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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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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更新日期:110-01-21

發布單位:警政署行政組

行政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

警察制度之釐訂改進及職權之調整。

二、

分駐(派出)所設置基準、警察服制及警察機關設備標準之規劃、督導。

三、

警察勤務制度與各警察機關勤前教育之規劃、督導及管制。

四、

特殊任務警力編組、運用之規劃、督導及管制。

五、

妨害風化(俗)行為及電子遊戲場所涉嫌賭博案件取締之規劃、督導。

六、

合法性交易服務者之管理、督導。

七、

警棍、警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與防暴網之管理及警械之管制。

八、

協助一般行政機關推行業務之規劃、督導及協調。

九、

其他有關行政警察事項。