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曾有刑事案件(告訴乃論),但有達成民事和解,並已撤銷告訴。請問這樣是否得以報考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答客問警政署教育組110-02-01113-01-22<div class="ed_model01 clearfix"> <div class="ed_txt">  曾涉刑事案件(告訴乃論),但有達成民事和解,並已撤銷告訴,並不影響報考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的權益,惟依「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初試錄取人員身家調查辦法」規定,初試錄取人員身家調查是否有不合格情形,由該校招生委員會予以認定。</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