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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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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客問

更新日期:111-01-24

發布單位:警政署防治組

家人走失應如何報案?

一、

家人走失時,儘速持身分證明文件及失蹤人近照,就近向警察機關報案;報案時,應將失蹤人走失時的穿著、特徵、攜帶物品、走失之原因及走失前的異常言止,詳實告知受理員警,並提供失蹤人的人際網絡資料,以利員警的查尋。

二、

各單位員警受理案件,不分管轄隨到隨辦,迅速通報查尋,發現涉及刑事案件,另依刑事案件偵辦。

三、

本署為加強失蹤人口查尋,律定警勤區員警應定期訪問失蹤人家屬,瞭解是否有新線索,適切表達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