚴審假釋及各醫療機構協助戒除酒癮治療等多管道方式攜手合作,讓防制酒駕發揮更大的成效。藉由這次的記者會,強化政府機關防制酒駕力量,並向大眾表達打擊酒駕的決心,建立全民反酒駕共識,杜絕駕駛人僥倖上路的心態,達到酒駕零容忍,邁向零死亡願景之目標,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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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記者會最後,由現場所有與會單位代表手持「打擊酒駕、全面啟動、拒絕酒駕、平安回家」等防制酒駕標語手板,拍攝大合照,並共同呼籲全民響應拒絕酒駕,不可懷有僥倖心態,各警察機關將持續強力執法,嚴格取締酒駕,以確保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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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階警察人員113年1月16日多人屆齡退休或陞職,致需職務連動調整,另考量113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將於113年2月1日起實施,為應相關治安、交通工作及警察勤、業務需要,重要警職職缺如各縣(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督察長及分局長亟待檢討遴補,經警政署黃署長邀集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室、政風室、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共同就適任人選之品操學能、工作績效,及依職務循序歷練、單位衡平、職期地區調整等職務遷調原則,並考量現職人員眷居處所等因素通盤檢討調整遴補如下:(計102員,統一於113年1月29日【星期一】辦理交接【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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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一、警政署科長及署屬機關第四序列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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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1、國道公路警察局督察長陳其鋒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科長
\r\n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徐章哲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科長
\r\n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張益禎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科長
\r\n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劉永昌調任警政署行政組科長
\r\n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施宇峰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科長
\r\n6、航空警察局督察長蘇茂智調任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分局長
\r\n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李政勳調任航空警察局督察長
\r\n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施秀宜調任國道公路警察局督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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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二、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專員、港警總隊副總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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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9、警政署行政組科長施宏毅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10、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蘇玉坪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11、鐵路警察局督察長林建良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12、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張文川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13、新竹市警察局督察長高德昌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14、苗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邱紹雄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15、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督察長鄭有益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16、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楊贊鈞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17、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廖志明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18、基隆市警察局主任秘書蘇保安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19、臺東縣警察局督察長蔡耀順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20、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劉清俊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21、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林柏宏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22、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黃保勝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23、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朱恩銳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24、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滕華濤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
\r\n25、警政署後勤組科長黃琨竣調任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
\r\n2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副分局長林志賢陞任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
\r\n27、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黃烱賓陞任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
\r\n28、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後勤科科長卓晃央陞任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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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三、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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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29、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張文峰調任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
\r\n30、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王立德調任鐵路警察局督察長
\r\n31、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王文生調任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督察長
\r\n32、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謝錫釗調任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
\r\n33、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呂芳逸調任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
\r\n34、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郝心誠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35、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陳啓明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36、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林鼎鈞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
\r\n37、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黃國源調任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
\r\n38、花蓮縣警察局督察長林永勝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
\r\n39、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楊志傑調任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
\r\n40、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李益杰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41、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林明鋒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
\r\n42、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江建忠調任花蓮縣警察局督察長
\r\n43、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蘇旭茂調任苗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
\r\n44、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張明盛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督察長
\r\n45、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余中義調任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
\r\n46、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郭志豪調任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
\r\n47、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林文煜調任基隆市警察局主任秘書
\r\n48、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林昆達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49、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陳文彬調任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
\r\n50、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葉文啟調任臺東縣警察局督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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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四、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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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51、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簡彥匡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
\r\n52、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林詔徹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
\r\n53、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分局長張世儒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
\r\n54、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陳至瑋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
\r\n55、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潘嘉旺調任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
\r\n56、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廖志明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
\r\n57、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分局長潘智強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
\r\n58、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分局長羅裕城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
\r\n59、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何明祥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
\r\n60、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林炎巨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
\r\n61、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黃壬鍵調任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
\r\n62、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分局長吳詠傑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
\r\n63、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楊宗昆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
\r\n64、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洪政崴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
\r\n65、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陳宏平調任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分局長
\r\n66、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分局長林志弘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分局長
\r\n67、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康健浚調任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
\r\n68、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楊迪光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分局長
\r\n6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黃政龍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分局長
\r\n70、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分局長温基興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
\r\n71、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黄世德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分局長
\r\n72、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張澤銘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
\r\n73、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曾冠螢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
\r\n74、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鍾國楨調任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分局長
\r\n75、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吳思翰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
\r\n76、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戴志龍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
\r\n77、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分局長洪再德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
\r\n78、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閻百川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
\r\n7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呂文廷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
\r\n80、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分局長張明忠調任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分局長
\r\n81、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分局長侯興龍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
\r\n82、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分局長蔡宏澤調任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
\r\n83、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李宗儒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
\r\n84、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童寶賢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
\r\n85、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劉千祥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
\r\n86、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陳勇誌調任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
\r\n87、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方子欽調任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分局長
\r\n88、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陳科宏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分局長
\r\n89、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林俊廷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分局長
\r\n90、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林文智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
\r\n91、基隆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副隊長吳誌權陞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
\r\n92、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隊長蘇立琮陞任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
\r\n9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邱逸樵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
\r\n9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偵查隊隊長許軒鳴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分局長
\r\n9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行政組組長江世宏陞任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
\r\n9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張舒喻陞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
\r\n9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偵查隊隊長陳盈元陞任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
\r\n9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偵查隊隊長楊志源陞任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
\r\n99、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秘書室主任黃靖堯陞任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
\r\n100、臺東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科長龔士哲調任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
\r\n10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督察組組長邱錦堂陞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
\r\n10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曾文勇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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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日前雲林縣警察局長交接典禮警政委員黃勢清發言不當引發爭議等情,警政署長黃明昭獲悉後立即召見黃員,除當面嚴正告誡不可再犯外,並要求其應立即向受傷員警家屬致歉,另即指派新任雲林縣警察局長李建民代表向家屬慰問,並全力協助後續調養及復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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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雲林縣警察局林姓員警追捕逃犯並迅速開槍還擊的英勇行為是警察的驕傲,事發當時署長黃明昭第一時間前往探視,並責請雲林縣警察局全力協助後續照護及復健事宜,讓家屬無後顧之憂。另警政委員黃勢清發言極為不當,其已向家屬致歉,並獲得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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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民眾瞭解政府打擊犯罪的決心,並傳達政府成為警察堅實後盾的具體行動,內政部長林右昌化身人氣Podcaster,與警察同仁共同錄製「鴿急啦」Podcast 節目,語音已於本月10日上架 Podcast、Spotify及KKbox等平臺,將暖心部長力挺警察、守護人民的聲音,穿透到每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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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部長在節目中暢談就任以來推動的各項政策,如推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組織犯罪條例修法,有效壓制黑幫氣焰的始末;因近期發生多起幫派成員於公共場所開槍,或是犯嫌於開槍犯行後自首以尋求減刑,以及黑道幫派囂張舉辦春酒等公然挑釁公權力的行為,透過新聞媒體傳播,對社會治安影響甚鉅;部長努力推動修法,將法律漏洞堵上,從根本解決問題,終獲有效成果,為民眾打造安全宜居生活環境。另外為讓民眾了解政府照顧警察的具體行動,節目也一併解密警察福利政策;部長表示,在任內已推動調高警勤加給、調升警大、警專學生的伙食費、建置「互動式情境模擬射擊訓練靶場」、補助改善警察待勤處所等,展現部長守護警察的決心與堅持。最後於節目尾聲,對於美食甚有研究的部長,獨鍾基隆肉圓,更約定要錄製派出所美食地圖,推薦好喝的咖啡、甜點及充滿人情、趣味的在地美食給聽眾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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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部長在節目中也指出,警察人員 24 小時輪值,勤務具高危險性,夜勤、深夜勤沒有適當加成,對於警察人員健康權保障不足,爭取警察夜間加班費,是未來繼續推動的目標,請警察同仁拭目以待。此外,他也承諾將成為警察的最佳後盾、最強後援,持續推動更好的福利、設備及環境,讓每位警察人員更能勇於任事、強勢執法。警政署長黃明昭補充,自部長上任以來,快速推動各項治安政策,堅守治安磐石寸土不讓;對於促進警察福利,全力以赴、積極爭取,成為治安守護者的守護者,要特別感謝部長對於警察的重視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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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鴿急啦」Podcast是由警政署NPA署長室團隊製作,每集約20分鐘,主要討論有關警察的大小事。透過輕鬆聊天的方式,探討警察重要制度變革始末、暢談熱門議題、回應建議與疑問,將目前正在推動的政策傳遞給每個崗位上的同仁,凝聚團隊力量;也在空中搭起溝通橋梁,讓民眾更了解目前治安、交通等政策方向。「鴿急啦」Podcast於112年12月正式上架Podcast、Spotify及KKbox等平臺,將各類有關警察正向、熱情、有趣的話題,用「聲音」説給大家聽,歡迎大小朋友一起討論警察的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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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報奉內政部核定(布),相關調整如下:(計183員,統一於113年1月17日【星期三】辦理交接【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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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1、警政署警監一階警政委員方仰寧調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
\r\n2、基隆市警察局局長張樹德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
\r\n3、彰化縣警察局局長張國雄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
\r\n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翁群能調任基隆市警察局局長
\r\n5、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陳明君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局長
\r\n6、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李安淳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
\r\n7、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吳敬田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
\r\n8、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周煥興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張淑芳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10、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黃永志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11、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郭士傑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1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王文澤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1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鄭榮崑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1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林新晃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1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陳宗能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1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林富助調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
\r\n17、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林信雄調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r\n18、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陳炯旭調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r\n19、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局長黃勝源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20、臺東縣警察局局長陳錦坤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
\r\n21、新竹市警察局局長張素菱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22、雲林縣警察局局長林故廷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
\r\n23、連江縣警察局局長張隆興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24、花蓮縣警察局局長呂世明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
\r\n25、金門縣警察局局長盧廷彰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26、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林逢泉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
\r\n27、苗栗縣警察局局長莊勝雄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28、警政署行政組組長王森瑒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
\r\n29、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林武宏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30、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蔡文峰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
\r\n3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林宏昇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
\r\n32、警政署國際組組長張文瑞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副局長
\r\n33、警政署保防組組長王順益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副局長
\r\n34、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邱紹洲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局長
\r\n3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沈炳信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r\n36、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副局長宣介慈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
\r\n37、警政署警察通訊所所長陳世煌調任苗栗縣警察局局長
\r\n38、警政署交通組組長吳耀南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局長
\r\n39、警政署公共關係室主任李建民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局長
\r\n40、警政署後勤組組長戴台捷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
\r\n41、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副總隊長侯東輝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局長
\r\n42、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副局長王旭昌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局長
\r\n43、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梁東山調任臺東縣警察局局長
\r\n44、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所長李名昌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
\r\n45、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陳錦文調任金門縣警察局局長
\r\n4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主任秘書蕭欽杰調任連江縣警察局局長
\r\n47、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張則誠調任警政署行政組組長
\r\n48、警政署國際組副組長林妙齡調任警政署國際組組長
\r\n49、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劉振安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組長
\r\n50、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張義昌調任警政署後勤組組長
\r\n51、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副局長劉炯炫調任警政署保防組組長
\r\n52、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許頌嘉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主任
\r\n5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分局長林樹國陞任警政署資訊室主任
\r\n54、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蔡燕明調任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
\r\n5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頂力調任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
\r\n5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主任秘書古瑞麟調任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
\r\n57、警政署保防組副組長孫成儒調任警政署警察通訊所所長
\r\n5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主任秘書陳世寶調任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所長
\r\n59、警政署行政組副組長陳保安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副局長
\r\n60、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主任秘書許芳毅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
\r\n61、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主任秘書黃富村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
\r\n62、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主任秘書謝宗宏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副總隊長
\r\n63、警政署鐵路警察局主任秘書蔡元戎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副總隊長
\r\n6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副總隊長林志盛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
\r\n65、警政署警監督察陳源輝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主任秘書
\r\n6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黃文哲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主任秘書
\r\n67、警政署警監督察郭森永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主任秘書
\r\n6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廖國政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主任秘書
\r\n69、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陳文耀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主任秘書
\r\n7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陳永昌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
\r\n7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吳進宗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主任秘書
\r\n72、警政署警監督察許明耀調任警政署行政組副組長
\r\n7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甘炎民陞任警政署國際組副組長
\r\n74、警政署警監督察黃益三調任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
\r\n75、警政署警監督察劉安杰調任警政署保防組副組長
\r\n76、警政署警監督察張永呈調任警政署專門委員
\r\n77、警政署警監督察馬中慧調任警政署專門委員
\r\n7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分局長王寶章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
\r\n79、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分局長張國哲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
\r\n8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分局長周振安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
\r\n8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林詮峰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
\r\n8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分局長李崇偉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
\r\n8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分局長陳清華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
\r\n8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吳燕山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
\r\n8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吳銘淵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
\r\n8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分局長賈立民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
\r\n8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朱信憲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
\r\n8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分局長王世芳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
\r\n89、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洪本華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
\r\n90、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范振煥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
\r\n91、警政署保安組科長馬新民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
\r\n92、警政署保安組科長孫鍾傑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
\r\n93、警政署行政組科長賴憲輝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
\r\n9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分局長吳在堂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
\r\n95、警政署警監督察梁仁輝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
\r\n9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分局長陳忠龍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
\r\n97、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分局長洪志朋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
\r\n98、警政署警監督察莊耿宗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
\r\n9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歐祖明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
\r\n100、警政署警監督察蔡清龍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
\r\n10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分局長陳志榮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
\r\n10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分局長許敏能陞任刑事警察局簡任技正兼生物科科長
\r\n10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林明佐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
\r\n10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分局長涂國卿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分局長
\r\n10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蕭惠珠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分局長
\r\n10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黃水願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分局長
\r\n10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王炳睿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
\r\n10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張耀仁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
\r\n10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陳瑞基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分局長
\r\n11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分局長李紹榆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
\r\n11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張玲堅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
\r\n11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黃南山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分局長
\r\n11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陳宇桓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
\r\n11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分局長王鴻儒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分局長
\r\n11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分局長陳保緒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分局長
\r\n11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彭正中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分局長
\r\n11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分局長趙家輝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分局長
\r\n11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林國民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分局長
\r\n119、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徐俊生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
\r\n12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分局長詹志文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
\r\n12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分局長蔣叔君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分局長
\r\n12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分局長沈明義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分局長
\r\n12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王耀輝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分局長
\r\n12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陳建龍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
\r\n12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分局長吳明彥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分局長
\r\n126、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溪分局分局長徐坤隆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分局長
\r\n127、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吳傳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溪分局分局長
\r\n128、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李維振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
\r\n129、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分局長王鉉仁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分局長
\r\n130、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分局長王智民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分局長
\r\n13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鼎泰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分局長
\r\n132、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鄭文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
\r\n133、刑事警察局偵查科科長鄺慶泰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
\r\n13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鍾承志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
\r\n13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劉明興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
\r\n136、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謝有筆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
\r\n13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陳松寅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分局長
\r\n13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分局長劉其賢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
\r\n139、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分局長林大為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分局長
\r\n140、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林中興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分局長
\r\n141、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沈能成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
\r\n14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人事室主任施永昭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
\r\n143、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二大隊大隊長李明道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
\r\n14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邱顯良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
\r\n14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分局長顏勤峰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
\r\n146、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分局長蘇政敏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分局長
\r\n14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分局長劉全福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分局長
\r\n148、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大隊長廖水池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分局長
\r\n14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王子雄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
\r\n150、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分局長曹儒林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
\r\n151、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分局長陳添新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分局長
\r\n15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劉怡宗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
\r\n15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分局長張沛銘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
\r\n15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陳俊凱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分局長
\r\n15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洪宏榮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
\r\n15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顏榮泰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
\r\n15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分局長林獻力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分局長
\r\n158、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章振國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分局長
\r\n159、警政署行政組科長蘇有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分局長
\r\n160、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大隊長張文源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
\r\n16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蔡鴻謀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分局長
\r\n16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陳柏彰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
\r\n16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張偉中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
\r\n16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黃元民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
\r\n16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張泰賓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分局長
\r\n16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林俊賢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
\r\n167、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大隊長李宏倫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
\r\n16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分局長蕭正松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分局長
\r\n16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謝承甫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分局長
\r\n170、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大隊長徐釗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
\r\n17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吳信宏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分局長
\r\n17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人事室主任張竣毓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
\r\n173、雲林縣警察局副局長江麗芬調任基隆市警察局副局長
\r\n174、花蓮縣警察局副局長涂文秀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
\r\n175、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傅孟煒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176、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陳吉政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177、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詹登燦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副局長
\r\n178、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英仁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
\r\n179、臺東縣警察局副局長林宏輝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180、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潘志成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181、基隆市警察局副局長林建佑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副局長
\r\n18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分局長邵明仁調任臺東縣警察局副局長
\r\n183、警政署交通組科長薛錦孟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96360949280280576&init=Y","expFile":"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方仰寧"},{"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96360947447369728&init=Y","expFile":"警政署警政委員張樹德"},{"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96360943580221440&init=Y","expFile":"警政署警政委員張國雄"}],"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選前警察嚴陣以待 確保選舉維安萬無一失","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3-01-10","updateDate":"113-01-10","detailContent":"\r\n
距離本次選舉投開票日僅剩3天,為確保選前之夜及投票日平安順利結束,警政署署長黃明昭除持續走訪各地,督導訪視選舉維安及查賄制暴工作外,並於本(10)日親自主持選前專案會議,邀集全國各警察機關局長、副局長及分局長等重要警察幹部共813人,召開專案視訊會議。
\r\n
\r\n 為淨化選前社會治安,選前共辦理9次「全國同步掃黑行動專案」,總計執行治平專案364件,查獲犯嫌2,259人,掃蕩幫派犯罪組織所圍事經營與經常活動處所共計2萬6,961處,並查扣不法利得6,306萬餘元、各式槍械533枝;執行5波「全國同步肅槍」專案,總計查緝非法槍械342枝(含制式槍1枝、非制式槍287枝、模擬槍54枝)及改造槍械場所21處;實施2波「全國同步查緝賭博專案」,總計查獲賭博案件1,148件、3,109人,共查扣賭資5,586萬餘元;及2波「全國同步查緝不法金流專案」,總計查獲地下匯兌共計46件、78人、查扣不法所得3,786萬餘元。各警察機關淨化選前治安工作成效顯著,黃署長除勉勵同仁持續努力外,針對選舉最後關鍵階段,更堅定宣示維護選舉平安、平順、平穩的決心。
\r\n
\r\n 鑒於本次二合一選舉競爭激烈,為確保選舉順利完成,並維護優良選風,黃署長在會中明確提示8項工作重點:
\r\n一、持續檢視投開票日各項勤務規劃與作業流程,包括選票保管、運(護)送、投開票所維安、機動處理小組加強巡邏、預備警力規劃、後勤補給及蒐證等工作,以圓滿達成任務。
\r\n二、做好蒐報危安預警,強化勤務部署,預擬處置腹案。尤其是特勤維安,要做到滴水不漏、萬無一失,並確實防範候選人危安虞慮,迅速處置各種突發狀況,確保選舉前平安。
\r\n三、「查賄無上限」,持續積極偵辦買票賄選之不法行為;加強掃蕩、查緝各類選舉賭盤及境外勢力介選,並向上溯源,避免影響選舉結果,以維選舉公正。
\r\n四、各縣市選票目前陸續印製及保管,隨後將運送至各地選委會、公所或指定處所存放,對於選票運送、存放等維安,應全程綿密部署,24小時不間斷,嚴格管控安檢,避免選票外流。開票結束後,以相同標準嚴謹執行選票回送安全工作。
\r\n五、投開票日,以確保選務順遂為最高原則,保障民眾能順利投票。對於各式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等行為,警衛人員、協勤民力必將協同主任管理員、選監人員及駐點檢察官,即時排除擾亂秩序,確保投票平順。
\r\n六、投票當日,投開票所警衛人員配合主任管理員布置投開票所時應作搜檢,確認環境狀況;機動處理組視警力能量酌增應處;遇有重大治安情資,依處置流程,配合選務措施作好維安,並就相關處置即時說明,以安定民心。
\r\n七、為防有心人士不滿選舉結果,糾眾擾亂社會秩序,針對轄內重要機關、處所,如選務中心、重要官署、候選人競選總部等,加強勤務部署,做好萬全準備,並堅定執法決心,遇況果斷強勢執法,迅速平穩選後治安,為社會帶來安全與祥和。
\r\n八、接近選舉尾聲,各地選情愈增激烈,各級主官(管)應確實掌握轄區狀況,切勿擅離職守,要以最謹慎、嚴肅的心態看待;遇有違法,應即積極依法偵辦,不可等閒視之,尤其重大治安事故,更應立即查明案情,恪遵報告紀律、妥適對外說明,絕不可任由輿情發酵,造成社會不安。
\r\n
\r\n 本次選舉投開票日,全國共1萬7,795處投開票所,警方已全面會勘並依治安顧慮程度分級維安,將派遣警衛人員約1萬8千人、機動處理編組等其他勤務人員約3萬6千人及協勤民力約2萬2千人,共約7萬6千人。全國警察總動員,以全力完成選舉維安任務,同時維持治安穩定、交通順暢及選後秩序。警政署及各警察機關均已作好萬全準備,絕對有信心完成選舉維安任務。
\r\n
","liaisonper":"保安組組長李權哲","liaisontel":"02-23962364","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94491042586431488&init=Y","expFile":"警政署長黃明昭選前召開全國視訊專案會議"},{"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94491042129252352&init=Y","expFile":"警政署長黃明昭選前召開全國視訊專案會議"}],"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政院核定1億7千餘萬改善員警待勤處所 林右昌:警察辛勞!照顧警察是政府應盡的責任","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3-01-05","updateDate":"113-01-05","detailContent":"\r\n
內政部長林右昌就任以來積極走訪基層警察單位,發現部分警察廳舍老舊、空間不足,亟需整建。為重建勤務機構待勤處所機能、紓解員警高壓工作情緒、提振警察人員工作士氣,特別指示警政署推動「地方警察機關辦公廳舍待勤處所整(修)建2年中程計畫」,並獲行政院核定專案預算經費1億7千餘萬元,期能透過整體性規劃、整建,為員警創造更舒適待勤環境,激勵員警工作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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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警察廳舍為公共建設,向來以實用性為主,通常以耐震補強或拆除重建避免危及結構安全,或以修繕方式,維持廳舍堪用並延長使用年限,難以兼顧員警生活及休憩品質,本次計畫經調查全國各地方警察勤務機構(分駐派出所、偵查隊、交通分小隊)待勤處所整建需求,盤點最迫切整建需求145處,以全額補助方式,規劃兩年進行內部空間修建,全方位改善警員警勤餘休息環境,強化個人隱私空間,提升休憩品質;同時針對女性員警所使用之衛浴設備、門禁設施等進行優化,營造性別友善執勤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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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部長林右昌指出,警察勤務不分平假日、需24小時輪班,執勤時間長,必須要有良好的睡眠品質,且大部分年輕員警均以勤務處所為家,實有必要改善其休憩及居住環境,惟審酌地方政府財政狀況不一,無法全數編列經費整建,本次特別全額補助改善145處待勤處所,希望未來能夠引導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整建老舊警察廳舍,共同提升警察辦公環境,讓員警不管在執勤或勤餘待勤,都能得到更好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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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部長林右昌強調,警察工作有別於一般公務人員,是一種勤務負擔重、危險程度高的職業,更需要長時間輪班執勤,近期中正大學治安民調更獲九成以上民眾滿意警察維護治安作為,警察辛勞及維護治安的成果大家有目共睹,照顧警察是政府應盡的責任,也期勉警察同仁繼續堅守治安崗位,為社會創造更安定、人民更安居樂業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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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全臺歡慶跨年湧人車 元旦連假警署全力疏導","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12-28","updateDate":"112-12-28","detailContent":"\r\n
112年即將邁入尾聲,面對即將到來的元旦連假,警政署已責成各警察機關加強交通疏導工作整備,就轄內舉辦之跨年活動、元旦迎曙光、升旗,或觀光(賞雪)景點、遊樂園區及易壅塞路段,應期前辦理會勘,並對轄內交通瓶頸路段進行盤點及規劃解決方案,加強突發路況處置及縮短交通事故排除時程,以維護國人行車安全與連假交通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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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依交通部道路交通事故統計資訊分析,本(112)年1月至9月小型車事故肇因前3名,以「未依規定讓車」為首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次之,「右轉彎未依規定」再次之;而同期機車事故肇因部分,則以「未注意車前狀況」為首因,「未依規定讓車」次之,「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再次之。提醒駕駛人,行車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避免疲勞駕駛,養足精神再上路,確實注意車前狀況,以維護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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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本(112)年1月至9月事故發生位置,經交通部統計資訊分析,於路口之件數仍占事故總數的58%,警政署已請各警察機關於連假期間,持續針對高發事故路口,強化各項交通重點執法作為,並嚴防酒駕違規及肇事。呼籲民眾,行經路口,應牢記「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原則;餐敘飲宴結束後,遵守「酒後不開車」,多加利用計程車或代駕服務等措施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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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建議用路人,連假期間可多加利用交通部公路局推出的多項公共運輸優惠措施,或使用1968服務網或「幸福公路」APP,事先掌握國道路況預報及替代道路資訊,提早規劃行車路線,避開易塞車路段及時段,才能盡興出遊,平安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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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標竿教會邀請資深藝人白嘉莉及教友約50人,在12月25日聖誕節當天下午到警政署報佳音,為辛苦執行選舉專案勤務的波麗士大人們加油打氣,祈求闔家平安、勤務平順。特別的是,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的「打詐神隊友」宣導吉祥物大白熊也來與資深藝人白嘉莉相見歡,攜手刑事警察局的刑事Bear共同宣示打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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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12月25日聖誕節當天下午適逢警政署舉行12月份署務會報,基督教標竿教會牧師魏悌香號召教會大朋友、小朋友與資深藝人白嘉莉到警政署向全國警察報佳音、獻祝福,白嘉莉更是擔任警政署反詐大使,除錄製反詐宣導影片外,今天更現身攜手刑事Bear及嘉義大白熊等黑白雙熊宣示反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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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署長黃明昭為感謝鄰居基督教標竿教會及反詐大使白嘉莉蒞臨警政署向全國警察同仁致敬,特別邀請這些支持警察的朋友們至署務會報會場,與參加署務會報的同仁分享聖誕佳節氣氛。黃署長表示,現在適逢選舉競選活動期間,各警察機關都致力確保各項選舉活動的順利與安全,且為了守護民眾財產安全,更要持續積極打擊詐騙犯罪及進行全方位反詐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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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感謝白嘉莉小姐擔任反詐大使,加入國家打詐隊,也相當感謝基督教標竿教會魏悌香牧師及各位教友朋友們,能無私地將祝福分享到社會的各個角落,相信能感動讓各警察機關同仁,更致力各項治安工作的維護,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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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18)日通過警政署推動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下稱槍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本次修法涉及新增處罰規定及機關間之協調配合,警政署於本(112)年召開多次會議,邀集各相關機關、專家學者及業者代表進行研議,多方參採實務及學者意見,研提槍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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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署長黃明昭表示,統計分析112年1至11月查獲非法槍彈情形,非制式槍枝比例達93.65%,其中槍擊案件中,持非制式槍枝犯案比例更高達98.57%,且陸續查獲新型態改造槍砲,造成多起社會矚目的傷亡案件,這次修法也配合實務現況及科技發展,以從根本管制改造槍枝,警政署針對此次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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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一、增訂公共場所開槍加重處罰規定:
\r\n行為人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開槍,除被害人遭受傷害、損害外,該行為對公眾產生疑懼恐怖之心理影響。為避免社會大眾恐慌及模仿效應,爰對於不特定多數人聚集之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使用本法所規範之槍砲開槍之行為,新增處罰規定。但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非營利自用獵捕野生動物,而使用自製獵槍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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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二、自首並報繳其持有之全部槍彈、刀械,自「必減」修正為「得減」:
\r\n為防處犯罪行為人故意於犯行後立即自首,僥倖尋求減免刑責情事,將槍砲條例第18條第1項自白、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之規定修正為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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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三、將模擬槍納刑事罰規範,其零件列行政罰:
\r\n因現行規定模擬槍只處罰整槍,零件未納管,以致目前實務常見查獲持有不完整結構槍枝或整盒散裝模擬槍零件,無法加以管制或處罰之情形。鑑於模擬槍與真槍僅有極微差異,其槍枝零件多數易於取得、組裝及替換,爰修正將模擬槍提升為刑事罰規範,零件列行政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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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四、增訂子彈零件處罰規定:
\r\n考量彈頭、彈殼、推進火藥、底火及空包彈,均為子彈零件,經加工組合即可製成完整子彈,是造成民眾傷亡的關鍵,爰增訂子彈主要組成零件之處罰規定。警政署目前規劃就制式彈殼、制式彈頭及制式中央底火空包彈加以規範管制,如彈殼供作裝飾品使用,則應有剖溝等防改機制,對其他工業用或遊戲用產製品均未作限制,警政署將邀集各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等共同研商,在兼顧國內治安及保障合法業者權益下,訂定明確之標準,做出適當管制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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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五、增訂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材質規範及殺傷力基準:
\r\n鑑於國內製造之模擬槍及遊戲用槍,在槍枝樣式、尺寸及材質上均極度仿真,為避免模擬槍及遊戲用槍之零件,遭流用或改造組裝成槍枝,爰修正增訂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應對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之「材質」進行規範,修法後將硬度檢測結果作為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之認定標準。此次修正係因應科技發展之必要修正,材質規範未對國內遊戲用槍業者產品設計製造產生影響,商業競爭條件未有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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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六、增訂槍砲、彈藥殺傷力基準:
\r\n目前我國對槍砲彈藥殺傷力之認定,係參據司法院秘書長81年函示,以彈丸單位面積動能達每平方公分20焦耳,足以穿入人體皮肉層作為認定準據。經參考國內外實務現況及因應科技發展需滾動式修正,將前揭基準予以法制化,爰增訂授權中央主管機關予以明定,以符實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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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七、增訂槍砲業者行政檢查:
\r\n為落實預防經許可製造、專供外銷出口之槍枝零件外流,而遭不法人士作為改造槍枝基材,增訂授權對製造槍枝主要組成零件業者行政檢查規定,以有效發揮約制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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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八、增訂槍砲彈藥審認爭議諮詢小組:
\r\n因偵查實務不斷出現新型態變種槍砲改造基材,試圖以化整為零或改裝等手法,刻意規避槍砲條例槍砲、彈藥或模擬槍之規範,為釐清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及模擬槍類別認定疑義,廣納機關、專家、學者及業者協助審查處理槍砲、彈藥等爭議案件之認定,且為前揭爭議案件所作之研議、決定能更具公信力,爰增訂法律位階之槍砲彈藥審認爭議諮詢小組設置之授權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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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九、增訂影視攝製得申請使用模擬槍:
\r\n為配合影視文化從業人員為拍攝影片需要,有限度開放自國外進口專供影視拍攝具聲響火光之模擬槍,且拍攝完畢後復運出口,並循射擊運動用槍管理模式,增訂申請使用模擬槍攝製影片須報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文化部)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許可列冊以備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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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後續將積極邀集各相關機關、專家及學者研商,儘速修訂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及材質、子彈主要組成零件、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等公告及其他相關規範,以落實槍砲彈藥零件溯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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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本次選舉投開票日僅餘29天,警政署於本(15)日邀集全國各警察機關局長、副局長及分局長等重要警察幹部共769人,召開專案視訊會議,宣示維護候選人安全及選舉治安維護為當前最首要工作,而警察團隊絕對有能力對不法歹徒痛加打擊、實施制裁,並對於賄選、地下賭盤與境外資金等影響選舉公平性之不法行為偵辦到底,展現政府維護選舉公正、公平的決心,確保本次大選「平安」、「平順」、「平穩」圓滿,讓社會更安全、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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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為維護候選人安全,警政署已請各警察機關主官對各項選舉治安維護勤務要親自規劃、現場指揮;對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住居所及投宿處所、造勢與掃街拜票等活動,配合國家安全局規劃編組,全力執行安維勤務,並維護各立法委員候選人、競選處所及各項選舉活動之安全;另就選票印製、運送及保存工作,將與選務機關密切配合、強化維安作為,協助維護選務工作平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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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為淨化選前治安,警政署訂於12月6日至12月15日實施「四合一專案掃蕩」,統計至12月14日止,「全國同步查緝賭博專案」查獲475件1,313人、查扣賭資新臺幣(下同) 3,282萬餘元;「全國同步掃黑行動」執行治平專案55件、查獲犯嫌361人、查扣不法利得425萬餘元;「檢肅非法槍械專案」共查獲41件46人、非法槍械58枝、改造槍械場所3處;「全國同步打擊詐欺行動專案」,查獲134件640人、查扣5,568萬餘元。警政署強調,打擊不法無時限、無上限也無底限,一定會全力防堵黑幫、境外勢力、資金介入本次選舉,以維護選舉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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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法定競選活動期間,各項競選活動場次遽增,將秉持依法行政、行政中立原則,嚴防衝突、糾紛,對於暴力行為,一定嚴正執法,不容任何人挑戰公權力,並呼籲社會大眾對於各項選舉活動應以和平、理性方式表達意見與訴求,支持警察機關執法立場,確保選舉任務圓滿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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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85056876157472768&init=Y","expFile":"警政署於本(15)日邀集全國各警察機關局長、副局長及分局長等重要警察幹部共769人,召開專案視訊會議"},{"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85056875633184768&init=Y","expFile":"警政署於本(15)日邀集全國各警察機關局長、副局長及分局長等重要警察幹部共769人,召開專案視訊會議"}],"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警政署規劃全國擴檢展決心 選前治安維護不停歇","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12-02","updateDate":"112-12-02","detailContent":"「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定於113年1月13日辦理投開票,警政署為具體展現「淨化選前治安環境」及「確保選舉祥和平順」決心與目標,配合選前競選活動日漸增溫的腳步,規劃實施全國性擴大臨檢,並擇定12月1日專案動員警力5,300人次,同步在全國各地強力執行,計臨檢1,565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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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隨著選舉投票日的漸至,選前進入倒數,淨化治安已成當前最重要工作。除了針對選舉造勢活動及相關重要人員、處所加強安全維護工作以外,對於攸關社會風氣及影響民生安全甚鉅之「黑」、「槍」、「毒」、「賭」、「詐」等面向,警政署陸續規劃高強度、密集性的重點打擊專案,同時運用全國性擴大臨檢,針對前述相關不法面向的治安顧慮處所及地區積極查察壓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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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已通令全國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依據轄區特性及治安狀況,鎖定幫派組合圍事或其投資經營之營業場所、選舉賭盤及易引發聚眾鬥毆等治安顧慮場所,結合掃黑、肅槍、緝毒等目標性作為,強化臨檢取締、路檢攔查等攻勢勤務,全面查察,確保選前各式競選活動平順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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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隨著疫情衝擊過後的社會經濟恢復活絡,加以民眾各類活動力日益蓬勃、多元,警方已做好選舉前治安維護之萬全規劃準備,有信心、也有能力維護社會治安,打擊不法無假期,絕不容許暴力、恐嚇或其他非法脫序行為影響選舉活動。尤其本次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深受國際及各界矚目,警方也呼籲各界,任何影響選舉公平公正的暴力、賄選、賭盤等不法行為都會使民主法治受到傷害,絕不容許任何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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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臺灣是一個充滿堅韌毅力的土地,讓我們共同以選前平安、選舉平順、選後平和的期許及行動,一起守護美好珍貴的民主成果!","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警政署審查低動能槍枝輸入案件 杜絕非法改造槍枝基材流入國內 不影響玩具槍業者權益","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12-01","updateDate":"112-12-01","detailContent":"\r\n
因111年下半年起發生數起社會矚目槍擊案件,且陸續查獲新型態改造槍砲,經檢視係以金屬材質之氣動式槍枝改造而成,追查其來源係部分不肖廠商,以進口遊戲用槍名義,自大陸引進易於改造之金屬材質氣動式遊戲用槍,並作為改造槍枝來源,因其外觀為氣動式遊戲用槍,且射出動能低於殺傷力標準,非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管制進出口之物品,惟其結構特殊,材質為硬度較高之鋼鐵,極易改造為具殺傷力之槍枝,對社會治安造成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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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為有效防堵上開易遭改造槍枝流入,警政署經報請內政部轉行政院同意,會同經濟部依貿易法於111年9月5日發布公告增列輸入規定,內政部同步發布「低動能槍枝輸入審查規定」,僅對輸入國內之低動能槍枝及其零件實施邊境審查,而玩具槍業者之出口權益未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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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統計111年9月5日至112年10月31日為止,警政署共計受理779件低動能槍枝輸入申請案,其中審查合格同意進口有734件,占案件數94.2%;審查不合格者有45件,占案件數5.8%,尚難謂嚴重影響合法玩具槍業者之進口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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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本次警政署於現有「槍砲彈藥簽審通關業務系統」增建「低動能槍枝子系統」之目的,係為可取代現行紙本作業方式,藉由資訊系統即時傳輸功能,大幅改善申辦流程品質及縮短申辦時間,協助海關提升通關查驗效率。建置資訊系統並未改變現行審查規定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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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有關中華民國射擊活動暨射擊器材權益促進會會員申請進口「無法改造為火藥式槍枝及無殺傷力之空氣動力式槍枝」未獲核准情形,自111年9月開始,警政署即發現有部分廠商以低動能槍枝名義申請進口「預先灌氣高壓空氣槍(PCP,Pre-Charged Pneumatics)」,經審查其在國外原廠設計均屬我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管制之空氣槍,主要係供作狩獵使用,然業者為規避管制,將部分零件抽換,並保留原槍之主要組成零件,暫時降低槍枝射出動能,在通關時經海關抽驗合格,順利進入國內後,由於抽換之原槍零件不受管制,透過網購即可取得,只需替換回原槍零件,就能恢復成具殺傷力之空氣槍,國內業發生此類型槍枝實害案件,並經法院判決在案。警政署為防堵此情況,並秉持依法行政精神,經多次審查及實物拆解鑑驗,否准上揭申請案,以保障人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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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本項政策執行不致影響國內合法之玩具槍業者權益,未來亦將持續聆聽各界寶貴的意見,以達成維護治安之目標並兼顧合法產業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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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木曜4超玩」挑戰一日特警 攜手警政署共同打詐","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11-24","updateDate":"112-11-24","detailContent":"\r\n
為強化民眾防詐意識、提升全民識詐能力,警政署特別力邀YouTube團隊挑戰「一日特警」,「木曜4超玩」經歷過一日交警、刑警、國道警察、派出所員警後,藝人「邰智源」、「坤達」勇敢接受刑事局除暴特勤隊(CIB.STU)高強度特警訓練挑戰,包含戰術攻堅、破門技術、瓦斯榴彈槍等訓練,最後還進行攻堅詐騙機房演練,警政署長黃明昭也特別到場慰問致謝,並說明政府「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的各項反詐策略,攜手「一日特警」展現公私協力共同打擊詐欺的決心與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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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除暴隊為刑事警察局所屬特殊任務警力,主要負責重大刑案攻堅、緝毒、詐騙、肅槍、掃黑等任務,舉凡國內大大小小的攻堅場合,他們幾乎是無役不與、無案不破,是我國實戰經驗最豐富的特警部隊之一,其裝備精良,各項體技能訓練要求相當嚴格,可謂國內治安磐石的中堅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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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木曜4超玩」體驗特警訓練第一個項目是武裝垂降,看完除暴隊示範雙人垂降、倒掛垂降、正面垂降等操作後,58歲的邰哥已懷疑人生、腿軟想跑,經過挑戰高樓垂降的心理與體能綜合壓力訓練後,接著移師警政署反恐訓練中心持續各項特警戰術訓練,並使用震撼彈體驗實戰攻堅過程,場面震撼媲美電影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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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此外,警政署長黃明昭更親送便當慰問,感謝「木曜4超玩」對於政府打擊詐欺的支持,期望能透過該團隊在YouTube的高流量,可以將「識詐」能力扎根至各個角落,提升民眾防詐免疫力,達到「減少接觸、減少誤信、減少損害」的3減目標,以全面降低詐騙受害事件,守護全民財產安全;邰哥也抓緊機會詢問假投資等詐騙問題,由刑事局說明政府防制詐欺犯罪策略,目前打詐工作已具初步成效,但全體警察同仁仍會繼續努力,透過精進「識詐、堵詐、阻詐、懲詐」4大面向,並持續強化打詐策略及力道,維護治安腳步,絕對永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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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社會治安及保護民眾安全,警政署致力於防制非法槍枝流竄,打擊暴力犯罪。為杜絕有心人士假借低動能槍枝名義,矇混進口改造槍枝之基材,內政部於111年9月5日訂定「低動能槍枝輸入審查規定」,凡進口經濟部公告限制輸入貨品表之第9304.00.00.40-7號「射擊動能低於2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或第9305.99.00.10-4號「射擊動能低於2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之零件及附件」貨品,均須向警政署送交申請書,目前係採紙本方式辦理,為提升效率,警政署已積極建置資訊系統,透過現有「槍砲彈藥簽審通關業務系統」增建「低動能槍枝子系統」(下稱本子系統),藉由資訊系統即時傳輸功能,大幅改善申辦流程品質及縮短申辦時間,協助海關提升通關查驗效率,並優化警察機關管制效能,創造3方共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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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本子系統將於113年1月2日正式上線啟用,為使相關民眾及業者,及早熟悉操作方式及流程,訂於112年12月6日及7日分別於臺北市及臺中市辦理本子系統教育訓練說明會,邀請相關民眾及業者參與,報名網址如下方QR CODE連結,報名至112年11月30日止,不克參與者,日後相關教材將公布於子系統網站供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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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本子系統於113年1月2日正式上線啟用後,開始受理線上申請案件,並同步停止受理紙本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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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另有關進口通關查驗方式,將以2個月(113年1月2日至2月29日)為過渡期,經核准之紙本同意文件(包含貨品進口同意書或不列管證明),以及本子系統核准之電子同意文件,得擇一辦理進口通關查驗;過渡期後,僅得以電子同意文件辦理進口通關查驗,如仍持有未逾期之紙本同意文件,可至本子系統申請將紙本同意文件轉換為電子文件作業,繼續使用至原有效期限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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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如有本子系統教育訓練說明會報名問題,已委請協力公司提供諮詢服務,歡迎撥打02-26551188分機716或353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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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76721301457342464&init=Y","expFile":"「槍砲彈藥簽審通關業務系統」系統畫面示意圖"}],"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本署警察史蹟館因內部整修,自即日起暫停開放預約參觀","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秘書室","posterDate":"112-11-01","updateDate":"112-11-01","detailContent":"\r\n
本署警察史蹟館因內部整修,自即日起暫停開放預約參觀,俟竣工後將另行公告開放參觀時間。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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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警政署研修槍砲條例 杜絕國內非法改造槍枝基材 不影響合法玩具槍業者權益","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11-01","updateDate":"112-11-01","detailContent":"\r\n
因111年下半年起發生數起社會矚目槍擊案件,且陸續查獲新型態改造槍砲,亦有犯嫌開槍數攀升及開槍後隨即攜械自首情形,嚴重影響治安及民心安定,警政署爰積極研修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條文,加強非制式槍枝零件溯源管理,以防堵前揭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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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本次修法經多次邀集相關機關及專家學者等進行研議,並聽取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及玩具槍業者代表反映意見,彙整、參採納入修法參考。該修正草案層報行政院於112年10月5日院會提報並審查通過,10月6日業函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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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本次槍砲條例之修法重點為全面納管槍砲彈藥及其主要組成零件、將模擬槍納刑罰規範,其零件列行政罰、增訂子彈零件處罰規定、增訂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材質規範及殺傷力基準、增訂公然開槍罪及槍砲零件製造業行政檢查等,以強化槍砲彈藥之溯源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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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針對昨(31)日中華民國射擊活動暨射擊器材權益促進會之陳情意見,說明及澄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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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一)對於低動能槍枝採取邊境審查,阻遏企圖矇混進口之易改造槍枝於關口,不影響玩具槍業者出口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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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自111年下半年起發生數起社會矚目槍擊案件,經檢視係以金屬材質之氣動式槍枝改造而成,追查其來源係部分不肖廠商,以進口遊戲用槍名義,自大陸引進易於改造之金屬材質氣動式遊戲用槍,並做為改造槍枝來源,因其外觀為氣動式遊戲用槍,且射出動能低於殺傷力標準,非屬槍砲條例管制進出口之物品,惟其結構特殊,材質為硬度較高之鋼鐵,極易改造為具殺傷力之槍枝,對社會治安造成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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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為有效防堵前揭易遭改造槍枝流入,警政署經報請內政部轉行政院同意,由經濟部依貿易法於111年9月5日發布公告增列輸入規定,內政部同步發布「低動能槍枝輸入審查規定」,僅對輸入國內之低動能槍枝及其零件實施邊境審查,而玩具槍業者之出口權益未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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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二)申請進口「無法改造為火藥式槍枝及無殺傷力之空氣動力式槍枝」未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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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自去(111)年9月開始,警政署即發現有部分廠商以低動能槍枝名義申請進口「預先灌氣高壓空氣槍(PCP,Pre-Charged Pneumatics)」,經審查其在國外原廠設計均屬我國槍砲條例管制之空氣槍,主要係供作狩獵使用,然業者為規避管制,將部分零件抽換,暫時降低槍枝射出動能,在通關時經海關抽驗合格,順利進入國內後,只需將原本零件替換回來,就能恢復成具殺傷力之空氣槍。警政署為防堵此情況,並秉持依法行政精神,經多次審查及實物拆解鑑驗,否准上揭申請案,以保障人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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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三)本次修法係針對可供做為非法改造槍枝、彈藥之基材加以嚴管,並非以低動能遊戲用槍為管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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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109年6月槍砲條例修法擴大模擬槍之定義,將類似真槍外型、構造、材質之可能成為非法改造槍枝基材納入管制。近年經積極查緝,查獲非法模擬槍數量已大幅減少,管制作為初見成效,惟檢視今(112)年查緝非法槍彈情形,非制式槍枝查獲比例仍達93.3%,其中槍擊案件中,非制式槍枝犯案比例更高達98%,顯示非制式槍枝仍為影響治安之重要因素,本次修法爰以可供做為非法改造槍枝、彈藥之零件,溯源加以嚴格管制。另本次修正草案並未管制未具殺傷力之低動能遊戲用槍,故未對合法玩具槍業者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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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四)修法管制子彈零件,不影響國內合法業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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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為全面管制非法子彈來源,內政部業於112年1月6日公布「空包彈輸入審查規定」,以邊境管制方式,審查欲輸入之空包彈,並且掌握輸入國內後之流向,避免遭不法人士挪用改造子彈。考量彈頭、彈殼、推進火藥、底火及空包彈,均為子彈零件及子彈零件之組合,經加工即可製成完整子彈,且其是造成人傷亡的主要關鍵,爰此次修正草案將增訂子彈主要組成零件之處罰規定。而陳情團體成員所稱「類似彈頭物體、鋼珠、釘子、釣魚用鉛錘、子彈吊飾,甚至生產類似彈殼形狀的物品,一律刑法伺候。」並非本次修法欲管制之標的,未來槍砲條例修正通過後,對子彈主要組成零件種類之認定,警政署將邀集各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等共同研商,訂定明確之標準,未來將在兼顧國內治安及保障國內合法業者權益下,做出適當之管制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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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此次修法不影響國內合法之玩具槍業者權益,未來亦將持續聆聽各界寶貴的意見,如修法通過後,在訂定各法規命令及公告時,將邀集各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等共同研商,達成維護治安之目標並兼顧合法產業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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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112年國家警光獎」 警界中的金馬獎","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10-31","updateDate":"112-10-31","detailContent":"\r\n
警政署於10月31日下午3時,配合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舉行「112年國家警光獎頒獎典禮」,經過評審縝密嚴格的審查,選出82組得獎團隊及個人,另還邀請警界知名唱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偵查佐林慶宏及花蓮縣警察局警員陳奕涵擔任表演嘉賓,深情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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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警政署從全國各警察機關薦報89個團體及102位個人績優的事蹟中,甄選出30個績優團體及52位個人績優警察同仁,邀請內政部林部長右昌、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蔡理事長明忠及葉最高顧問國一,與署長黃明昭共同頒發獎座給獲獎的優秀警察團隊及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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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其中團體組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於111年11月至112年4月期間,向上溯源破獲全臺首宗私行拘禁人頭帳戶及洗錢詐欺集團案,該集團私行拘禁凌虐求職者,犯罪手段極為凶殘,並造成4名被害人死亡,專案小組歷經5個月偵查,查緝該集團首謀及幕後成員共58人到案,其中法院裁定羈押51人,救出66名被害人;另該犯罪集團涉詐件數共計386件,詐得金額新臺幣5億4,283萬3,583元,經法院裁定扣押新臺幣4億4,024萬6,699元,該集團對國內金流秩序、社會風氣造成極大影響,經專案小組有效打擊、一舉瓦解該不法組織,併同其他查緝毒品及反黑肅槍等刑案績效,獲得團體組偵查犯罪類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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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另在個人組打擊詐欺類獨占鰲頭的,則是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偵查佐丁禹安,分別於111年8月及112年2月破獲多起假投資真詐騙之重大詐欺案,並經多家新聞媒體報導,有效宣導該型態詐騙之手法,避免民眾受害,保護民眾財產安全,展現警方打擊詐欺犯罪之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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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面對當今犯罪型態及社會環境的複雜多變,國家警光獎每位受獎者,均是在維護治安或交通工作著有功績之同仁或團隊,其亮麗背後,則是長期間的付出,始獲得此項殊榮,也期勉獲獎團體及同仁在本活動之後,能持續勇於承擔更大之挑戰,並本著「治安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之精神,不畏艱辛,為打擊犯罪及改善交通上做出貢獻,贏得國人的肯定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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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68854664167297024&init=Y","expFile":"由內政部林部長右昌、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蔡理事長明忠及葉最高顧問國一,與署長黃明昭共同頒發獎座給獲獎的優秀警察團隊及人員"}],"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警政署選舉治安維護指揮所揭牌 全力守護選舉平順進行","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10-27","updateDate":"112-10-27","detailContent":"\r\n
警政署今(27)日下午1時30分假該署忠誠樓大門舉行「第16任總統副總統暨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治安維護工作聯合指揮所揭牌儀式,由內政部林右昌部長親自率同警政署黃明昭署長及全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共同宣示維護選舉治安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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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第16任總統副總統暨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明(113)年1月13日舉行投開票,本次總統副總統選舉已有多組參選人表態參選;立法委員選舉部分,各政黨亦各自推派最強參選人,力求席次最大化,競爭非常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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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林部長藉由此次揭牌活動,除宣示貫徹維護選舉治安決心,再次強調「阻絕境外勢力、資金介入選舉」、「杜絕假訊息干擾、影響選舉公平」、「嚴查賄選、斷絕賭盤」和「防止暴力、嚴密維安」等4項重點工作外,並且在警政署大禮堂與各警察機關連線視訊,瞭解選舉相關維安作為,期勉各警察機關做好「精準打擊選舉犯罪」、「全力做好選舉維安」、「強化防範不法干擾」及「關懷同仁鼓舞士氣」等工作,以達成「投票前平安」、「投票日平順」、「投票後平穩」三大目標。 林部長表示,我國選舉制度的民主法治,向為國際社會所肯定,其中警察同仁的努力與付出,功不可沒。對於各警察機關全面動員,以及警察同仁犧牲陪伴家人時間,長時投入查賄制暴及選舉治安維護工作,特別表達感謝之意;更對黃署長所領導的警察團隊有信心,相信以黃署長及所屬警察團隊的精實專業能力,定能達成選舉順利、治安穩定之重責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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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67350361749458944&init=Y","expFile":"警政署選舉治安維護指揮所揭牌 全力守護選舉平順進行"},{"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67350361355194368&init=Y","expFile":"警政署選舉治安維護指揮所揭牌 全力守護選舉平順進行"}],"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世界警察消防運動會代表團載譽歸國 總統親自接見勗勉","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10-26","updateDate":"112-10-26","detailContent":"\r\n
「2023年第20屆世界警察消防運動會」於7月28日至8月6日在加拿大溫尼伯舉辦,共吸引50多個國家、近萬名警消人員共襄盛舉。警政署遴選19名警技優異選手參加這項盛典,面對來自世界各地實力強勁對手,各選手奮戰不懈之毅力,拚戰全場寫下佳績。代表團共獲得45面金牌、45面銀牌、25面銅牌,為國爭光。蔡英文總統今(26)日上午特別接見代表團,肯定代表團的亮眼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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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世界警察消防運動會始自1983年,由美國加州警察運動聯盟(CPAF)創辦,每2年舉辦1次。其目的在鼓勵執法人員參與體育活動及執勤技能競賽,被稱為警消人員的「奧林匹克運動會」,為現今國際上最具規模之警察消防人員競技賽事。每逢賽事,均吸引世界各國警察、消防、執法人員參與角逐,藉由比賽競技,達到相互交流及學習目的。我國自1999年第1次申請參加迄今,已連續13次參賽,歷屆成績均表現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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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選手在本屆射擊、柔道、柔術、健力、健美、田徑、鐵人三項、越野賽跑及半程馬拉松等多項競賽表現亮眼,其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王令樺,在女子健美項目為我國摘下雙金;謝伯韶於女子鐵人三項比賽持續改寫個人紀錄,蟬聯6次冠軍;保安警察第一總隊步槍射擊隊,連續 5次拿下大口徑步槍賽事團體組冠軍;健力選手郝旭恆於男子臥推項目打破大會紀錄;手槍射擊選手在運動後射擊項目共拿下7金2銀佳績。如此精彩的表現,於10月26日榮獲總統親自接見勗勉,總統除當面肯定選手們在本次世界警察消防運動會的優秀表現,並感謝大家為國家爭取榮譽,讓世界看見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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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第21屆世界警察消防運動會,將於2025年在美國伯明罕舉行,期望臺灣選手能在國際舞臺上,再度大放異彩、為國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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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67017701747462144&init=Y","expFile":"世界警察消防運動會代表團載譽歸國 總統親自接見勗勉"},{"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67017701156065280&init=Y","expFile":"致詞代表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員王令樺"}],"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警政署公布各縣市候用分局長錄取名單 拔擢優秀幹才 強化警察陣容","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10-20","updateDate":"112-10-20","detailContent":"\r\n
警政署今(20)日公布31名最新候用分局長錄取名單,此次獲得錄取之候用分局長,係從眾多優秀的警察幹部具有豐富的內外勤歷練及專業能力,依其面試成績(40%)、測驗成績(30%)、陞職積分(30%)等3項分數總分擇優錄取30名及績優駐外警察聯絡官,免試保送參訓1名,以培養具國際事務能力人才。未來結訓後將依序派任擔任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重責,為警察團隊注入強而有力的新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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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辦理此次縣(市)政府警察局候用分局長班第17期甄試,係依據「警察人員陞遷辦法」及「縣市政府警察局候用分局長遴訓作業規定」辦理,參加甄試資格須具備警正班結業、外勤重要職務歷練且經各警察機關主官(管)考核表現傑出予以保薦,此次報名參加甄試人員計有71人,警政署為拔擢優秀的警察幹部,培育適任分局長人才,對於候用分局長甄試特別重視並層層把關,除聘請學者專家擔任測驗命題委員外,並由署長等7位主官(管)擔任口試委員,對於甄試人員之職務歷練、工作成效、才識、問題分析能力及儀態言辭等面向綜合考量加以評定,期望遴選出最優秀的警察幹部,未來能為治安工作奉獻最好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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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經分析本次錄取30人名單,許多年輕的警察幹才均獲得拔擢,其平均年齡約44歲,最年輕者37歲,而且普遍具有高學歷,其中20人具有碩士學歷。本次錄取的女性候用分局長計5位,未來將為警察工作氛圍注入一股柔性而堅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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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本次甄試希達到拔擢學、經驗歷練完整之年輕優秀人才,期對警察重要職務幹部陣容注入新血,共同戮力將警察團隊帶向更精進、更有效率的未來,以不負社會各界的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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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64847481763139584&init=Y","expFile":"縣(市)政府警察局候用分局長班第17期 駐外警察聯絡官免試保送參訓名冊"},{"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64847480974610432&init=Y","expFile":"縣(市)政府警察局候用分局長班第17期甄試錄取人員名冊"}],"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警政署辦理112年度績優交通警察及交通義勇警察表揚大會","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10-20","updateDate":"112-10-20","detailContent":"\r\n
警政署於本(112)年10月20日在該署大禮堂舉行112年度績優交通警察及交通義勇警察頒獎表揚大會,由黃明昭署長主持。本年度全國績優交通警察及交通義勇警察之選拔,經該署評鑑績優交通警察78名及交通義勇警察36名,合計114名。其中國道公路警察局警員蔡松霖偵破不明休旅車A1類肇事逃逸案;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助理員葉睿紘為因應112年春節前夕蘇花公路中斷,配合啟動蘇花海運備援機制,妥適規劃港區人員、車輛輸運及交通疏導勤務,圓滿達成任務;另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員張明秋積極導入租賃模式及採用簡易前端設備,使科技設備能視實際需求即時遷移,以達熱時、熱點持續執法之目標。同時,該署也邀請各受獎者眷屬出席頒獎表揚大會,共同分享榮耀,以資鼓舞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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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另外警政署積極規劃及推動各項重要交通精進作為,並獲具體成效,例如加強行人路權執法,促使「停讓行人」內化為國人駕駛習慣;持續推動交通科技執法,向行政院爭取經費分別於今年和明年補助各地方政府建置交通科技執法設備共345處,核定金額共新臺幣10億6,550萬元,增添無形警力全時執法,以提升民眾交通守法觀念;同時持續規劃取締酒駕專案及不定期展開酒駕大執法,並向上溯源調查飲酒處所,宣導業者負起社會責任,共同防制酒駕;推動簡化A3類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使現場實景照片得以取代事故現場圖,有效減輕員警工作負荷,縮短處理時間,更可避免發生二次事故威脅,確保用路人之生命財產安全。全體交通警察及交通義勇警察櫛風沐雨、默默付出及犧牲奉獻,實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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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黃明昭署長在頒獎表揚大會中,除了向受獎者恭賀與嘉勉之外,並期勉所有交通警察及交通義勇警察夥伴,應以身為交通工作的成員為榮,充分發揮團隊合作的精神,賡續推動當前交通精進作為,加強行人路權執法、積極防制酒駕及交通事故發生,守護執勤員警與用路人安全,共同為維護交通安全與順暢來打拚,創造一個優質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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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64789303981641728&init=Y","expFile":"112年度績優交通警察及交通義勇警察頒獎表揚大會,署長黃明昭頒獎予獲獎績優人員。"},{"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64789303591571456&init=Y","expFile":"112年度績優交通警察及交通義勇警察頒獎表揚大會,署長黃明昭頒獎予獲獎績優人員。"}],"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警政署舉行秋祭典禮弔祭警察英靈","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10-20","updateDate":"112-10-20","detailContent":"\r\n
中華民國112年秋祭歷年因公殉職暨病故警察人員典禮,於本(20)日上午10時,在臺北內湖警察公墓舉行,由警政署署長黃明昭主祭,率警察同仁代表祭悼追緬歷年來因公殉職和積勞病故的警察同仁,以告慰已故警察先賢們盡忠職守、伸張正義之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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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典禮開始,現場響起莊嚴樂聲,黃署長向忠靈祠已故警察先賢靈位上香、獻祭品,於司儀宣讀祭文後,率同陪祭、與祭人員行三鞠躬禮及默念,感念先賢們的英勇事蹟與為國犧牲,為警察歷史寫下一頁頁光輝燦爛紀錄,並致上最深的哀悼與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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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黃署長自上任以來,秉持「公墓公園化」之政策,逐年提升園區整建修繕經費,於本(112)年預算編列達新臺幣654萬3447元,陸續完成「納骨塔耐震補強工程」及「忠靈祠、圓環周邊綠美化工程」招標作業,並將於113年再進行「福德正神遮雨棚」、「入口大門牌樓」及「忠靈祠、納骨塔櫃老舊設施」等整(修)繕工程,以期打造友善且肅穆之追思園地。另為彰顯警察人員崇公報勳、犠牲奉獻精神,增加葬厝量能、提升服務品質,平衡區域資源配置、照顧中南部地區員警,推動多元化安葬方式、兼顧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等目標,積極推動「警察公墓南部分址中長程個案興建計畫」,以撫慰警察人員英魂,彰顯政府照護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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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於年初啟動多元召募年輕化民力工作,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積極向社會各界溝通,希望廣泛邀請年滿18歲以上、40歲以下熱心公益的民眾,志願加入民防、義警團隊,提升警民合作,一起成為維繫社會安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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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本(112)年適逢整編年,經各地方政府積極召募年輕化成果,現有民防、義警及義交人員49歲以下占34%(較去年增加2%),核算民力年輕化成長人數計有1,036人;為持續推展本項工作研擬民力多元化召募,除現有法制規定的提供「福利互助」、「協勤費」、「授予志願榮譽卡風景區半價優惠」及「聯誼費用」等福利外,各地方政府亦提供保險費以保障民力人員;另警政署正積極研議如加入「緊急初級救護與自救」、「資訊安全」及「基本防禦技能」等,對年輕人具吸引力之訓練課程;為肯定民防人員長年協助治安,辦理服務資深人員表揚工作,感謝及表彰渠等熱心奉獻,頒發獎牌及禮品,提昇民防人員的尊榮感配套措施等誘因,以激勵青壯國民除本職工作外,能利用閒暇時間加入民防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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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察勤務向來繁重,支援協助事項亦多,希望能由民防、義警及義交人員協助,擔負部分工作,如協助警察值班、陪同警察巡邏及疏導交通等,以守護地方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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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察機關民防、義警及義交等協勤民力編組運作所需的相關經費,依據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及民防法等相關規定,係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權責,編列預算支應,以致造成各縣市民防、義警及義交人員福利產生差異。警政署將強化更貼近實用之訓練內容,並持續協調各警察局積極向地方政府為協勤民力爭取福利(如協勤費、裝備添購等)以吸引更多民眾踴躍加入民防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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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兆豐銀行捐贈150萬元 照護因公傷亡員警","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10-16","updateDate":"112-10-16","detailContent":"\r\n
兆豐銀行有感於警察人員不分日夜、24小時輪班執勤之辛勞,且於執行各種勤務時,如逮捕嫌犯、處理街頭糾紛及交通事故處理等勤務,經常遭遇突發之危險,造成警察人員受傷、失能甚至死亡等重大意外,需要長期住院接受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面臨龐大的醫療費用;甚因為家中頓失經濟支柱,致家庭落入經濟困難的情境。囿於政府財源有限,警政署結合民間資源,並商請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成立「公益信託警察醫療及照護基金」,建構警察人員更完善醫療照護措施。兆豐銀行雷董事長仲達特此捐贈新臺幣150萬元,挹注上開照護基金,對於因公發生危害或突發疾病人員給予醫療等各項照護,以實際行動支持警察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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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特別於本(10)月13日下午2時在該署忠誠樓2樓貴賓室舉行捐贈儀式,由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秘書長陳卿南代表接受致贈,警政署長黃明昭頒發感謝狀並表示:對於外界體恤警察辛勞,支持及愛護警察深表謝意,維護社會治安,讓人民安居樂業,是警察責無旁貸的任務。對於國人深惡痛絕的詐欺犯罪,將整合民間力量,與金融、電信及網路業者合作,建構異業聯防體系,減少詐騙等犯罪發生,並運用「第三方警政」策略,聚焦打擊、向上溯源,向下刨根、斷絕金源,全面掃蕩不法幫派分子,以維護國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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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最後強調,警察同仁努力守護社會安全,對於同仁個人的安全與健康,警政署一定會提供最大的照顧與協助,也感謝兆豐銀行的支持,成為全國警察團隊及警眷堅強的後盾,警政署將持續強化員警之執勤安全,讓警察同仁能安心地為治安工作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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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63301682407280640&init=Y","expFile":"兆豐銀行董事長雷仲達(左)、警政署長黃明昭(中)、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秘書長陳卿南"}],"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國慶連假各地湧車潮 警政署加強交通疏導管制","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10-06","updateDate":"112-10-06","detailContent":"\r\n
112年國慶4天連續假期將近,警政署已責成各警察機關,加強規劃交通疏導工作,就轄內有舉辦國慶(晚會、煙火)慶典等人潮聚集處所、觀光遊憩景點、高速公路匝道周邊及臺、高鐵車站等人車壅塞處所(路段),應期前辦理會勘,加強突發路況處置及縮短交通事故排除時程,並對轄內交通瓶頸路段進行盤點,以維護國人行車安全與連假交通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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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連假期間民眾駕車出遊、返鄉機會大增,依交通部道路交通事故統計資訊分析,本(112)年1月至6月小型車事故肇因,以「未依規定讓車」850件為首因,「右轉彎未依規定」685件次之;而同期機車事故肇因部分,則以「未注意車前狀況」1,040件為首因,「未依規定讓車」848件次之,警政署提醒駕駛人,行車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避免疲勞駕駛,以維護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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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另警政署已請各警察機關於連假期間,持續針對高發事故路口,強化各項交通重點執法作為,嚴防酒駕違規及肇事。並呼籲民眾,行經路口,應牢記「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原則;餐敘飲宴結束後,遵守「酒後不開車」,多加利用計程車或代駕服務等措施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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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建議用路人,國慶連假期間可多加利用交通部公路局推出的多項公共運輸優惠措施,或使用1968服務網或「幸福公路」App,事先掌握國道路況預報及替代道路資訊,避開易塞車路段及時段,盡興出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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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詳如本署報廢財產變賣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一覽表。
\r\n二、本件標售於112年9月22日刊登在本署全球資訊網站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並訂於112年10月13日上午10時整,在本署忠孝樓3樓會議室辦理第1次開標。當天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工作天在同時間、同地點開標。
\r\n三、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投標前洽本署後勤組警務正楊惠茹安排參觀,聯絡電話:02-23219011分機6306或02-23952486。
\r\n四、詳細內容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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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民眾防詐意識、提升全民識詐能力,警政署拍攝反詐宣導短影音,並結合百工百業辦理有獎徵答活動,讓反詐宣導融入民眾「食衣住行育樂」等日常生活當中,獲得廣大迴響。9月20日起警政署更攜手台灣大車隊,拍攝反詐宣導短片,於該車隊各計程車上輪播,活動期間加入「警光新聞雲LINE官方帳號」好友,並邀請3位好友加入即有機會獲得「台灣大車隊乘車券」,活動自即日起至10月1日止,預計發送1200張免費乘車券,警政署邀您共同反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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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本次結合台灣大車隊合作活動拍攝「假投資」詐騙宣導影片,除解析最新詐騙手法外,並提醒近期「二次詐騙」之手法有增多趨勢,詐騙集團鎖定曾經遭詐之被害人,誆稱可以協助「找回被騙的錢」,利用被害人急於追回被騙款項心理,造成二次受害。警政署提醒,民眾遭到詐騙應至官方管道尋求檢警協助,警方、銀行人員、律師或相關人員來電也須務必再查證,另外網路上誆稱有特殊管道、取回款項科技等,勿隨意相信匯款委託,並可撥打165或110查證,以免碰上二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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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為厚植全民防詐意識,將「識詐」能力扎根至基層各角落,警政署號召百工百業共同加入反詐行列,陸續邀請正忠排骨便當店、\uD845\uDE19師傅便當店、陳耀訓蛋黃酥等知名店家合作,此次更攜手台灣大車隊共同合作,讓反詐宣導融入民眾「食衣住行育樂」等日常生活當中,以具趣味性,且更貼近民眾生活的方式宣導,以喚起全民識詐能力,全面降低詐騙受害,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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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刊物「警光雜誌」具有58年悠久歷史,為國內首本傳遞「安全」意識及觀念的刊物,為提高雜誌「能見度」及「閱讀量」,警政署自今(112)年4月1日起,先與HAMI電子網路書城合作,於該平臺上架電子檔,提供更多大眾讀者可以免費閱覽及下載。在完成數位化後,為提供更多元服務,使大眾讀者能夠更簡便獲取安全新知,自9月15日起,當期雜誌也將上架金石堂、三民書局、PChome等網路書店及部分實體門市販售,期盼透過提高警光雜誌普及率,讓民眾可以更瞭解警察,也更容易獲得「犯罪預防」及「交通安全」等安全新知,將安全意識扎根至各個階層,守護全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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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警光雜誌社於54年4月16日成立,成立迄今已逾58年,目前每月發行量約為8,900本,主要訂閱戶為各警察機關、政府機關、圖書館及部分個人訂閱戶。「警光雜誌」在國內書刊雜誌市場具有獨特性,是目前唯一一本能向民眾傳輸「安全」觀念的雜誌,為強化雜誌服務功能,新版雜誌內容將一改以往警政宣導為主的模式,以更貼近民眾角度出發,內容將更豐富、多元並具趣味性,以提高民眾閱覽興趣,輕鬆就能獲取日常安全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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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首發上市的警光雜誌9月創刊號(第806期),內容豐富多元且話題十足,主題報導為「全民反詐一起來」全面解析最新詐騙手法。新版雜誌並設有「What sould I do–怎麼辦?」專欄,以簡單明瞭的文字與圖說教您應對各種不同狀況,本期為「長隧道遇汽車故障及發生火災、事故該怎麼辦?」,讓讀者一目了然獲得交通安全知識。當期雜誌「光點」專欄,焦點人物為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敘述他如何克紹箕裘,一步一步追隨父親蔡萬才的腳步,接任「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第12屆理事長之心路歷程。此外,本期雜誌「亮點」專欄,刊載「IG反詐尖兵報到 警政署成立自媒體多元整合行銷團隊」,介紹警政署打詐幕後推手(警察個人自媒體)、「警察IG尖兵報到」、「吃便當也可以反詐騙」等各項新穎且頗受好評的反詐行銷方式,內容精采有趣,首發上市的創刊號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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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強調,警光雜誌數位化並上市是國內治安及交通安全重要的里程碑,希望藉由警光雜誌「能見度」及「閱讀量」的提升,深化全民「安全」觀念,厚植自我安全防衛意識,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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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53526470136565760&init=Y","expFile":"警光雜誌9月創刊號(第806期)於9月15日上市"},{"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53526469742301184&init=Y","expFile":"警光雜誌9月創刊號(第806期)於9月15日上市"}],"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112年義警山警競賽 凝聚警民守護力量","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9-09","updateDate":"112-09-09","detailContent":"\r\n
112年嘉義縣義勇警察及山地義勇警察人員競賽於9月9日上午9時在嘉義縣立體育館熱鬧舉行,除展現義警及山地義警的精湛技能和協同作業能力外,更傳達「警民同心,治安久久」的守護信息,呼籲各界踴躍參與共維社會安定與和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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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表示,本次活動由嘉義縣警察局主辦,內政部政務次長吳容輝擔任大會主席,並有嘉義縣副縣長劉培東、警政署長黃明昭、嘉義縣警察局長林宏儒共襄盛舉,此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均派民力組訓工作相關人員到場觀摩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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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參賽隊伍由嘉義縣警察局各分局編組的義警及山地義警組隊報名,共組成6隊一起切磋競技。競賽項目結合平時任務執行工作,分為「搬運物資」、「救援傷患」、「搶救心跳」及「沙包堆疊」等4項,充分展現義警及山地義警精湛的訓練成果及熟練的協勤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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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大會主席吳容輝表示,感謝義警及山地義警平日不辭辛勞協助警方維護治安及交通,也對展現的精實訓練成果深感敬佩。警政署長黃明昭也指出,義勇警察及山地義勇警察以實際行動投入社區安定守護工作,他們辛勤付出和無私奉獻的精神,是社會安寧與和諧的穩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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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最後,大會主席吳容輝除慰勉在場的義警及山地義警外,並表示中央正在研議制定多元召募年輕民力政策與方案,以充實民力量能,呼籲社會有志民眾,踴躍加入民力協勤行列,共同為社會安定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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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內政部、外交部、大陸委員會共同主辦;警政署承辦之「2023國際警察合作論壇–打擊跨境犯罪研討會」,於今(2023)年9月4日至7日在台北美福大飯店舉行,採取實體及國內外視訊並行方式進行。9月5日論壇開幕典禮,首先由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致歡迎詞;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及國際警察首長協會(IACP)會長John Letteney致賀詞。啟動儀式邀請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外交部政務次長田中光、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梁文傑、國際警察首長協會(IACP)會長John Letteney、瓜地馬拉警察首長 Edwin Manfredo Ardiano López 及警政署署長黃明昭上臺共同啟動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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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本次論壇以「打擊跨境犯罪」為主題,邀請各國檢察、警政、執法及外交等政府官員及執法人員來臺參加,會中有2場主題演講、4場專題研討,議題涵蓋「網路犯罪、電信詐欺及人口販運」、「毒品犯罪」、「非法金流及洗錢」及「幫派及組織犯罪」等面向,並有來自歐洲、美洲及亞太地區執法專家擔任主持人、講者及與談人;國內來賓則有駐華使節代表與內政、外交、檢察、陸務及警政部門之執法專家、高階官員參與研討,共計有31國、2,600人參加會議,包括現場實體與會200人及線上視訊與會2,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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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行政院鄭文燦副院長致詞時強調,為因應電信詐欺案件犯罪手法不斷改變與進化,行政院於今年5月間推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並陸續通過「打詐五法」,分別為《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修正案,期能透過精進「識詐、堵詐、阻詐、懲詐」4大面向,運用公私協力推動各項防詐作為,達到「減少接觸、減少誤信、減少損害」的3減目標,以全面降低詐騙受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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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國際警察首長協會會長John Letteney指出,現今世界資訊傳播速度相當迅速,對於執法人員而言需要進行跨司法管轄區的合作,尤其是打擊跨境犯罪,需要透過執法機關間的合作與協調。由於現今的犯罪活動非僅限在單一國家境內,執法機關必須以全球的觀點與視角,來應對各類型的跨境犯罪;執法機關須更加警覺、預先因應跨境犯罪。國際警察首長協會亦支持警政署打擊跨境犯罪,並提供實質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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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內政部吳堂安常務次長致詞時指出,面對日新月異的跨境犯罪手法,國際執法合作尤為重要,唯有與各國執法單位交流情資、相互配合,始能將罪犯一網打盡。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於2020年與泰國警方合作緝捕我國籍經濟犯罪要犯;2022年10月與美國執法機關合作查獲大規模毒品走私案件;2023年3月與美國及柬埔寨執法機關共同破獲柬國今年度最大宗毒品走私案件。上述案件均為國際執法合作之最佳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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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本次研討會提供來自各國打擊跨境電信詐欺犯罪之學者專家、刑事司法及警政人員之交流平臺,透過分享多元觀點及交換實務經驗,與會人員得以共商具體因應對策,展現共同打擊跨境犯罪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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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於昨(25)日下午舉辦簽署儀式,與美國紐海芬大學李昌鈺刑事司法及鑑識科學學院續簽教育合作諒解備忘錄,由署長黃明昭與該學院榮譽教授李昌鈺博士代表簽署,警政署3位副署長與主管、中央警察大學警察科技學院王勝盟院長、公共關係室楊文超主任,以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李承龍副教授等共20人到場觀禮,一同見證警政署推動國際警察教育合作之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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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前於104年由陳前署長國恩首次與李昌鈺學院簽署備忘錄,每年薦送2名優秀員警帶職帶薪赴該學院攻讀碩士,並於109年由陳前署長家欽簽署備忘錄修正案;迄今已選送11名優秀同仁赴美進修,專攻之領域包含「刑事司法」、「國家安全」及「鑑識技術」等。本次續約,除了秉持過往合作的精神,更在薦送員額上有所突破,每年提供的員額將從「2名」提升為「2至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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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鈺博士致詞時指出,很榮幸能代表紐海芬大學校長Dr. Sheahon Zenger及李昌鈺學院院長Dr. Mario Gaboury來警政署續簽備忘錄,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里程碑。李昌鈺學院是紐海芬大學裡最大的學院,在美國國內名列前茅。非常感謝警政署的支持,每年薦派赴美進修的員警都非常優秀,且用心學習,留給學院教授團與世界各國學生非常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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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長黃明昭指出,培育警政卓越的專業人才是一項持續性的重點工作;如此跨領域地紮根培養人才,象徵警政署戮力為有效打擊新興犯罪類型與手法,埋下了希望的種子。黃署長更強調,警察必須習得最專業、最優質,且最國際化的教育訓練;只要是具發展潛力且有志深造的員警,不分官階,警政署皆樂於薦舉。同時,警政署非常感謝李昌鈺學院院長Dr. Mario Gaboury與李昌鈺博士的協助與支持,本次續簽不僅代表學院肯定警政署培育人才的決心,更代表雙方持續深化合作的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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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健全保全業之發展,推廣企業誠信及社會責任理念,增進公私部門交流,使保全業成為協助維護治安之助力,警政署今(21)日上午假刑事警察局偵防大樓4樓簡報室,舉辦全國首創之112年「廉潔內政 誠信社會—保全業廉潔與誠信經營論壇」,除法務部長蔡清祥、內政部政務次長吳容輝、廉政署長莊榮松、警政署長黃明昭及中興保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建涵、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吳昕東等人蒞會外,還有共同主辦機關刑事警察局長周幼偉、協辦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長張榮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廖訓誠、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長吳坤旭,以及包含台北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邱文輝理事長、新北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勇志、桃園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黃坤宏在內之69家保全業者,共有120餘人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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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表示,本論壇邀請廉政署及學術界專家學者進行專題演講,提供與會保全業者企業誠信、法令遵循等議題的建議,並由中興保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分享誠信經營的實務經驗;另安排綜合座談,齊聚產、官、學界的專家進行跨域研討交流,增進主管機關與保全業者之溝通,使彼此由監督關係邁向夥伴關係,期望共同為台灣創造安全、誠信、進步之優質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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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長黃明昭表示,為了更有效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與協助維護社會安定,除了由主管機關制定相關規範並加強輔導管理之外,如果保全業能融合企業誠信的價值理念,型塑優質的企業倫理,必定能夠增進服務品質,健全經營體制,進而提升產業整體之競爭力,同時也能增進民眾對於保全業的信賴,使保全業得以永續發展,實現政府「結合民力、共維治安」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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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蔡部長致詞表示,近年督導廉政署偕同相關主管機關積極推動企業誠信及法令遵循論壇活動,以建構公私協力、跨域合作網絡。今日論壇是以「保全業」為主題,跨域探討如何深化誠信經營、法令遵循及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保全業是協助檢察、警察、調查、廉政等執法單位共同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力量,其長期以來協助社會及政府機關的努力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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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政務次長吳容輝致詞時表示,保全業務工作社會安全網的第一道防線,像是人身安全之保護、現金或其他貴重物品運送之安全維護;內政部身為保全業法之主管機關,為持續完善相關規範,輔導保全業成為協助維護治安的助力,藉由這次論壇,期增進與保全業者友善溝通瞭解,並加強公私協力連結,共創安全、誠信良善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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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強調,政府順應國際反貪腐潮流趨勢,積極投入反貪、防貪及肅貪等面向的工作,而防治貪腐不能侷限於政府部門,唯有跨域整合,全民參與,建立公私部門夥伴關係,鼓勵私部門落實誠信治理及法令遵循,營造企業永續經營環境,方可提升企業競爭力及國家清廉度,達到國家與企業永續發展的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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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2年秋祭歷年因公殉職暨病故警察人員典禮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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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秋祭典禮訂於112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假臺北市內湖警察公墓舉行,竭誠邀請遺族自由參加。
\r\n二、因警察公墓腹地有限,以停放公務車輛為主,且往昔借用之停車場已無法使用,請多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或當日至本署搭乘往返交通車(上午8時30分起陸續開車,末班車為上午9時整發車,逾時勞請自行前往),如欲自行開車前往者,請利用附近收費停車場停車。
\r\n三、本次祭典承辦人楊先生,聯絡電話:自動(02)2321-9011轉6595、(02)2341-5733。
\r\n四、警察公墓交通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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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捷運:文湖線--「內湖站」1號出口,步行至金龍路47巷底警察公墓約7分鐘。
\r\n二、公車:247、256、267、552、553、677、紅31、小3至「金龍路口」;222、247、256、267、521、551、552、553、677、藍27、紅31、小2至「貿商三村」,步行約3分鐘。
\r\n三、開車:路線圖如上,附近收費停車場計有,CITYLINK內湖店停車場(金龍路22號)、Times CITYLINK內湖店停車場(成功路4段188號)、台灣聯通車場(成功路4段161號),請自行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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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楊景淵","liaisontel":"02-23415733","liaisonfax":"722-2274","liaisonemail":"cypd0820@npa.gov.tw","doc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doc?module=headnews&detailNo=1143087794910924800&type=s","pdffileurl":null,"odffileurl":null,"expFile":"中華民國112年秋祭歷年因公殉職暨病故警察人員典禮公告事項"}],"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國旗飄揚!世警消臺灣代表團首日勇奪3金4銀 旗開得勝!","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8-01","updateDate":"112-08-01","detailContent":"\r\n
2023年第20屆賽事於7月28日至8月6日在加拿大溫尼伯舉行,我國選手首日賽事即勇奪3金4銀佳績,戰果輝煌!世界警察消防運動會代表團一直以來均秉持兼顧運動員參賽權益,並全力維護國家主權、尊嚴的原則下參賽,首日獲獎選手紛紛披掛國旗上臺領獎、代表團成員也在場邊舉著國旗吶喊為場上選手加油,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飄揚,令人振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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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首日賽程中,健美比賽由郝旭恆、王令樺及林冠儀等3位代表團好手出賽,一舉奪下2金4銀,摔角比賽由許顥瀚奪得1金,可說是人人均奪牌,各個賽場的頒獎臺上四處可見我國國旗飄揚,大大增加我國警察、消防機關知名度,更與其他參賽國家執法人員熱絡交流,成功拓展國民外交。其中來自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王令樺參加女子健美健體及比基尼項目,為我國摘下雙金,意義非凡,獲獎選手王令樺表示:「感謝到場的隊友幫我加油,消弭首日出賽的緊張,真的很開心很給力;希望帶來這2面金牌,可以為各位隊友們加油打氣,再創佳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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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強調,所有參賽選手出國比賽都是拼盡全力為國家奮戰,爭取每一個讓世界看見臺灣的機會,此時此刻所有選手都正全力拼搏著,準備讓國旗再次飄揚!未來幾日的比賽中,尚有多項賽事準備展開,每位參賽選手已做好準備,勢將全力以赴、為國爭光,也請大家一起為選手們打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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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上半年警政署查處警察機關發布刑案新聞違反偵查不公開案件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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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現階段推動打詐、肅槍、掃黑、緝毒及選舉維安等重點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並考量甫於本年1月辦理大幅度重要警職異動,縣(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及直轄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職期多未滿半年,為求人事安定,全力投入治安維護工作,除直轄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將屆齡退休者予以調整為非危勞職務,及依警察人員陞遷辦法辦理縣(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服務地區調整外,全案以最小幅度人事調整為原則,並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報奉內政部核定,相關調整如下:(計20員,統一於112年7月18日【星期二】辦理交接【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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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1.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詹永茂調任本署副署長
\r\n2.本署刑事警察局局長李西河調任本署副署長
\r\n3.本署警監一階警政委員周幼偉調任本署刑事警察局局長
\r\n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張錦成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5.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樹徽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6.本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駱立凡調任本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
\r\n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陳杏結調任本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
\r\n8.花蓮縣警察局副局長翁誌宏陞任本署警監督察
\r\n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防科科長林基田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
\r\n10.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楊川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
\r\n11.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張明和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
\r\n12.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洪頂力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
\r\n1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主任卓金益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
\r\n1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分局長周俊銘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
\r\n1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蔡慶星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分局長
\r\n16.本署行政組科長廖誌銘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
\r\n17.本署秘書室科長李茂炎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1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陳志成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19.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黃秀法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20.本署後勤組科長賴吉雄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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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人事室主任許淑貞","liaisontel":"02-23215210","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29380240003436544&init=Y","expFile":"刑事警察局局長周幼偉"},{"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29380239214907392&init=Y","expFile":"警政署副署長李西河"},{"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29380238954860544&init=Y","expFile":"警政署副署長詹永茂"}],"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2023年第20屆世界警察消防運動會授旗典禮","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7-14","updateDate":"112-07-14","detailContent":"\r\n
世界警察消防運動會舉辦目的,在於鼓勵執法人員積極參與各項體技活動,藉以強化執勤量能,並促進國際交流。2023年第20屆賽事將於7月28日至8月6日在加拿大溫尼伯舉行,我國代表團由內政部警政署及消防署甄選優秀選手組成,將與來自世界50多個國家近萬名警察、消防及海關人員共同參與各項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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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表示,本次代表團由警政署副署長陳永利率領警察人員22人及消防人員12人參加射擊、柔道、田徑、健力、羽球、游泳等競賽項目;為使選手能獲得完整運動照護與訓練恢復,特別聘請專業防護員隨隊進行運動防護工作,讓選手上場均能以最佳狀態展現自我優異技能,爭取最高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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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本屆世界警察消防運動會授旗典禮由內政部林部長親臨會場(警政署忠孝樓大禮堂)致詞及授旗,鼓舞選手士氣,深信我國代表隊定能發揮團隊精神,全力投入各項競賽,獲取最佳成績,同時做好外交工作,提高我國執法機關之能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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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於今(11)日發布修正「警察人員陞遷辦法」,警政署表示,因應新型犯罪型態,員警特殊功績亦須與時俱進,本次修正增訂「執行警察任務對國家社會具有卓著功績之特殊貢獻」,亦為特殊功績陞職事蹟之一,不再以「冒生命危險」為必要條件。另為避免申報寬濫,具體特殊貢獻事蹟認定,須由特殊功績陞職審議會公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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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此次修正重點除增訂警察人員特殊功績陞職事蹟外,為鼓勵原住民員警返回原住民族地區服務,也放寬原住民員警本人設籍達2年,得申請返籍請調,並增訂具原住民身分者,得按其意願優先考量派任原住民族地區服務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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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此外,為提升駐外警察聯絡官陞遷發展,以及培養具國際事務能力的重要警職人才,本次也增訂免試保送參加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班訓練規定,後續將配合修訂「縣市政府警察局候用分局長遴訓作業規定」,在不影響原有名額的前提下,明定免試保送名額每期至多1人,以外加名額錄取,並請刑事警察局於遴選保薦時,應審慎嚴謹,以符拔擢績優人才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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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昨(4)日舉辦第12屆會員大會暨卸、新任理事長交接典禮,由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接任第12屆理事長,監事會召集人吳東亮轉任榮譽理事長,會中並頒發績優警友會等獎項,新任理事長蔡明忠致詞時表示,他的父親蔡萬才也曾經擔任警友總會第2任(第4、5屆)理事長,他希望不僅在事業上能夠克紹箕裘,更希望能夠追隨父親的腳步,堅定支持警察,做警察最堅強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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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長黃明昭表示,感謝警友會對警察無私的付出與肯定,尤其感謝卸任理事長郭台強,過去2屆共8年任內對警政工作的協助,郭前理事長擔任第10屆及第11屆理事長期間,發起「協助警政署治安維護專案專款」,幫助警察機關改善勤務裝備、慰勉及鼓勵警察同仁執勤辛勞;推出「警察行動休息補給站」,提供基層同仁執行聚眾活動、慶典等較長時間的專案勤務時即時冷熱飲食,讓員警補充體能和短暫休息;成立「公益信託警察醫療及照護基金」,補強員警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導致半失能、全失能及殉職之照護;設置「警察人員因公涉訟補助專款」,針對警察人員依法執行公務,而涉及民事或刑事訴訟案件,予以補助因公涉訟所需費用,並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及其他法律事務協助;創辦「國家警光獎」,表揚警察人員卓有功績,提升警察士氣。另感謝第12屆理事長蔡明忠先生願意接棒繼續支持、愛護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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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友總會郭前理事長表示,有幸承接火炬,擔任第10屆、第11屆理事長,任職8年期間,感謝全體理監事及最高顧問葉國一先生的鼎力相助,警友總會義不容辭擔任警察最堅實的後盾,照顧同仁因公傷亡、慰問執勤辛勞,共同為維護社會治安奉獻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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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內政部政務次長吳容輝出席致詞時表示,警察是臺灣社會安定的力量,感謝警友總會對警察無私的付出與肯定,特別是警友總會卸任理事長郭台強,過去8年任內對警察的支持,另感謝第12屆理事長蔡明忠願意承擔,並期許未來能號召各地警友繼續相挺,做警察的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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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出席致詞時表示,特別感謝中央及地方警友團隊對警察一直以來的支持及各項實質補助,也因此警察同仁在治安維護及打詐工作上表現亮眼,他進一步指出,根據資料庫網站Numbeo公布的2023年國家與城市安全與犯罪指數(Safety/Crime Index)排名,在全球142個國家地區和416個城市之中,臺灣和臺北都名列第3名,而且犯罪指數極低,領先亞洲其他國家與城市。鄭副院長也說明,政府持續提升警察同仁在各面向的保障,自今年5月1日起,警大、警專學生伙食費大幅提升25%。此外,近30年未調整的警勤加給也從7月1日起,大幅調高15%,替全國基層員警加薪,展現政府對警察同仁待遇及福利事項的重視。在肯定警察維護治安的成果同時,他也期許未來能夠讓「安全」成為臺灣最重要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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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說明,警友總會成立41年與警察同心協力,只要有助警政推動或公益事項都全力支持,率先響應,無論在防罪預防宣導、社區關懷、警察形象提升,或是因公殉職、受傷、過勞之員警慰問,以及子女教育獎助都不遺餘力。此外,疫情期間,警友總會捐贈防疫物資,慰問因公確診同仁,盡一切努力,讓員警能夠安心執勤。警政署感謝所有警友對警察的支持與肯定,讓警察能夠無後顧之憂的全力拼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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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詳如本署報廢財物變賣標售財物底價及保證金金額一覽表。
\r\n二、本件標售於112年7月5日刊登在本署全球資訊網站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並訂於112年7月26日上午10時整,在本署忠孝樓3樓會議室辦理第1次開標。當天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工作天在同時間、同地點開標。
\r\n三、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投標前洽本署後勤組書金賀蓉(聯絡電話:02-23219011分機6326)或警務正楊惠茹(聯絡電話:02-23219011分機6306或02-23952486)安排參觀。
\r\n四、更多資料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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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實施甫屆滿一年,為回顧過去成效與展望未來,內政部於昨(30)日在警政署大禮堂舉行周年研討會。邀請司法院、法務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勞動部等部會代表,以及專家學者共同檢視推動成效;另為廣納建言,本次研討會也特別邀請防暴聯盟、勵馨、婦女新知、現代婦女、婦女救援基金會、高市女權會及數位女力等民間團體共襄盛舉。開幕式以跟蹤騷擾防制宣導影片揭開序幕,並由內政部梁國輝參事致歡迎詞,接續會中深入探討之兩大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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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在正式進入研討會前,由警政署公布周年官方統計數據,根據警政署所提供之資料顯示,在執行面向,各警察機關共受理了2,999件跟蹤騷擾案件。令人欣慰的是,8成以上的跟蹤騷擾行為經過警察告誡及刑事調查程序後,未有再犯的情形。社政、勞動及教育主管機關對於提供被害人保護扶助、強化校園與職場安全的工作也獲得了成果;在預防面向,對於可能危及受害人生命安全的緊急案件,經由警察機關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透過拘提、逮捕或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等刑事強制處分,有效降低相對人再犯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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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研討會首位上場的是臺大法學院王皇玉院長,她以生動的案例分析網路跟蹤騷擾與妨害性隱私不實影像罪之發展趨勢,精確地劃出「性影像」的定義輪廓,深入探討跟蹤騷擾行為成立與否之標準,她也認為現行對於書面告誡之聲明異議僅有10日,過於短暫,建議修法延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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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中央警察大學黃翠紋教授則以臺灣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立法過程及施行狀況為核心,對照歐美相類機制。黃教授透過訪談方式,探討了臺灣在防止跟蹤騷擾上之挑戰與困境,並提出具體建議,包括增設緊急保護令及強化第一線員警教育訓練,並擴大現行處遇機制到認知教育及心理輔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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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馬中人主任檢察官建議,增設書面告誡核發後,倘被害人與相對人和解,可申請撤回書面告誡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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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雖然跟蹤騷擾防制法的實施獲得初步顯著成果,然而工作並未結束,相關配套措施仍有改進的空間,包括相對人的處遇機制以及是否研議緊急保護令制度等,警政署將督飭各警察機關持續精進案件處理品質,以同理心關懷被害人,並與相關部門和民間團體緊密合作,以有效預防和打擊跟蹤騷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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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25221642612510720&init=Y","expFile":"(由左至右): 勞動部簡任技正葉沛杰、衛福部副司長郭彩榕、司法院副廳長陶亞琴、內政部參事梁國輝、法務部副司長簡美慧、教育部副司長黃蘭琇、警政署警政委員黃勢清。"}],"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崇友實業贊助緊急救護訓練 共同守護員警執勤安全","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6-30","updateDate":"112-06-30","detailContent":"\r\n
崇友實業長期關心社會議題,每年投入公益經費新臺幣上千萬元,企業成立50年來從未間斷,創辦人及所屬唐德晉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唐松章先生有感於第一線員警執勤安全之重要,特於112年4月起推動「警察自救互救急救訓練計畫」,投入百萬經費,為臺北市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各分局、保安警察大隊)、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等機關(學校),提供「緊急止血」及「心肺復甦術」等緊急救護技能示範教學,並贊助師資、止血帶等訓練用具、各種擬真模型道具及拍攝示範教學影片等相關經費,藉由實用急救技能的推廣,增加員警執勤時自我及同僚防護能力,如遇有緊急狀況能適時發揮自救與互救功效,迄今(112)年6月底已逾1,000名員警完成訓練,成果豐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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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為感謝崇友實業創辦人及唐德晉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唐松章先生熱心公益,昨(29)日特邀請唐董事長與計畫執行團隊於蒞臨警政署,由署長黃明昭親自致贈感謝狀,並冀盼未來能與崇友實業充分合作,普及急救措施訓練於全國各警察機關,共同守護員警執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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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6月30日起不停讓行人罰則加重 警方提醒取締標準","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6-29","updateDate":"112-06-30","detailContent":"\r\n
立法院於112年4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將於6月30日起加重處罰規定,提高罰鍰至新臺幣6,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因此警方特別再次提醒並宣導民眾有關不停讓行人取締認定基準:一、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二、機車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請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慢看停」,「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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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此外,路口汽機車及行人應相互尊重,因此籲請行人切勿一邊過馬路、一邊滑手機,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且綠燈秒數足夠再儘速加速通過,而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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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為維護路口安全、降低行人交通事故,自5月1日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針對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執法4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期望國人共同遵守,平安通過每個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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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統計112年5月1日至6月27日執法績效: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3萬5,905件違規,較去年同期7,443件增加2萬8,462件(+382%);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取締1萬70件,較去年同期4,382件增加5,688件(+129%);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22萬5,068件,較去年同期20萬3,787件增加2萬1,281件(+10.44%);道路障礙(例:攤販占用車道)取締1萬9,330件,較去年同期9,398件增加9,932件(+105.68%);相關執法作為,有效改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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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23908847291863040&init=Y","expFile":"取締標準示意圖"}],"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本署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線上申請之「網路申請郵寄領證」功能,將於112年6月28日9時至112年6月30 日11時暫停服務","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國際組","posterDate":"112-06-21","updateDate":"112-06-26","detailContent":"\r\n
為配合數位發展部「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平臺」主機進行更換移轉作業,本署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線上申請之「網路申請郵寄領證」功能,將於112年6月28日9時至112年6月30 日11時暫停服務,上揭期間「網路申請臨櫃領證」功能仍可正常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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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端午連假警加強交通疏導 高發事故路口持續精緻執法","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6-21","updateDate":"112-06-21","detailContent":"\r\n
112年端午節連續假期將近,警政署已責成各警察機關,加強規劃連假交通疏導工作,就轄內易壅塞路段辦理會勘,加強突發路況處置及縮短交通事故排除時程,並對轄內交通瓶頸路段進行盤點,以維護國人行車安全與連假交通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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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為展現政府對行人安全的重視與決心,行政院於5月25日已通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結合跨部會與地方政府力量,聯手推動人行環境改善的各項措施,以守護用路人權益及提升整體通行安全。警政署為給行人安全的用路環境,杜絕汽車駕駛人於路口時不停讓行人,就「執法面向」,亦自5月起,每月規劃全國同步取締專案勤務,要求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警察局針對所轄高發事故路口,持續加強取締車不讓人違規行為,期能有效導正國人交通違失行為,讓車輛駕駛人養成「停讓行人」,以及行人養成「遵守道路交通標誌」的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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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統計5月1日至5月31日各警察機關執法成效,路口不停讓行人計取締2萬1,152件,較去年同期3,650件,增加1萬7,502件(+480%);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計取締7,849件,較去年同期3,172件,增加4,677件(+147%);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計取締12萬5,230件,較去年同期10萬1,644件,增加2萬3,586件(+23.2%);道路障礙計取締7,502件,較去年同期2,843件,增加4,659件(+16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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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特別呼籲用路人,應加強守法意識,遵守「路權」觀念,養成「路口慢看停」習慣,「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車輛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而行人亦應遵守不違規闖紅燈、穿越路口務必要走行人穿越道,勿直接橫越馬路等規定,另清晨或黃昏、夜晚出門時,應穿著鮮豔的衣服或攜帶有反光物品,以增加駕駛人注意力。大家一起建立正確的用路觀念及養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定,改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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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警政署啟動「精進員警執勤安全方案2.0」 全面提升執勤安全","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6-15","updateDate":"112-06-15","detailContent":"\r\n
為完善警察執法環境,澈底改善員警執勤安全,回應民眾對政府治安維護殷切的期待,警政署重新探究近年員警執勤議題及發生原因,系統性分析歸納精進員警執勤安全策進,以「政府當警察後盾,警察為治安打拼」為核心,藉由修法完善員警執法制度,並透過「強化員警教育訓練」、「充實員警攜行裝備」2大策略,達到「執法安全」、「警民安心」及「社會安穩」目標,經行政院核定「精進員警執勤安全方案2.0」,全面提升執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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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現今社會多元化治安環境變動,警察執法環境充滿挑戰,總統曾公開表示,「保障警察執法安全,就是保障人民安全」,政府將持續改善警察執法制度、教育訓練及裝備,讓員警在必要時可以安心使用警械,維護執法的尊嚴和人身安全,進而守護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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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說明,為使員警能即時判斷安心、正確使用槍械,去(111)年通過「警械使用條例」,放寬警械使用範圍,也明定4種員警得使用槍械逕行射擊的情境,規範調查小組設置及國家賠償範圍,有效保障員警在維護治安時使用警械的正當性。警政署進一步指出,現行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延聘律師費用規定均會補助,另設有「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提供因公涉訟同仁於訴訟期間法律諮詢及經費補助,以補公務預算不足,消弭員警使用警械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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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在強化員警教育訓練方面,警政署從「建立安全執勤觀念及正確應對作為」及「精進員警執勤技能」2方面著手,並持續加強員警體能(技)訓練。警政署指出,自109年起警政署斥資新臺幣(以下同)2億160萬元陸續建置10處「互動式情境模擬射擊訓練靶場」,編列4,505萬元導入「智慧XR(延展實境)警勤訓練」系統,並將規劃建置長槍靶場2處、手槍靶場3處實彈射擊靶場,期能透過情境模擬及系統化射擊訓練結合,強化執勤安全意識及射擊技能,並依勤務況狀與需求,結合警械與裝備加強敵情觀念;另藉由國內、外員警遭攻擊、突襲或執勤傷亡案例,加強同仁面對執勤對象不同威脅等級之訓練方式,提升危機應處能力,確保員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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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有關「充實員警攜行裝備」部分,警政署表示,為提供執勤員警適宜、合用的應勤裝備,經實際訪查傾聽基層員警需求,積極爭取經費並獲行政院核定2億7仟餘萬元,規劃陸續購置各類符合現今社會環境之應勤裝備,且重新檢討「員警執勤之警力數編配及應勤裝備攜行原則」,以符合員警執勤現況所需。其中,為讓員警能依法勇於使用警械,警政署近年陸續規劃汰換、購置非致命性武器,如警棍、防護型噴霧器、電擊槍,並預計增購戰術背心、臂盾及防割手套等裝備,提供員警視現場狀況,提升武力層級,有效應對各類突發治安狀況,並透過各項裝備的交互運用,為員警創造更有利且安全的執法空間,確保民眾及員警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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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強調,每一位警察同仁都是我們的同袍,我們將持續不斷精進,完善警察執法制度、強化教育訓練及裝備,保障所有員警執勤安全,讓警察執法無懼、社會安全無畏,也呼籲民眾全力配合與支持警察,做警察拼治安最堅實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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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18802864110571520&init=Y","expFile":"署長黃明昭於警察節前夕慰問臺南市警察局殉職員警曹瑞傑家屬"}],"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打擊犯罪不忘愛護家園 波麗士捲起衣袖投入淨灘公益活動","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6-08","updateDate":"112-06-08","detailContent":"\r\n
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不忘守護環保,愛護家園。警政署於本(8)日上午偕同財團法人日月光環保永續基金會在福隆海水浴場舉辦「2023日月光海洋日」淨灘公益活動,來自各地波麗士、民防義警及熱情的民眾約有5百多人一起捲起袖子,用行動響應公益、守護環保,愛護我們自己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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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財團法人日月光環保永續基金會汪渡村行政長表示,環保永續基金會的成立是以促進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平衡,提升環境永續、降低環境衝擊為目標,致力於環境保護、節能減碳、循環經濟及自然生態等環保永續相關公益活動。為了響應6月8日聯合國國際海洋日,日月光將自今年起訂每年的6月1日為日月光海洋日,原本淨灘活動在6月1日就要舉辦,但為因應防颱措施延至今日,也恰巧配合聯合國國際海洋日,向人類賴以生存的海洋致敬,也展現日月光集團照護海洋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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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黃明昭署長表示,守護環保、愛護家園,跟我們警察維護治安的理念相同,透過環保與治安的守護,才能讓我們的子孫後代能夠繼續享受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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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對於社會公益活動的響應及參與,向來不遺餘力,並積極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讓民眾感受警察的溫暖。因此,這次能攜手財團法人日月光環保永續基金會共同舉辦愛心公益淨灘活動,主要也是要讓大家知道,無論是企業,還是政府單位、警察,都是住在這片土地上,環保的守護責無旁貸,必須不斷努力耕耘、付出,我們才可以享受幸福安居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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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16274326195146752&init=Y","expFile":"日月光海洋日各界響應熱烈,淨灘成果豐碩,減輕海洋沙灘不少負擔。"},{"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16274324949438464&init=Y","expFile":"日月光環基會執行長汪渡村(右一)攜手內政部警政署黃明昭(左一),在福隆海水浴場撿拾沙灘上的垃圾。"},{"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16274324358041600&init=Y","expFile":"日月光海洋日福隆淨灘活動大會師合影"}],"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周年初見成效 超過8成跟蹤騷擾行為經告誡未再犯 超過8成跟蹤騷擾行為經告誡未再犯","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6-01","updateDate":"112-06-01","detailContent":"\r\n
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迄今屆滿周年,據警政署統計,超過8成以上跟蹤騷擾案件在警察機關核發書面告誡進入刑事調查程序後,行為人即未再有騷擾行為,使被害人免受侵擾,落實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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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跟蹤騷擾防制法係以「聚焦性別暴力案類」、「行為犯罪化」、「犯罪調查與即時保護併行」、「補充現行法之不足」及「納入跨部會協力機制」之原則立法,藉由刑罰化及書面告誡制度,達到迅速嚇阻跟蹤騷擾行為的效果;此外,對於可能危及被害人生命安全之緊急案件,由警察機關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透過拘提、逮捕或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等刑事強制處分,有效降低行為人再犯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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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統計至今(112)年4月30日止,各警察機關共受(處)理2,724件跟蹤騷擾案件,其中當事人雙方為家庭成員或親密關係者,計有1,161件(42.7%),餘各類關係合計1,563件(57.3%);行為人性別以男性較多,共2,322人(85.3%),女性則為274人(10%),餘為網路騷擾等行為人性別不詳之情形,計有128人(4.7%);被害人性別以女性2,453人(90%)居多,男性則為271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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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說明,各類跟蹤騷擾行為態樣排名,以「通訊騷擾」占最多(1,698次,24.42%),「盯梢尾隨」次之(1,500次,21.58%),「監視觀察」則是排名第三(1,215次,17.48%)。各警察機關共核發1,988件書面告誡,其中當事人雙方為家庭成員或親密關係者計核發856件,餘各類關係合計核發1,132件。超過8成以上案件經警察機關核發書面告誡後行為人即未再犯,違反跟蹤騷擾保護令者僅26件;另涉及人身安全案件,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者計53件,法院裁定羈押計24件。
\r\n警政署強調,跟蹤騷擾防制法自施行以來,各警察機關均以執法專業與積極態度審慎應對,透過中央及地方通力合作及個案逐案控管,持續貫徹各項防制工作,務使保護工作落實到全國每一個角落。並呼籲男女雙方追求感情應保持相互尊重,對於不舒服的追求行為如制止無效,應儘速向警方報案請求協助,以獲得適切的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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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13758918200266752&init=Y","expFile":"案類分析"},{"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13758918070243328&init=Y","expFile":"數據分析"}],"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某媒體報導詐騙主嫌介入高階警察人事 警署:嚴正駁斥 絕無此事!","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5-28","updateDate":"112-05-28","detailContent":"\r\n
有關今(28)日媒體報載行政院鄭副院長接受im.B吸金案主嫌曾國緯請託關心高階警察等情。對此,警政署表示,高階警察人事陞遷係依據警察人事條例及警察人員陞遷辦法辦理,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報奉內政部核定(布),今年1月初警政署高階警察人事命令異動前後,均未接獲行政院鄭副院長關切報載所稱im.B吸金案主嫌曾國緯請託之高階警察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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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強調,警察人事陞遷已有健全之制度,外傳詐騙主嫌介入高階警察人事等情,純屬子虛烏有,與事實不符,警政署嚴正駁斥,以正視聽,並呼籲各界勿以訛傳訛,以維護警察工作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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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第二波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 讓民眾養成停讓行人習慣","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5-23","updateDate":"112-05-23","detailContent":"\r\n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警政署自5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取締地點以各警察機關轄區前十大易肇事(違規)路段,重點執法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道路障礙」。
\r\n經兩週大執法後,警政署持續要求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分析高發事故路口,6都及彰化縣擇100個、除離島地區外,其他縣市擇50個,自5月22日起針對高發事故路口執行為期2週的精緻執法,以問題為導向,對症下藥,高密度、高頻率落實執法,期能有效降低傷亡。
\r\n經初步統計5月1日至5月21日執法績效: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1萬4,514件違規,較去年同期6,456件增加8,058件(+124%);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取締5,842件,較去年同期2,210件增加3,632件(+164%);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8萬1,522件,較去年同期4萬4,984件增加3萬6,538件(+81.22%);道路障礙(例:攤販占用車道)取締5,465件,較去年同期3,178件增加2,287件(+71.96%);有效改善交通秩序。
\r\n警政署對於全國路口行人安全大執法及精緻執法,會如同當年取締酒駕、未戴安全帽一樣,持續貫徹執法,讓民眾養成停讓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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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交通組吳耀南組長","liaisontel":"02-23964582","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10389061849190400&init=Y","expFile":"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路口,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10389061656252416&init=Y","expFile":"路口不停讓行人違規列為警方執法重點"},{"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10389061522034688&init=Y","expFile":"警政署要求各警察局分析高發事故路口,為期2週精緻執法,以降低事故發生。"},{"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10389061324902400&init=Y","expFile":"全國自5月1日起執行「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10389060867723264&init=Y","expFile":"警政署外觀"}],"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行車不禮讓行人 給你荷包大失血","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5-08","updateDate":"112-05-08","detailContent":"\r\n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警政署自5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取締地點以各警察機關轄區前十大易肇事(違規)路段,作為執法重點,今日公布首週執法成效,總共取締41,690件違規(開罰金額超過新臺幣4,000萬元),其中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5,621件違規,較去年同期1,066件增加4,555件(+427%);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取締2,185件,較去年同期932件增加1,253件(+134%); 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31,620件,較去年同期26,300件增加5,320件(+20.22%);道路障礙(例:攤販占用車道。)取締2,264件,較去年同期812件增加1,452件(+178%);有效改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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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強調,路口執法沒有假期,各警察機關會持續加強取締,提醒汽機車駕駛遵守交通法規以免荷包大失血。(交通部修法自3月31日起,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也呼籲行人遵守下列事項:一、不違規闖紅燈;二、行人應走騎樓或人行道;三、清晨或黃昏、夜晚出門時,應穿著鮮豔的衣服或攜帶有反光物品,以增加駕駛人注意力;四、穿越路口務必要走行人穿越道,勿直接橫越馬路。以各種形式宣導交通相關法令及注意事項,讓駕駛人及行人養成遵守路權的觀念與習慣,用執法及宣導雙重手段,建立民眾用路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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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提醒,民眾如在道路上發現有車輛不停讓等違規狀況,也可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各單位會立即舉發,營造更安全、順暢的優質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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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全民反詐 藝起發聲」警政署眾星響應政府打詐","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5-05","updateDate":"112-05-05","detailContent":"\r\n
為打擊不法詐騙行為,行政院訂頒「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從識詐、堵詐、阻詐及懲詐等4大面向著手訂定行動策略,其中警政署肩負防詐意識宣導之責,今(5)日14時特別在警政署忠孝樓2樓大禮堂舉辦「全民反詐 藝起發聲」記者會,包含行政院長陳建仁、內政部長林右昌、警政署長黃明昭及16個打詐部會代表、北部7縣市警察局長等政府首長蒞臨,並在孔鏘、白冰冰、洪榮宏、翁立友、康康、張秀卿等42位藝人共同響應下,提醒國人提高警覺,一同防範詐騙集團的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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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統計,國內近6年詐欺案件平均每年約2萬4,900多件,平均財損金額約新臺幣50.9億元,自109年起,受到疫情影響,網路購物興起,嫌犯利用簡訊、電子郵件、詐騙網站等網路詐欺案件創下新高。此外,111年到112年4月詐欺發生數前3名的類型,依序為:網路購物詐欺、假投資詐騙、解除分期付款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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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院長陳建仁表示,行政院責成內政部警政署,未來除持續提升偵查能量外,指示各轄區分局依據詐騙趨勢研析、分齡分眾規劃防詐宣導,使宣導能量,漸進式、地毯式普及,並責請各警察機關自製吸睛宣導素材,運用各種媒體管道宣導。陳院長指出,打詐不只是警察的責任,行政院推動「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集結跨部會的力量,無論是從源頭堵詐,包含投資、求職等廣告採實名制管理,或是修法提高詐騙刑度等,希望發揮嚇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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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部長林右昌致詞時表示,自去(111)年成立打詐國家隊以來,截至目前,共查獲1,405件詐騙案件、逮捕1萬3,023名犯嫌、查扣不法所得新臺幣37億餘元。內政部將持續結合其他政府機關或結合民間團體辦理實體活動,使宣導多元化,讓防詐知能深入社區、訊息全面普及,形成全民反詐意識,並加強查緝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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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署長黃明昭表示,為了提升民眾防詐意識,警察廣播電臺發揮媒體專長,製播百工百業代言人防詐宣導音檔219則、影片162則、新聞報導115則,提供各機關參考運用,提醒民眾看穿詐騙集團的伎倆。今日記者會康康、翁立友、張秀卿也特別分享自身或親友遭詐的經驗,希望讓民眾提高警覺,後續政府將由各部會、各縣市首長接續辦理反詐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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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表示,因應釋字 785 號解釋「健康權」意旨,且依據「公務員服務法」及「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由內政部訂定「警察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為框架性規範,各警察機關一體適用,為兼顧治安需求及同仁健康,警政署與各警察機關秉責設法改善,持續廣蒐各機關意見滾動式檢討、策進。
\r\n根據勤休新制規定,除明訂每日法定工時 8 小時,超時服勤時數每日以 2 小時為度、必要時得延長至4 小時;每月超時服勤以 80小時或每3個月240小時為限,更換班次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如有特殊情形應至少有連續8小時休息時間,並核實發給超勤加班費或相關補償措施,藉以改善超時工作情形。
\r\n勤休實施要點實施將近4個月,部分基層勤務執行機構的勤休方式確實獲得改善,大部分同仁亦肯定新制能獲得較以往充足的休息時間,且因陪伴家人時間增加,家庭關係更為和諧;惟囿於警察工作的特殊性,仍有少部分「責任制」的同仁如第一線正副所長、刑事人員或地方隨扈人員等,因治安與勤務需要,未能有適當合理補償,警政署將持續研修是類人員勤務方式,改善不足之處。
\r\n警政署重申,特殊勤務超勤加班時數會有特殊例外的核計方式,惟常態性的警察勤務運作,各警察機關仍應遵照勤休新制的規定覈實執行,並透明、公開的接受檢驗,正視、改善勤休的問題,嚴禁為美化書面資料,而犧牲員警權益。警政署強調,各警察機關應視轄區治安與特性,合理地規劃勤務或相互支援,避免警力浪費,絕不讓員警超時服勤做白工,領不到加班費;若同仁超時服勤被要求不能報領加班費,歡迎可向署長信箱反映,警政署會嚴正調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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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02433417674362880&init=Y","expFile":"內政部警政署機關外貌"}],"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警政署加強溯源管理 積極防制改造槍枝","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4-29","updateDate":"112-04-29","detailContent":"\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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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機關歷年所查獲非法改造槍枝,以模擬槍為多數,因此在109年6月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下稱槍砲條例),擴大管制模擬槍,並提高改造槍枝之刑度,使模擬槍管制更趨嚴格。經統計近5年全國查獲非法槍枝案,107年由模擬槍改造者,計1,061枝,占非制式槍枝84.67%、111年由模擬槍改造者,計658枝,占非制式槍枝75.17%。109年6月修法後迄111年止,查獲非法改造模擬槍案件已有明顯下降,管制已初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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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雖然部分不肖廠商改以進口易於改造之金屬氣動式遊戲用槍,作為改造槍枝來源。警政署除於實務面,持續加強布建,查緝不法黑槍外,自111年9月起,已陸續推動數項溯源管理措施,著手於進口管制及國內加強管理2大面向,修正相關法令,針對易改造之金屬氣動式遊戲用槍及空包彈之進口,進行預審及流向管理;加強國內模擬槍零件製造輸出管制,並嚴禁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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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強調,在進口管理部分,持續與經濟部及財政部配合執行邊境管制措施,111年9月5日由內政部訂定「低動能槍枝輸入審查規定」、112年1月6日訂定「空包彈輸入審查規定」,建立預行審查制度,各部會分工合作防堵易改造為具殺傷力槍枝之金屬氣動式遊戲用槍進口,並加強空包彈流向管理。在國內加強管理部分,為避免模擬槍零件被不法之徒利用,111年10月7日內政部與經濟部更會銜修正模擬槍許可及管理辦法,加強模擬槍產銷流程管控及報備持有者之管理,要求製造業者於模擬槍關鍵零組件打印辨識碼、槍管內設置洛氏硬度55度至60度以上無法移除之金屬嵌入物,以避免零件外流,並增訂由轄區警察局對報備持有模擬槍者定期查驗等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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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為解決各式爭議之槍砲認定,警政署更在111年9月2日邀請各相關機關及專家、學者等成立槍砲彈藥管制審議會,透過跨部會協力合作,即時有效阻斷改造槍枝零件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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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自109年6月修正槍砲條例後,全國各警察機關除積極查緝非法槍彈外,並執行前揭各項槍彈加強管制措施,經統計自110年起槍擊案發生已有逐年下降趨勢;110年槍擊案發生計100件、111年計85件,112年1月1日至4月23日止計發生18件,與去(111)年同期發生21件相較,案件已有下降(-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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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重申,查緝槍枝向為警察重點專案工作項目,將持續要求全國各警察機關積極檢肅各類非法槍砲彈藥,並向上追溯提供不法槍彈者,以維護社會治安及保障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
\r\nPM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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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101717029661970432&init=Y","expFile":"查獲非法槍枝統計(107年-111年)"}],"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警政署導入智慧化系統 交通事故處理再升級","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4-25","updateDate":"112-04-25","detailContent":"\r\n
警政署自110年起,運用科技打造嶄新的交通事故處理模式,首創國內開發智慧量測設備、自建街廓圖平臺及事故現場圖繪製APP,111年12月底完成建置並優化「智慧化交通事故處理系統」,鑑於過往交通事故處理過程耗時費力,智慧化交通事故處理系統不僅能幫助第一線執勤員警正確且快速的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大幅縮減事故處理及事故當事人等候時間,更有效降低因事故所造成之交通壅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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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智慧化交通事故處理系統」是全國第一套運用國土測繪中心全球衛星即時動態定位的交通事故處理系統。員警使用智慧量測設備,即能在事故車輛周邊量測軌跡輪廓後,快速自動將肇事車輛呈現於事故現場圖繪製APP的相對應位置,於現場能提供員警與民眾確認繪製的正確性,除了提高效率,也提高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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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完成交通事故現場圖後,結合「事故現場開案APP」整合員警隨身攜帶的警用行動電腦(M-Police載具),可自動帶入車輛、駕駛人等相關資料,確認現場當事人與車輛的正確性,並可立即透過藍芽印表機列印「當事人登記聯單」交予當事人,與現場製作訪談紀錄,節省民眾事後往返警察機關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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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依據轄區交通環境及員警處理交通事故需求,已分別於桃園市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建置「智慧化交通事故處理系統」,未來將陸續推廣至全國各警察機關,以利在發生交通事故案件時,能透過智慧化交通事故處理系統,讓交通事故順利落幕,路口快速淨空,為全國人民打造一個安心、快速、舒適的交通環境,達到「減少事故、服務便民、保障安全」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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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黑道幫派尋仇引發之槍擊案件及高調舉辦豪奢宴會,囂張、公然挑戰公權力行徑,引發社會不良觀感,警政署已實施二階段系統性掃黑工作,針對幫派公開活動與相關衍生犯罪,實施同步擴大臨檢、掃黑、打詐、緝毒及肅槍行動專案,計查獲查獲幫派分子474人,其中竹聯幫204人(含明仁會103人)、天道盟44人、四海幫11人、地方幫派組合215人,壓制囂張氣焰,未來將持續一波一波掃,一個一個抓,一個都不會放過。警政署為廣蒐幫派活動不法情資,持續強化打擊黑幫力道,將採更具彈性的放寬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的報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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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兼顧掌握黑幫動態與警紀維護為本次修訂原則,且因應刑事掃黑專責編組人員情資蒐報、約制幫派活動等工作,免除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前之報備程序,俟階段性工作完成後,再核備即可,以貼近實務運作情形及符合保密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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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強調,對於危害社會的黑道幫派,將貫徹「掃黑專責隊」的運作,採取系統性掃黑策略,持續深入掌握犯罪事證,以接連打擊的方式進行全面掃蕩,對犯罪的打擊我們也絕不停歇,更希望藉由不斷與時俱進的調整相關法規,能夠更有效且全面的掌握幫派不法情資,聚焦打擊黑幫,讓社會安全、人民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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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便民申請措施,內政部警政署利用數位發展部「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平臺,自112年4月11日起新增「網路申請、郵寄領證」的服務,民眾可利用手機或電腦線上申請,並透過MyData平臺線上核驗身分及利用信用卡線上繳費,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審核製證後,以郵件寄達,民眾省去填寫申請表、臨櫃申請及取件之時間,歡迎國人多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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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即日起民眾無須出門排隊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人只要利用網路申請及透過數位發展部MyData平臺核驗身分後,即可自動將個人資料帶入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系統,填妥資料且完成信用卡線上繳費後,各受理端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即進行審核及製證作業,並以掛號郵件寄達民眾指定地址。民眾在家領證,節省舟車往返、臨櫃辦理、繳費及身分驗證之時間,以網路代替馬路,達到網路申請,郵寄領證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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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民眾如對良民證申領便民新措施有任何疑問,可至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www.npa.gov.tw)「線上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項下問答集查詢申請方式或逕洽網站中所列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連江縣、金門縣警察局請洽行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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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有關數位發展部MyData服務相關問題,請於該部「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平臺」查詢,網址: https://mydata.nat.gov.tw/,可撥打客服電話0800-009-868,或電郵mydata@moda.gov.tw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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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Mobile01、PTT網站有網友發文指涉總統府侍衛利用總統訪美行程走私香菸等情,警政署於本(10)日嚴正聲明駁斥此為假消息,並已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中,文章內容為刻意捏造的錯假訊息,呼籲各界切勿以訛傳訛、轉傳錯假訊息,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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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經總統府證實,本次總統出訪專機並無免稅品販賣服務及相關貨品上機,亦無所稱之林姓員警任職於總隊府侍衛室,總統府正檢具相關證據向刑事警察局報案。警政署指出,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確有文章所稱林姓員警,惟其未曾借調支援總統府,有關林員對其身分及相關帳號遭冒用部分,已向彰化縣警察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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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強調,本案已由刑事警察局及彰化縣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中,務將追查幕後刊登者身分並釐清其犯案動機。警政署呼籲,網路刊登內容為刻意捏造之錯假訊息,請民眾切勿相信及轉傳散播,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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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清明節連續假期將近,警政署呼籲,民眾返鄉、掃墓祭祖或出遊需長途駕車時,應養足精神再上路,確實注意車前狀況,避免疲勞駕駛,分流掃墓避壅塞,分散車流省時間,並可多加利用交通部公路總局或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連假期間推出的多項公共運輸優惠措施,包含掃墓專車、國道客運票價優惠、台灣好行電子票證半價及臺(高)鐵轉乘在地客運票價優惠等,省時省力免去塞車之苦,又可紓解道路交通壅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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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已建置多處科技執法設備,目的在於善意提醒用路人此路段為易肇事路段,避免違規行為及遏止交通事故發生,而不在於處罰收取罰鍰,籲請民眾行駛道路應遵守各項交通安全規則。另為提升行人通行道路安全,交通部針對車輛行經路口未停讓行人部分,已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附表,提高汽車駕駛人未停讓的罰鍰,將於112年3月31日起施行,請用路人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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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於111年11月30日正式納管,相關新法規範已施行,民眾欲購買或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除應選擇車輛已審驗合格且配有合格標章外,還需完成掛牌及投保強制險,且須配戴安全帽始可上路;若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皆會有相關罰則,籲請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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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子嘉先生3月22日於風傳媒「下班瀚你聊」網路節目,誣指署長黃明昭於未擔任警政署長前曾涉足「八八會館」一事,署長黃明昭嚴正駁斥表示,絕未曾去過八八會館,如曾涉足將辭去警政署長一職,對於毫無證據的不實指控將依法提出告訴,以捍衛個人清譽及整體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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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署長黃明昭表示,警政署對於涉入八八會館招待所接受不當飲宴之官警,均秉持勿枉勿縱之精神,經調查事證明確者均已懲處或調職,疑涉不法部分,並報請檢察機關深入查處,署長如曾涉足,豈敢嚴正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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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署長黃明昭強調,吳子嘉先生的不實指控,嚴重損及個人名譽及形象,對其毫無證據、誇大不實、嘩眾取寵且不負責任的言論,表示強烈譴責,並呼籲儘速公布照片或影片,接受公眾檢驗。署長黃明昭表示,時事評論者要秉持證據及良心發言,吳子嘉先生以破壞他人名譽作為提升節目流量的手段,應負起社會責任及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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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警政署舉行春祭典禮弔祭警察英靈","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3-22","updateDate":"112-03-22","detailContent":"\r\n
中華民國112年春祭歷年因公殉職暨病故警察人員典禮於本(22)日上午10時在臺北內湖警察公墓舉行,由警政署署長黃明昭主祭,率警察同仁代表祭悼追緬歷年來因公殉職和積勞病故的警察同仁,以告慰已故警察先賢們盡忠職守、伸張正義之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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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典禮開始,現場響起莊嚴樂聲,黃署長向忠靈祠已故警察先賢靈位上香、獻祭品,於司儀宣讀祭文後,率同陪祭、與祭人員行三鞠躬禮及默念,感念先賢們的英勇事蹟與為國犧牲,為警察歷史寫下一頁頁光輝燦爛紀錄,並致上最深的哀悼與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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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為提供警察遺眷優質追思環境,自109年4月啟用「警璞園」樹葬區,推廣回歸自然、綠蔭後人之「節葬」概念,並於本(112)年1月完成了警察公墓排水溝汰除暨護欄整修工程,而今年將持續辦理警察公墓納骨塔耐震補強工程,致力維護園區之公共安全,並持續打造園區成為友善且肅穆之追思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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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立委、原住民團體及社會各界對預告中「原住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陸續提出各面向之修正意見,警政署均悉心傾聽,預告期滿相關建議將彙整研議,提出與各界討論後,始進入法制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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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目前各界關心問題進口獵槍價格部分,未來新管理辦法實施,係比照射擊運動進口槍彈做法,由取得許可之原住民,委託槍砲彈藥輸出貿易業者進口獵槍主要組成零件供原住民完成製造;經國防部建議暫定9款獵槍,國外市價約新臺幣5千元至2萬8千元間,警政署未來將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協助,使進口過程更加順利,及研議降低進口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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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指出,大法官803號解釋公布後,即積極研訂本項管理辦法,自110年5月至111年12月,共計召開12次會議,積極邀請原住民團體出席表達意見。按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人民就草案內容提出之各式意見,主管機關應以適當方式回復,且預告完成後之草案,仍將提內政部法規審查會討論,爰本案尚未確定,仍一秉開放態度,持續聽取各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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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強調,按草案規定,新管理辦法施行前已取得執照之自製獵槍,仍得繼續持有,警政署為落實大法官803號解釋意旨,兼顧原住民得安全從事狩獵活動之要求,與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身體權及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之文化權利之意旨,訂定符合原住民安全之自製獵槍規範,保障原住民用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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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2023國際自由車環臺賽」交通管制","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3-13","updateDate":"112-03-13","detailContent":"\r\n
2023年國際自由車環臺公路大賽將於3月12日至16日分5站舉行,今年賽事列為國際自由車總會(UCI) 2.1級頂尖賽事,為亞洲規模最大且具指標性之公路大賽,亦為我國舉辦重要國際級運動賽會之一,屆時將有來自全球31個國家24個頂級職業車隊或國家隊知名職業明星選手約197位菁英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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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今年的競賽路線將自臺北市揭開序幕後由北向南進行各站競賽,各站競賽時間、地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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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一、第1站-臺北市站(112年3月12日9時15分):臺北市仁愛路繞圈賽,全程83.2公里。
\r\n二、第2站-桃園市站(112年3月13日9時30分):桃園市政府至桃園市復興區角板山公園,全程120.59公里。
\r\n三、第3站-浪漫台三線站(112年3月14日9時30分、):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東2段(與高鐵七路交岔口)至臺中市石岡旅客服務中心,全程154.5公里。
\r\n四、 第4站-南投縣站(112年3月15日9時30分): 南投縣政府至日月潭向山遊客中心,全程165.57公里。
\r\n五、 第5站-高雄市站(112年3月16日9時30分):佛光山佛陀紀念館至高雄國家體育場,全程146.44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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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為確保各站競賽賽道行車順暢,維護交通秩序及選手安全,已通報各相關警察局落實執行交通管制勤務。另特別呼籲用路人在各站賽會期間,請隨時收聽警察廣播電臺路況報導,配合提前改道行駛,避開競賽管制區域,並遵守賽道各路口員警之指揮疏導,以免增加管制區域周邊道路車流延滯及耽誤行車時間,共同維護交通順暢與賽事安全。環臺賽相關活動資訊可上2023環臺賽官方網站www.tourdetaiwan.org.tw或各站所轄警察局全球資訊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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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逢3月8日國際婦女節,警政署黃明昭署長特別至警政署內各單位,向署內300餘位女性同仁逐一獻上精心挑選的健康禮品及玫瑰花,對全體女性同仁及全國婦女朋友傳遞祝福,希望提升國人對於婦女人身安全的關注與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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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表示,跟蹤騷擾防制法自111年6月1日施行以來,各警察機關均能積極任事,透過與檢察官、社政、衛生、教育、勞動等部門組成的緊急應變小組運作及警政署專案管制下,每個案件均獲得妥善處置,充分發揮本法保護被害人之功能。據統計,自111年6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止,全國共受(處)理2,084件跟蹤騷擾案件,屬於家庭成員或親密關係家庭暴力跟騷案件就有910件,一般關係的性別暴力跟騷案件則有1,174件;另從被害人及行為人性別分析,被害人以女性1,890人(90.7%)為大宗,男性則為194人(9.3%);行為人以男性1,786人(85.7%)為大宗,女性計196人(9.4%),性別不詳者(如網路案件)計102人(4.9%),這些數據都在提醒我們,婦女人身安全確為政府部門、警察機關致力維護的要務,也更需社會大眾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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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強調,重視婦女安全已是國際趨勢及普世價值,婦女人身安全保護工作的良窳,向為先進國家所重視的進步指標,近期我國婦幼保護法令相繼增修(訂)公布施行,對人權保障、被害人保護及犯罪防治等都有進一步的規範,也賦予警察在婦女人身安全保護上,更大的責任及更積極的角色,未來我們警察將持續與婦幼保護網絡單位共同協力,賡續推動及落實各項婦幼保護政策及措施,為全國婦女民眾創造一個綿密的安全生活空間,以確保婦女朋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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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業務越趨複雜,危勞程度與日俱增,物價也逐漸上升,軍公教員工待遇統調案去年調薪4%,且自民國84年迄今已累計增加33%,但警察人員勤務加給近30年未隨同其他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漲,考量警勤加給久未調整,已難以衡平警察人員當前之工作負荷、自身醫療與家庭照顧所需。今(1)日內政部長林右昌在立法院備詢時為基層警員請命,盼朝野立委及各界都能支持調升警勤加給,提升警察待遇,並表示超勤加班費夜間加成部分也會整體評估。消息一出,基層員警紛喊,部長的溫暖很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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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內政部長林右昌今天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他來自於地方,對警消的福利相當重視,上任後即請警政署黃署長對於警勤加給提升來進行研議,請他在最短時間內將方案擬出,對於提升警勤加給的政策非常支持,未來警政署把方案提出後,會審酌再向立法院裡做完整的報告,希望各界都能一起來支持警察,提升相關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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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對此,民進黨立委羅美玲、莊瑞雄與王美惠今日也召開記者會為基層警員發聲,盼政府提升待遇。並在會中指出,警勤加給30年來始終如一,從來沒有調整,然而近年來GDP已經成長將近3倍,物價指數更是年年攀升,警勤加給顯然早已不合時宜,警察是維護社會安全的主力,屬於高風險、高工時的職業,政府對警察人員的照顧,應該要與時俱進,這也是政府挺警察最實際的心意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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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回應表示,原均隨軍公教員工待遇統案調整之警勤加給自民國84年度迄今均未調整,部長一上任即在上(2)月23日參加警政署署務會報時指示本署研議提高警勤加給。警政署期盼各界都能支持這項政策,希望能參照各類待遇調整情形適度提升,鼓舞基層警察同仁工作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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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林右昌於今(23)日下午出席警政署2月份署務會報,上任首次親赴警政署,林部長表示,反詐視同反毒,未來治安工作重點首在「安民心」,請全國各警察機關應就打詐、反毒、掃黑、交通執法及防制酒駕等,持續精進各項作為,以達到立竿見影、民眾有感之施政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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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林部長表示,過去1年我國因應疫情嚴峻挑戰,警力不僅要支援防疫相關工作,又要兼顧治安維護,全體警察同仁都辛苦了。但在這一年中有關打詐,仍查獲詐欺集團1,619件,成功攔阻詐騙金額新臺幣2億7,298萬餘元,毒品犯罪3萬8,243件,起獲各級毒品淨重1萬2,145.95公斤,並偵破501個幫派犯罪組織、逮捕犯嫌3,753人,檢肅各式槍械1,148枝、各類子彈1萬6,575顆,獲得豐碩成果,近期更破獲史上最大宗毒品倉庫案,起獲約1.4噸毒品等,表達肯定慰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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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同時,林部長期許所有警察同仁,破獲重大指標案件固然重要,但民眾身上發生的小案件也一樣重要,因為要安民心,所以在此拜託基層第一線同仁要耐心傾聽,努力協助民眾解決問題。此外,針對影響民眾觀感與生活的犯罪問題,如毒品危害、黑道幫派及詐欺犯罪,加強打擊作為。尤其在打詐方面,林部長特別強調,必須要將「反詐」視同「反毒」,予以強力打擊。除了要以「有效觸及」、「突破同溫層」為策略目標提升民眾防詐意識,更要依照2月20日行政院治安會報院長指示,持續推動「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政策,在「識詐、堵詐、阻詐、懲詐」方面,跨部會協調整合,並積極盤點所需經費、人力及物力,提出精進作為及執行時程,讓新內閣在全力達成強化臺灣經濟、環境與社會韌性三大目標之際,能有穩固的治安做後盾,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達成安居樂業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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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林部長表示,面對國內外總體安全情勢,總統相當重視全民國防政策之推動,建立強韌全民國防體系之民防系統尤其重要,特別是全民防衛動員及民防革新等工作,現在也正請警政署盤點民防體系相關業務並加速革新,加強民防團隊編組訓練,規劃協勤民力於平時、戰時之任務轉換等,以強化整體國家韌性,確保戰時社會秩序持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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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最後,林部長再次感謝警察同仁的辛勞,並期勉全國警察同仁再接再厲,為國人打造更安全、安心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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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各警察機關發生多起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邀約飲宴情事,卻未落實相關報備程序,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引發社會大眾對警察人員執法公正性與維護社會治安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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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於99年7月函訂「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及相關報備標準作業流程,明確規範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之方式、地點、禁制規定等,其目的在保障員警權益及保護員警接觸交往時避免觸法,而能勇於任事執行職務,避免與特定對象不當接觸交往,並不會以此做為不良考核紀錄或管制升遷參考依據。
\r\n
\r\n警政署重申,警察人員因公務上之必要,需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時,應遵循「原則禁止,因公許可」之原則,並採「事前申准,事後報告」方式辦理,如有不知情而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知情後,應立即將接觸交往經過報告陳核,切勿便宜行事或未落實報備機制,以維警紀,樹立警察人員嚴正執法及廉能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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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警察勤、業務需要,警政署及各警察機關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一階(第四、五序列)重要警職職缺,經警政署黃署長邀集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室、政風室、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共同就適任人選之品操學能、工作績效,及依單位衡平、職期與地區調任等職務遷調原則,並考量現職人員眷居處所等因素通盤檢討調整遴補如下:(計167員,統一於112年2月9日【星期四】辦理交接【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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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一)警政署科長及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科、室、中心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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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吳燦宜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
\r\n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廖誌銘調任警政署行政組科長
\r\n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陳金藤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
\r\n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主任李江良調任警政署法制室科長
\r\n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林東星調任警政署防治組科長
\r\n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薛錦孟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科長
\r\n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顏榮泰調任警政署防治組科長
\r\n8、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蘇榮明調任警政署後勤組科長
\r\n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賴吉雄調任警政署後勤組科長
\r\n1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李茂炎調任警政署秘書室科長
\r\n1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薛克揚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
\r\n1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柏任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
\r\n1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汪大宇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
\r\n1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張耀仁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
\r\n15、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石明哲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法規室主任
\r\n1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曹祖榮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
\r\n1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蔡新合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主任
\r\n1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王清海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
\r\n1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王進卿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
\r\n2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黃錫英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
\r\n2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許再周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
\r\n2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劉德明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
\r\n2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吳志忠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防科科長
\r\n2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蘇友義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主任
\r\n2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李維振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
\r\n26、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朱倉慶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
\r\n27、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薛強喜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防科科長
\r\n28、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周益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
\r\n29、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鄭文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
\r\n30、警政署教育組科長林明杰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主任
\r\n31、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黃水藤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
\r\n3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張桂霖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
\r\n3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俊凱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
\r\n3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技正陳文才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主任
\r\n3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林孟導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
\r\n3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秘書郭永發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
\r\n3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翁偉仁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主任
\r\n3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慶順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
\r\n3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梁明俊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
\r\n4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黃元民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
\r\n4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郭富忠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主任
\r\n42、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分局長黃能清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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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二)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秘書、專員、港警總隊副總隊長及國道公路警察局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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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4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劉全原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4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江建宏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45、警政署秘書室科長戴晉綱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46、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陳立祺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47、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謝博賢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48、新竹市警察局主任秘書徐章哲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49、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徐俊生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50、基隆市警察局主任秘書李俊德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51、新竹市警察局督察長邱主文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52、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張益禎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53、苗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鄭鴻文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54、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蘇玉坪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55、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賴銘助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56、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郭子弘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57、金門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李智源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58、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施宇峰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59、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黃國賓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60、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施秀宜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61、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李政勳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62、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劉永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63、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蘇天從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64、鐵路警察局保安科科長李宇桂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r\n65、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林崇志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
\r\n66、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游政芳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
\r\n6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副分局長林柏宏陞任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
\r\n6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副分局長黃保勝陞任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
\r\n6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副分局長朱恩銳陞任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
\r\n70、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後勤科科長滕華濤陞任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
\r\n71、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婁自強陞任國道公路警察局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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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三)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
\r\n
\r\n72、彰化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楊贊鈞調任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
\r\n73、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陳信璁調任新竹市警察局主任秘書
\r\n74、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楊効宜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75、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蘇保安調任基隆市警察局主任秘書
\r\n76、臺東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廖志明調任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
\r\n77、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高德昌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督察長
\r\n78、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王立德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
\r\n79、金門縣警察局督察長金秋華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
\r\n80、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張文峰調任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
\r\n81、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邱紹雄調任苗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
\r\n82、臺東縣警察局督察長劉清俊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83、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蔡耀順調任臺東縣警察局督察長
\r\n84、嘉義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張文川調任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
\r\n85、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蔡進明調任嘉義縣警察局主任秘書
\r\n86、花蓮縣警察局督察長謝錫釗調任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
\r\n87、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林鼎鈞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88、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程純濱調任彰化縣警察局主任秘書
\r\n89、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王文生調任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
\r\n90、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陳啓明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
\r\n91、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蘇偉荃調任臺東縣警察局主任秘書
\r\n92、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分局長黃維章調任金門縣警察局督察長
\r\n93、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楊志傑調任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
\r\n94、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黃國源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
\r\n95、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潘仕能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96、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王國峯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
\r\n97、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分局長李益杰調任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
\r\n98、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曾有慶調任金門縣警察局主任秘書
\r\n99、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廖韋勝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
\r\n100、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呂芳逸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101、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林永勝調任花蓮縣警察局督察長
\r\n
\r\n(四)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
\r\n
\r\n102、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呂育騰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
\r\n103、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余中義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
\r\n104、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分局長林明鋒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
\r\n105、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分局長郭志豪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
\r\n106、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分局長林詔徹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
\r\n107、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廖修鴻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
\r\n108、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林昆達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
\r\n109、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分局長莊思神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分局長
\r\n110、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葉文啟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
\r\n111、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蔡培元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
\r\n112、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分局長胡淑淨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
\r\n113、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分局長張明盛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
\r\n114、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陳蔚文調任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分局長
\r\n115、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陳文彬調任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
\r\n116、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林文煜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
\r\n117、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分局長江建忠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
\r\n118、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蘇旭茂調任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
\r\n119、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黃念生調任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
\r\n120、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分局長潘嘉旺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
\r\n121、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分局長廖志明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
\r\n122、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康健浚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
\r\n123、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陳至瑋調任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
\r\n124、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吳俊德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
\r\n125、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分局長楊宗昆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
\r\n126、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羅裕城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分局長
\r\n127、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分局長潘智強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分局長
\r\n128、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鄭頴聰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序列專員
\r\n12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何明祥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
\r\n130、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分局長郭耀男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分局長
\r\n131、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林英煌調任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分局長
\r\n132、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簡龍宏調任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分局長
\r\n133、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分局長吳詠傑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分局長
\r\n134、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分局長林炎巨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
\r\n135、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溫基興調任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分局長
\r\n136、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分局長吳正文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分局長
\r\n137、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陳宏平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
\r\n138、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林威廷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分局長
\r\n139、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調任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分局長
\r\n140、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分局長洪政崴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
\r\n141、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曾冠螢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
\r\n142、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黃壬鍵調任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
\r\n143、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洪秋賢調任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分局長
\r\n144、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楊迪光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
\r\n145、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分局長黃世德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
\r\n146、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分局長黃政龍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
\r\n147、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吳學安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分局長
\r\n148、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童寶賢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
\r\n14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鍾國楨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
\r\n150、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分局長
\r\n15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督察組組長方子欽陞任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
\r\n152、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隊長周貴忠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
\r\n15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李宗儒陞任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
\r\n15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洪再德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分局長
\r\n155、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刑事組組長宋俊良陞任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分局長
\r\n15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交通組組長林俊廷陞任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
\r\n15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高志正陞任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分局長
\r\n158、雲林縣警察局後勤科科長閻百川調任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
\r\n159、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督察組組長林文智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
\r\n160、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隊長吳思翰陞任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
\r\n161、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副分局長侯興龍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分局長
\r\n162、警政署督察室第四序列專員陳科宏調任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
\r\n163、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秘書室主任劉千祥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
\r\n16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戴志龍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
\r\n165、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第五序列專員呂文廷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
\r\n16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督察組組長林思妙陞任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分局長
\r\n16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交通組組長陳勇誌陞任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
\r\n
","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春節連假交通不打結 警署全力疏導過好年","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1-18","updateDate":"112-01-18","detailContent":"\r\n
本次農曆春節連假長達10天,預期國人駕車返鄉、旅遊將大增,為維護春節連假交通順暢與國人行車安全,警政署自1月1日起即執行「112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責成各警察機關期前加強規劃春節連假疏導各項工作,就轄內觀光旅遊景點、遊樂園區、各大寺廟及易壅塞路段,妥適規劃解決方案及交通疏導勤務,並對轄內交通瓶頸路段進行盤點,協調行車動線、停車處所及預留迴轉、疏導空間,以有效疏導各地交通,實現行車順暢之目標。
\r\n
\r\n警政署呼籲民眾,連假車多請保持耐心行駛,切勿違規任意變換車道,確實注意車前狀況,避免疲勞駕駛及超速,並籲請民眾遵守各項交通號誌及交通警察指揮,以確保交通安全。另蘇花公路大清水隧道坍方經交通部公路總局搶通,於1月19日可恢復全時段雙向通行,警政署已責請宜蘭縣及花蓮縣警察局持續監控及加強該處交通疏導作為,強化突發路況處置及縮短交通事故排除時程,讓民眾能安心出遊。
\r\n
\r\n連續假期間飲酒機會大增,警政署特別呼籲駕駛人不要存有僥倖心理,各警察機關將持續強力執法,嚴防酒駕違規及肇事,確保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並請餐廳、販酒業者應與計程車、代駕業者合作,提供「酒後代駕」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措施,積極防制酒後駕車行為。另警察廣播電臺連假期間將會加強宣導各項交通疏導管制措施與即時路況報導,並建議用路人可利用1968服務網或「幸福公路」App,事先掌握國道路況及預報資訊,多利用替代道路,避開塞車路段及時段,讓春節連續假期行車更有效率。
\r\n
","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警署:警紀零容忍,秉公徹查、勿枉勿縱","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1-16","updateDate":"112-01-16","detailContent":"\r\n
警政署今日發布聲明強調,為端正警紀、調查真相,乃透過各種管道調取相關影像作為調查基礎,並由警政署公關室聯繫相關傳聞持有影像紀錄的媒體人,經其允諾自行前往警政署提供相關影像。
\r\n
\r\n針對前開所取得各影像檔案,警政署皆逐一過濾清查,並進一步取證,完成涉案員警之查處,一切均秉公處理,絕無針對性、選擇性辦案問題存在。
\r\n
\r\n警政署強調,對於員警風紀案件,絕對破除情面、追究到底,吳子嘉先生聲稱尚有其他員警涉足八八會館事證影像,警政署希望能提供查處,也籲請各界主動提供其他員警涉足八八會館事證影像,證據到哪就辦到哪。警政署必秉持勿枉勿縱、徹查到底,並精進各項警風紀作為。
\r\n
","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員警涉足私人招待所接受不當飲宴案 影響警譽將予嚴懲","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1-13","updateDate":"112-01-13","detailContent":"\r\n
112年1月13日
\r\n內政部警政署新聞資料
\r\n
\r\n發稿單位:督察室
\r\n聯絡人:組長邱麗宜
\r\n電話:0933-016119
\r\n
\r\n員警涉足私人招待所接受不當飲宴案 影響警譽將予嚴懲
\r\n
\r\n有關媒體報導106年8月24日時任警政署警政委員陳○文(警大校長)與特定對象進出地下匯兌集團主嫌郭○敏設立之私人招待所(下稱88會館),業由內政部政風處查處在案。
\r\n
\r\n經警政署取得該會館出入口之監錄畫面,過濾發現107年3月12日及10月23日亦有員警進出88會館飲宴,雖該會館非風紀誘因場所、監錄畫面也未出現特定對象,惟上開2次餐費均係該會館支付,已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本署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屬不當飲宴。相關人員疏失及懲處如下:
\r\n
\r\n一、 107年3月12日
\r\n
\r\n(一) 當日係聯誼餐會,經辨識監錄影像,與會者有8名警察(7名現職,1名退休),包含時任刑事局大隊長吳○鴻(現任臺北市分局長)、隊長張○瀚(現任保三總隊大隊長)、郭○志(現任花蓮縣大隊長)、副隊長林○政(現任刑事局隊長)、黃○嘉(現任刑事局隊長)、警務正吳○祐(現已退休)、○○市警局副大隊長洪○周(現任桃園市督察)、退休員警陳○順等人。
\r\n
\r\n(二) 時任大隊長吳○鴻(現任臺北市分局長)邀請員警至私人招待所接受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情節嚴重,核予記過一次,並調整職務。
\r\n
\r\n(三) 其餘員警受邀參與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情節輕微,各核予申誡一次,並加強考核。另警務正吳○祐現已退休,行政責任免議。
\r\n
\r\n二、 107年10月23日
\r\n
\r\n(一) 當日係破案慶功餐會,經辨識監錄影像,與會者有有8名警察,包含時任警政署主任秘書鍾○文(現任警專校長)夫婦、刑事局大隊長洪○田(現任高雄市大隊長)、趙○輝(現任新北市分局長)、科長潘○章(現任刑事局督察)、副大隊長李○泉(現任基隆市副局長)、偵查正黃○恆(現任臺北市隊長)、紀錄員陳○洲(現已退休)夫婦、○○中市警局主任許○基(現任高雄市分局長)夫婦等人。
\r\n
\r\n(二) 時任刑事局大隊長洪○田(現任高雄市大隊長)邀請員警接受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情節嚴重,核予記過一次,並調整職務。
\r\n
\r\n(三) 時任警政署主任秘書鍾○文(現任警專校長)疏未查證,而受邀參與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核予申誡二次,另警專係培育基層警察之搖籃,鍾員身為校長應作為楷模,如今形象已嚴重受損,不適任校長,予以調整職務。
\r\n
\r\n(四) 其餘員警受邀參與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情節輕微,各核予申誡一次,並加強考核。另紀錄員陳○洲現已退休,行政責任免議。
\r\n
\r\n另媒體報導109年警政署前政風室主任黃○秋、檢察官王○芝及員警曾至88會館及某銀樓招待所唱歌,經查係109年1月17日有7名警察涉足88會館、7月10日有10名警察涉足該銀樓地下室招待所,上開2次聚會費用均係招待所支付,已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本署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屬不當飲宴。相關人員疏失及懲處如下:
\r\n
\r\n一、 時任保一總隊副總隊長黃○榮(現任刑事局副局長):
\r\n
\r\n黃員位居高階警官,卻事前未查證招待所之背景,而參與不當飲宴,顯有疏失,且經媒體負面報導,影響警譽,情節嚴重,核予記過一次,並調整職務。
\r\n
\r\n二、 警政署政風室專員曾○倫:
\r\n
\r\n曾員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要幹部,職司維護警察廉潔之責,卻與小組成員參加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核予申誡二次,並加強考核。
\r\n
\r\n三、 新北市主任鄭○國、時任警政署政風室專員李○豪(現任航空警察局副大隊長)、人事助理員王○茹(現任宜蘭縣巡官)、巡官劉○賢(現任警察大學區隊長)、偵查佐陳○育(現任臺北市偵查佐)、警員岳○慶(現任基隆港警總隊警員)、小隊長王○儒、偵查佐黃○芬及新北市分隊長郭○宣(現任刑事局偵查員)等9人:
\r\n
\r\n上開人員受邀參與不當飲宴,影響警譽,各核予申誡一次,並加強考核。
\r\n
\r\n上開員警至88會館及睿森銀樓招待所不當飲宴,事證明確,先予行政懲處。至渠等當時是否知道該會館及該銀樓招待所之經營者從事地下匯兌、背後是否存在對價關係等不法行為,警政署政風室將報請檢察機關指揮,持續追查,勿枉勿縱。而黃前主任及王檢察官非警政署調查權責,現由高等檢察署及新北地檢署依權責查處。
\r\n
\r\n警政署並將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持續要求各警察機關應督屬恪遵相關規定,廉潔自持,避免參加不當飲宴,維護警察形象。
\r\n
","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內政部發布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等重要警職人事案","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1-12","updateDate":"112-01-12","detailContent":"\r\n
基於現階段以穩定治安為第一要務,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等第一線警察機關首長職缺,優先遴派具打擊犯罪專業人員,即將屆退者則調陞回警政署工作;對所屬員警發生重要風紀案件考核監督不周人員,以及涉足88會館參加不當宴飲者,均併案檢討;同時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內外勤職務歷練及拔擢女性員警等原則作通盤考量後報奉內政部核定,相關調整如下:(計87員,統一於112年1月16日【星期一】辦理交接【到任】)
\r\n
\r\n1、警政署督察室主任張榮興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r\n2、警政署警政委員廖訓誠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r\n3、彰化縣警察局局長吳坤旭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r\n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總隊長李文章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r\n5、警政署警政委員廖宗山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r\n6、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鄭明忠陞任警政署副署長
\r\n7、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總隊長陳耀南陞任警政署副署長
\r\n8、警政署警監一階警政委員詹永茂調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
\r\n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方仰寧調任警政署警監一階警政委員
\r\n10、警政署警政委員李政曉調任警政署主任秘書
\r\n11、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顏旺盛陞任警政署督察室主任
\r\n12、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邱文亮陞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
\r\n13、警政署警政委員廖美鈴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局長
\r\n14、警政署警政委員薛文容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總隊長
\r\n15、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鍾國文調任警政署警政委員
\r\n16、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陳博珍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
\r\n17、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黃勢清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
\r\n1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總隊長賈樂吉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
\r\n19、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林國清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
\r\n2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張國雄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局長
\r\n2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廖恆裕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
\r\n22、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建宏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
\r\n23、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家琦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總隊長
\r\n2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劉鴻烈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
\r\n2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趙瑞華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總隊長
\r\n26、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吳敬田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
\r\n2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翁群能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
\r\n2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廖材楨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29、雲林縣警察局局長李謀旺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30、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呂新財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31、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劉印宮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32、苗栗縣警察局局長陳武康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33、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副局長余一縣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34、花蓮縣警察局局長戴崇贒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35、臺東縣警察局局長葉超鴻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36、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副局長張錦成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r\n37、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葉爾煙調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
\r\n38、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楊哲昌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
\r\n39、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王文澤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
\r\n40、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林新晃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41、警政署防治組組長沈炳信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
\r\n42、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局長黃永志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43、新竹市警察局局長郭士傑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
\r\n44、連江縣警察局局長郭順德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45、警政署行政組組長鄭榮崑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46、警政署教育組組長林富助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
\r\n47、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宗能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
\r\n48、嘉義縣警察局局長陳明君調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r\n49、警政署法制室主任王旭昌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副局長
\r\n50、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宣介慈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副局長
\r\n51、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張維鎮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
\r\n52、警政署警監督察黃中華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
\r\n53、警政署警察通訊所所長張素菱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局長
\r\n5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陳炯旭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r\n55、警政署保安組組長林信雄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
\r\n56、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莊勝雄調任苗栗縣警察局局長
\r\n57、警政署保防組組長黃勝源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局長
\r\n58、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林故廷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局長
\r\n59、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廠長林宏儒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局長
\r\n60、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副局長蔡文峰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
\r\n61、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林武宏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局長
\r\n62、警政署公共關係室主任呂世明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局長
\r\n63、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所長陳錦坤調任臺東縣警察局局長
\r\n64、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林逢泉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
\r\n65、警政署交通組組長盧廷彰調任金門縣警察局局長
\r\n6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副總隊長張隆興調任連江縣警察局局長
\r\n67、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副總隊長王森瑒調任警政署行政組組長
\r\n6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主任秘書李權哲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組長
\r\n69、警政署教育組副組長蘇振龍調任警政署教育組組長
\r\n70、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吳耀南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組長
\r\n71、警政署保防組副組長王順益調任警政署保防組組長
\r\n72、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陳百祿調任警政署防治組組長
\r\n73、金門縣警察局局長廖高江調任警政署勤務指揮中心主任
\r\n74、警政署警監督察李建民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主任
\r\n75、警政署勤務指揮中心副主任楊台興調任警政署法制室主任
\r\n76、警政署行政組副組長陳錦文調任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
\r\n77、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梁東山調任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
\r\n7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主任秘書張則誠調任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
\r\n79、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陳世煌調任警政署警察通訊所所長
\r\n80、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副總隊長李名昌調任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所長
\r\n81、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黃柏燊調任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廠長
\r\n82、警政署鐵路警察局主任秘書劉炯炫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副局長
\r\n83、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劉振安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
\r\n8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主任秘書李忠萍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
\r\n85、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主任秘書林志盛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副總隊長
\r\n86、警政署保安組副組長林長春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副總隊長
\r\n87、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主任秘書簡吉照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副總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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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警察執勤訓練再升級 警政署導入VR虛擬實境","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1-11","updateDate":"112-01-11","detailContent":"\r\n
警政署費時兩年餘,編列新臺幣4,505萬元經費,運用科技打造嶄新的訓練模式,首創國內應用VR虛擬實境技術,於111年12月底完成建置「智慧XR(延展實境)警勤訓練」系統,有別於過往固定訓練模式,XR警勤訓練系統更能幫助第一線執勤員警建立面對各種犯罪現場之空間臨場感,深刻體驗面對真實犯罪現場所需的技巧、知識與各項警用應勤裝備的使用時機,以提升其未來面對危機處理之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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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智慧XR(延展實境)警勤訓練」系統是全國第一套專為第一線執勤員警客製化的VR虛擬實境訓練場所。員警戴上空間定位感測功能VR頭盔,即能進入各種執勤場域的虛擬空間,包含KTV包廂、大廳、火車車廂、捷運站及臨檢路口等,擬真效果與沉浸式體驗,彷彿置身實際執勤現場,受訓員警必須依據執勤對象的不同強度行為,如挑釁、抗拒、情緒失控與攻擊等,使用模擬警用應勤裝備(如:警槍、警棍、電擊器及防護型噴霧器),做出臨場反應,包括與歹徒溝通對話、使用警械種類及用槍時機等情境訓練,同時還能有兩位以上員警共同訓練彼此相互掩護的戰術,以強化員警執勤反應與警械使用時機的判斷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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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依據轄區治安狀況及員警教育訓練需求,分別在7個警察機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嘉義縣警察局、鐵路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反恐訓練中心、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建置本套系統,未來將陸續擴點至其他警察機關,並運用數位智慧化科技打造全國教官共同創作XR警勤訓練教材平臺,將實際執勤案例編撰設計成數位化教案,並結合智慧動態影像分析辨識及虛實同步整合技術,豐富訓練內容之多元性及真實性,以有效提升員警面對執勤突發事件時之反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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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另外,為強化實務情境模擬訓練,提升執勤危機意識與應變能力,警政署前於109年執行「精進員警執勤安全方案」,獲行政院蘇院長大力支持,核撥專款新臺幣2億160萬元建置10處「互動式情境模擬射擊訓練靶場」,以提升員警敵情觀念及強化面對突發狀況處置能力,以及正確用槍時機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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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經統計110年4月至111年12月底止,全國參加這項模擬射擊訓練員警己高達5萬6,882人次,針對已受過訓練685名員警抽樣問卷調查,有高達8成以上員警認為模擬靶場的訓練內容切合實務需要、並認為面對突發狀況與危害,能確實有效提高執敵情觀念及危機意識,提升突發狀況正確判斷處置能力,因員警普遍反應良好,警政署將持續逐年編列預算採購,目標是希望各縣市警察局均能設有1座情境模擬射擊訓練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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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近年來,行政院全力支持優先增補地方警力、核撥專款建置先進科技之常年訓練設施及加速汰換老舊警用車輛,以及採購執勤所需精良裝備,警政署表示,未來仍將視各警察機關相關實際需求,持續作滾動式檢討,讓警察無後顧之憂,擁有更堅強的執勤能量,守護民眾的身體及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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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062573148261584896&init=Y","expFile":"教官執行XR訓練教案實作"},{"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062573148127367168&init=Y","expFile":"虛實整合訓練穿戴設備"},{"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062573147930234880&init=Y","expFile":"互動式情境模擬射擊訓練靶場"}],"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小三通重啟 陳宗彥赴馬祖視察執行情形","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2-01-10","updateDate":"112-01-10","detailContent":"\r\n
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1月9日至馬祖福澳港旅運大樓視察小三通「金馬地區民眾春節交通專案」,期勉負責通關任務的同仁把通關、證照查驗、檢疫、安全檢查(Customs、Immigration、Quarantine、Security,簡稱CIQS)等整備工作做好,共同守護國境,同時也指示中央各駐馬祖單位與連江縣政府通力合作執行本專案,讓馬祖鄉親順利返鄉,兩岸交流回復常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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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陳宗彥表示,馬祖小三通自109年停航已近3年,行政院在春節前啟動專案復航,適用對象為金馬地區民眾、陸生、陸籍配偶等,有往返兩岸需求者,需事先向金馬地方政府辦理登記,並依後續公告作業辦理。此外,針對防堵非洲豬瘟部分,也請檢疫及海關等平行單位密切配合,落實全民防疫,阻絕疫情於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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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提醒,返鄉鄉親旅程中請注意隨身行李安全、遵守場站動線及交通秩序。專案期間運輸業者須依名冊載運旅客,查獲未依規定載運不符專案入境對象,將依法舉發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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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最後,陳宗彥頒發慰勉金予維護國境工作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福澳中隊、連江縣警察局第一線同仁,並期許各單位成為穩定馬祖民心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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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062191876964093952&init=Y","expFile":"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慰勉第一線同仁"},{"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062191876569829376&init=Y","expFile":"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至福澳港旅運大樓視察小三通"}],"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警察同仁反映「勤務空班一小時」疑慮 警政署澄清已妥適規劃並要求各單位加強宣導說明","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1-12-30","updateDate":"111-12-30","detailContent":"\r\n
為因應釋字785號解釋,警政署訂定新勤休規定,以一段式勤務為原則,員警勤間於指定地點待命休息,均納入服勤時間。近日部分警察同仁反映,勤務編排遭「空班一小時」等情,純屬誤解。警政署已要求各相關業管單位加強宣導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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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依釋字785號解釋案,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修正案將於112年1月1日施行,該法第12條第4項就有關辦公日中應給予適當之連續休息時數,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第5條第2項明定「輪班輪休人員於辦公日中,至少應有連續一小時之休息……」之規定,警政署因應符合規定及同仁實際服勤需求,研擬「警察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草案時,已考量外勤員警勤務特性,為避免員警因而均須強制擔服兩段式服勤方式,遂於勤休實施要點第7點第3項「前項休息時間,服勤人員如於指定處所待命無法自行運用,視為服勤時數」,並獲內政部支持與核定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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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強調,已要求各警察機關勤務編排應以一段式服勤方式為原則,單位於勤務分配表編排「在所待命」、「在隊待命」,讓同仁適度休息藉以調節體力,考量員警於指定處所待命仍受機關指揮監督,應計入服勤時數,不會造成空班而延長辦公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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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新勤休規定開始施行後,各警察機關應推動合理勤務時數編排,並嚴格審查勤務編排,檢討執勤人力調度情形,隨時滾動檢討改善,期待能共同建立兼顧健康權及治安需求的警察勤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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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元旦連假全臺歡跨年 警署全力疏導交通","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1-12-30","updateDate":"111-12-30","detailContent":"\r\n
為維護元旦連假交通順暢與國人行車安全,警政署已責成各警察機關期前加強規劃111年12月31日至112年1月2日元旦連假疏導工作,就轄內舉辦之跨年活動、元旦迎曙光、升旗,或觀光(賞雪)景點、遊樂園區及易壅塞路段,妥適規劃解決方案及交通疏導勤務,並對轄內交通瓶頸路段進行盤點,協調行車動線、停車處所及預留迴轉、疏導空間,以維護國人行車安全與連假交通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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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呼籲民眾參加跨年活動或出遊時,應養足精神再上路,確實注意車前狀況,避免疲勞駕駛及超速,並籲請民眾遵守各項交通號誌及交通警察指揮,以確保交通安全。另前往墾丁恆春半島的屏鵝公路,因「種樹百里2.0計畫」電纜地下化施工,現在正進行最後一小段的植栽工程,將在農曆春節前全部完工,此次連假警察同仁仍會全力疏導人、車,希望來往的遊客或是鄉親,不要因為塞車,壞了興緻或是耽誤了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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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因應元旦連假之後,緊接著就是112年春節連假,為有效疏導各地交通,實現行車順暢之目標,警政署同時自1月1日起執行「112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各警察局於期前會勘易壅塞路段及規劃各項交通疏導、管制作為,加強突發路況處置及縮短交通事故排除時程,讓民眾能安心歡度接下來的春節連續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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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連續假期間飲酒機會大增,警政署特別呼籲駕駛人不要存有僥倖心理,已要求各警察機關強力執法,嚴防酒駕違規及肇事,確保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另已責請警察廣播電臺加強宣導連假期間各項交通疏導管制措施與即時路況報導,並建議用路人可利用1968服務網或「幸福公路」App,事先掌握國道路況預報資訊,多利用替代道路,避開塞車路段及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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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警署重大危安事件應變機制 榮獲政府服務獎","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1-12-22","updateDate":"111-12-22","detailContent":"\r\n
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1年12月19日在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辦理第5屆「政府服務獎」頒獎典禮,會中由行政院蘇貞昌院長頒獎給24個得獎機關。內政部警政署以「危機來襲時的守護神-以無劇本演訓精進重大危安事件應變機制」專案參獎,榮獲本次「政府服務獎」社會關懷服務類獎項,並由署長黃明昭出席代表受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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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營造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是政府的施政目標,而提供安全的社會環境,則是民眾能夠安居樂業的基礎。重大危安事件影響民心甚鉅,能否應變得宜,及時弭平危害,維持國人安寧的生活,必須仰賴平日精實訓練與臨場快速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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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取法國際維安事件經驗,藉由建立無劇本演訓模式,強調以無預警突發狀況進行演訓,但在遭遇困境時人員之應變方式均於事前縝密規劃。採取「明確想定、無操作劇本」,將演習當作訓練,驗證參訓單位應變機制可行性。強化公私協力共同應變,藉演訓檢核應變能力及強化民眾自救救人能力。從縱橫面向整合跨單位應變量能,打造堅實治安防護網,為全國人民營造安心宜居的幸福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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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蘇院長在頒獎典禮時強調「人在公門好修行」的重要性,期許公務員應讓人民能確實感受「有政府、會做事」,並不斷與時俱進,同時不忘提供「有溫度」的服務,讓政府的服務做到更好。警政署將持續努力,從民眾的角度,提出以人為本,有效率、有溫度的優質便民服務,讓服務更貼心,民眾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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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055319867755859968&init=Y","expFile":"行政院蘇貞昌院長頒給警政署黃明昭署長第5屆「政府服務獎」獎盃"},{"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055319866510151680&init=Y","expFile":"行政院蘇貞昌院長與警政署獲獎專案團隊合影"}],"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有關112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警政署回應說明","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1-12-18","updateDate":"111-12-18","detailContent":"\r\n
對於近日警察同仁於社群媒體反映112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相關意見,警政署回應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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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一、因應當前治安情勢,以保護民眾安全為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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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112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仍延續往年計畫之「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3大主軸。鑑於近期陸續發生社會矚目之詐欺集團非法囚禁、凌虐不知情求職民眾,強迫做為人頭帳戶的人口販運案件,其泯滅人性、惡劣之犯罪手法令人髮指,且受害者多屬經濟上弱勢族群,此種犯罪變化與類型實為歷年所未見,必須即時因應破除,以安定民心。
\r\n為強力打擊詐欺、人口販運集團,本署在規劃112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認為應與時俱進,契合當前治安重點所需,故特別訂定偵查與預防併重的策略,調整執行項目,在偵查面著重點於清樓打詐、協尋失蹤人口結合打詐、查緝吸毒場所結合安居緝毒;在預防面側重關心、關懷弱勢及急需協助民眾,藉由防詐宣導、協尋失蹤人口、協助弱勢家庭急難紓困或轉介社福單位等,及早發現或防範其成為詐騙案件受害者。
\r\n另鑑於往年詐騙集團多半於春節前二週最為猖獗,為了守護民眾及確保人民財產安全,實有提前之必要,且今年春節連續休假10日,故實施期程較去年之15日增加,調整自112年1月1日起至30日止,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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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二、為避免執行偏誤情形,已責請各警察機關不得自行增列評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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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已要求各警察機關不得再於警政署所訂定評核項目外,自行增列項目進行績效評比,如不當增列查緝竊盜、護鈔、舉家外出服務、機動派出所……等,以避免發生執行偏誤情形,如有故違經查屬實,警政署將扣該局總成績分數。
\r\n
\r\n三、重視本項工作執行,並兼顧同仁年節休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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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考量外勤同仁於春節連續假期返鄉團聚需要,警政署已要求各警察機關應及早規劃所屬放假事宜,俾利同仁安排行程及訂購車(機)票;另各主官(管)亦不得以績效來管控員警休假,影響同仁正常勤休。本工作期間僅回報4次執行成果,不做檢討,且為避免增加同仁負擔,春節年假10日期間均無需回報,同仁也可與家人歡度年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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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四、以「鼓舞士氣正面激勵、表彰同仁辛勞」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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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各警察機關依轄區特性及地方需求,因地制宜推動本工作,並以「正面激勵、表彰同仁辛勞」為原則,鼓勵績優單位或表揚有優異表現員警,來激勵全體警察同仁為年節安全多盡心力。不得以懲處方式來盲目追求績效,並應適時滾動式修正、調整推動工作方式,以兼顧基層同仁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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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警政署強調,本項工作以重視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維護,同時也要兼顧警察同仁春節年假與家人團聚之心聲,公私兩宜。感謝全體警察在國人最為重視的春節年假前後,為維護治安及交通辛勤付出及奉獻努力,讓全國民眾「安全」、「平順」、「安心」的過個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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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臺南市學甲分局長職務調整傳受外力介入 警署嚴正駁斥","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1-12-16","updateDate":"111-12-16","detailContent":"\r\n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蔡分局長職務調整,警政署尊重市警局考核建議,並於第一時間即簽報部長同意辦理,並無外力介入,部分媒體報導內容顯與事實不符,警政署予以嚴正駁斥。
\r\n\r\n
\r\n警政署表示,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基於勤、業務需要,於111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6時30分簽報調整時任學甲分局長職務,警政署於同年月28日(星期一)依規定程序簽陳內政部,經部長同年月30日(星期三)核可後,交回由警政署代擬代判部令再送請內政部發文用印,全案於同年12月2日(星期五)發布;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於12月5日(星期一)收到部令後規劃於12月7日(星期三)交接(如時序表)。
\r\n\r\n
\r\n警政署強調,有關部分媒體報導警政署長曾受遊說而同意暫緩調動等情,純屬子虛烏有,顯與事實不符,其未經查證即胡亂報導指控,警政署嚴予駁斥,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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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headnews&detailNo=1053229141882572800&init=Y","expFile":"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蔡分局長職務調整時序表"}],"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星光齊聚國家警光獎 莊智淵、李李仁、李千娜、齊聲傳愛 為警加油","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1-12-06","updateDate":"111-12-06","detailContent":"\r\n
內政部警政署於12月6日下午3時,配合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舉行「111年國家警光獎頒獎典禮」,經過評審縝密嚴格的審查,選出82組得獎團隊及個人,本屆開場特別由莊智淵、李李仁、李千娜等,對於警察工作之辛勞錄製心得影片,向全國勤奮工作的警察人員表達感謝,另還邀請新秀歌手陳瑽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員柯政宏擔任表演嘉賓,深情獻唱。
\r\n今年警政署從全國各警察機關薦報90個團體及101位個人績優的事蹟中,甄選出30個團體及52位個人績優警察同仁,邀請內政部吳次長堂安、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郭理事長台強及葉最高顧問國一,與署長黃明昭共同頒發獎座給獲獎的優秀警察團隊及人員。
\r\n其中團體組以去(110)年11月份,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於宜蘭縣烏石漁港破獲跨境運輸毒品集團一案拔得頭籌。犯嫌為防制警方查緝,將毒品藏匿於淡水船艙夾板下之密封夾層中,再使用FRP材質環氧樹脂氣味影響偵蒐犬搜查,惟該局經過大數據縝密分析及專案人員數小時鍥而不捨搜索船隻,終於一舉破獲該跨境運毒集團,避免大量毒品流入市面,戕害國民健康,併同其他反黑肅槍等刑案績效,獲得團體組偵查犯罪類第1名。
\r\n另在個人組打擊詐欺類獨占鰲頭的,則是刑事警察局偵查員林采緗,其善用科技偵查,多次破獲位於境外之詐欺機房,於評比期間計查獲詐欺成員70餘人,查扣不法所得超過新臺幣4,000萬元,其亮麗的成績更展現出政府與各國協同打擊詐欺犯罪的決心。
\r\n警政署表示,面對當今犯罪型態及社會環境的複雜多變,國家警光獎每位受獎者,均是在維護治安或交通工作著有功績之同仁或團隊;其亮麗背後,則是長期間的付出,始獲得此項殊榮。本屆頒獎閉幕活動安排全體來賓及獲獎者合唱「再出發」歌曲,期勉獲獎者們在本活動之後,能持續勇於承擔更大之挑戰,不畏艱辛,為打擊犯罪及改善交通上做出貢獻,贏得國人的肯定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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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內政部警政署111年第二季交安專案(路口安全)5月執行成效分析","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交通組","posterDate":"111-06-30","updateDate":"111-06-30","detailContent":"\r\n
一、交通違規取締:
\r\n111年5月取締車輛行經路口不讓行人先行,合計12萬2,199件,與110年同期比較,增加2萬1,548件(+21.41%);取締行人不依規定通過路口,合計4,741件,與110年同期比較,增加1,320件(+38.59%);兩項違規合計取締12萬6,940件,與110年同期比較,增加2萬2,868件(+21.97%)。
\r\n二、事故統計分析:
\r\n經本署統計,111年5月路口發生A1類交通事故(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68件、死亡69人、受傷25人,與110年同期比較,發生件數減少1件(-1%)、死亡人數減少1人(-1%)、受傷人數減少3人(-11%);A2類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發生1萬6,338件、受傷2萬1,727人,與110年同期比較,發生件數減少486件(-3%)、受傷人數減少1,232人(-5%);A1類及A2類合計發生1萬6,406件、死亡69人、受傷2萬1,752人,與110年同期比較,發生件數減少487件(-3%)、死亡人數減少1人(-1%)、受傷人數減少1,235人(-5%)。
\r\n
","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videos":[],"audios":[],"resources":[]},{"subject":"本署111年5月17日至31日執行第二季交安專案(路口安全)取締違規6萬3,237件","dataClassName":"最新消息","pubUnitName":"警政署交通組","posterDate":"111-06-08","updateDate":"111-06-08","detailContent":"\r\n
經本署統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於本(111)年5月17日至31日執行第二季交安專案(路口安全)取締違規計6萬3,237件,其中車輛不讓行人先行6萬975件、行人違反路權2,262件。
\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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