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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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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更新日期:110-10-26

分類:警察教育

發布單位:警政署秘書室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學生將來升遷、進修管道有哪些?
一、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學生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分發擔任警員職務後,除可依資績計分升任巡佐、警務佐、小隊長、派出所(副)所長等職務外,將來可選擇參加警察機關候用偵查佐甄試,至中央警察大學或一般大學二技班、研究所碩(博)士班進修取得學位,或選擇參加考試院舉辦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警正警察官升官等考試(2年辦1次)、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
二、此外,本署為提升現職巡佐之知能,設有巡佐班訓練,另為暢通基層警察升遷管道設有警佐班1類、2類、3類等考試,員警可以依據自身條件報考、進修,管道相當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