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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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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更新日期:109-11-25

分類:警察教育

發布單位:警政署秘書室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應試資格(年齡、學歷)為何?
一、年齡:
(一)二等考試:年齡滿18歲以上,42歲以下(110年為民國68年3月9日以後至92年6月12日以前出生者)。
(二)三等、四等考試:年齡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110年為民國73年3月9日以後至92年6月12日以前出生者)。
二、學歷:
(一)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或經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不得報名本考試。
(二)報考二等考試者,應繳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影本。
(三)報考三等考試者,應繳驗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學位)證書影本。
(四)報考四等考試者,應繳驗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