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爭議訊息澄清
更新日期:114-01-17
發布單位:警政署公共關係室
中程計畫具體內容與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業於113年10月9日台內警字第1130873693號函送立法院在案,在114年度預算書中亦公開編列說明,並無規避國會監督;該預算用途包括編組示範隊暨擴充裝備、強化訓練、參訪國際交流、辦理競賽凝聚向心力及建立榮譽制度等項,預算編列說明與用途均未涉及任何組織與團體,為中央補助地方經費,由地方政府自行辦理民防、義警(含山地義警)及義交(簡稱民防人員)的訓練工作。在中程計畫編寫內容時,僅為舉例,並非指定特定合作單位,請外界勿無限上綱過度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