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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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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警察機關新聞發布

更新日期:112-05-30

分類:刑事警察局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刑事局肅槍不間斷,連破改造槍枝場所
一、偵辦單位: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五隊)
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第三分局
二、查獲時間:112年5月16日、5月17日及5月23日
三、查獲地點:苗栗縣、臺中市
四、查獲嫌犯:陳OO(65年次)、楊OO(82年次)、陳OO(63年次)
五、查獲贓證物:非制式手槍2枝、模擬槍1枝、貫通槍管6枝、子彈10顆、子彈素材1批、改造工具1批。
六、案情摘要:
刑事警察局第六大隊肅槍專責隊主動追查非法改造槍彈案件線索,於112年5月16日、17日及23日計查獲犯嫌陳OO等3人到案,破獲2處改造槍械場所,查扣非制式手槍、模擬槍、貫通槍管及改造工具等證物:
5月16日於苗栗縣查獲犯嫌陳OO到案,查扣非制式手槍1枝、子彈10顆、子彈半成品69顆、製造彈頭用銅棒5枝、改造工具1批(砂輪機1臺、固定臺1臺、切割機1臺、游標卡尺1枝、研磨機1組、銼刀1枝、切管器1組)等改造工具證物。
5月17日於臺中市查獲犯嫌楊OO到案,查扣非制式手槍1枝、模擬槍1枝、改造工具1批(雕刻機1把、雕刻筆1枝、固定鉗1臺、砂輪機1臺、電鑽1臺、鑽頭1批、銼刀1批)等改造工具證物。
5月23日於臺中市查獲犯嫌陳OO到案,查扣貫通槍管6枝等證物。
刑事警察局為防止黑道幫派不法分子持槍犯案、遏止黑幫氣焰,有效降低人民生命財產危害,秉持「阻絕黑槍絕不手軟」、「全面清查、澈底掃蕩」之原則,持續追溯槍枝來源。警方呼籲民眾,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修正,針對改造及持有改造槍械提高刑責到5年以上,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勿以身試法。若發現可疑人、事、物,請勇於向警方檢舉,警民共同打擊槍枝犯罪,以有效淨化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