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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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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學士班四年制應(歷)屆畢業生錄取三等警察特考分配實務訓練專區

更新日期:111-01-13

發布單位:警政署人事室

中央警察大學學士班四年制應(歷)屆畢業生應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分配至警察機關實施實務訓練案
一、旨揭畢業生請於111年1月21日上午10時至所分配之實務訓練機關報到,接受為期2個月之實務訓練(自111年1月21日起至同年3月20日止);自願放棄受訓資格、未於規定之時間內報到接受訓練或於訓練期間中途離訓者,函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廢止受訓資格。
二、檢附分配各警察機關實務訓練名冊1份。
  • 聯絡人
    張警務正
  • 聯絡電話
    02-23945584
相關附件:
  • 分配各警察機關實務訓練名冊 - 公告
    • 分配各警察機關實務訓練名冊 -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