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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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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訊息

更新日期:110-02-25

發布單位:警政署交通組

法官不給機會了 5度酒駕男確定「吃牢飯」
古姓男子貪杯,曾被4度查獲酒駕,還求助台大醫院欲戒除酒癮,沒想到醫師再三叮嚀他要戒酒,卻置之不理,去年5月酒駕上路仍難逃被警查獲命運,酒測值高達0.93毫克,雖然他辯稱有「酒精依賴」症狀,並搬出有中風的高齡母親和幼子撫養,請求輕判,但高等法院認定他無戒除酒癮決心,且其酒測值的肇事率為一般駕車者的50倍,不宜輕縱,今判他7月徒刑定讞,將必須為酒駕行為首度入獄反省。

依司法院刑案紀錄顯示,古男4度酒駕被判刑紀錄都獲輕判,分別是判處罰金8萬元、4月、5月和6月徒刑,分別可易科罰金12萬元、15萬元和18萬元,均不必服刑,汽車駕照還因此被吊銷,最近一次是在2019年10月才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古男為此還求助台大醫院竹東分院,指他有「酒精依賴」症狀,吃完飯都想喝一杯,希望協助他戒除酒癮,醫師建議他住院治療,但他並未允諾。

古男去年5月在新竹市竹東鎮一處道路被查獲酒駕後,請求警方給他喝水潄口再酒測,但酒測值仍高達0.93毫克,被新竹地院判刑7月,不得易科罰金,若上訴遭駁回,將面臨入獄命運。

古男上訴哀求法官說,事發前不久與前妻離婚,心情不佳,又因為罹患脊椎骨刺,需飲用藥酒減緩疼痛,以便從事勞動工作,才會喝下含有酒精成份的藥酒誤觸法網,他若入監服刑,其中風的母親和8歲兒子將無人照顧,請求法官從輕量刑,判他可易科罰金的刑度。

不過,高院認為,近年來,陸續發生高雄富二代葉少爺酒駕案、台大女醫師被撞身亡案,政府均大力宣導禁止酒駕,而且古男之前已被4度查獲酒駕,也被吊銷駕照,卻仍執意第5度酒駕被查獲,顯然無悔改之心,此外,古男尚有哥哥、姊姊可共同分擔照顧母親的日常生活和醫療費用,因此今駁回上訴,仍判他7月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